關於部落

阿美族人群聚而居,部落規模大、人口多,祭典活動特別盛大,以每年的豐年祭典最具代表性。目前人口約有212,811人(民國108年(2019) 9月)。


家園資訊 :

阿美族自稱為「pangcah」(邦查),含有「人」、「同族人」的意思,臺東的阿美族人多數住在卑南族的北邊,被卑南族人稱為「Amis」,有北方人、北方民族的意思,後來受到學術界的採用與傳播,成為廣為人知的族群名稱。阿美族的起源神話中,有「創生神話」以及「發祥傳說」兩大類別系統;北部阿美族人傳說祖先是由神降生而來,南部阿美族人認為祖先是由石頭誕生而來。阿美族是原住民族群中人口最多的一族,主要分布在中央山脈以東、立霧溪以南的平原地區,包含臺灣東部的花蓮、臺東兩縣,以及屏東縣的恆春半島。阿美族人分布遼闊,按照區域與風俗可區分為北部阿美(又稱為南勢阿美)、中部阿美(包含花東縱谷的秀姑巒阿美與海岸地區)、南部阿美(包含臺東阿美與恆春半島的阿美族)三大區塊。阿美族人與外人接觸的歷史紀錄,最早可追溯到四百年前荷蘭金礦調查隊的相關資料,不過阿美族與外界積極、密切的互動是在清朝統治臺灣的最後二十年。清同治13 年(1874)發生牡丹社事件,為恐怕國際勢力介入原住民地區,清朝推動開山撫番政策;除開闢北、中、南通往東部的道路,並鼓勵漢人前往東部發展。為了闢建道路,清朝過度徵調族人整飭道路,雙方因溝通不良而發生衝突;光緒3 年(1877)年東海岸的靜埔與港口部落聯合反抗清軍,被稱為「大港口事件」。清末也因為漢人的移住,阿美族人逐漸與漢人有比較頻繁的接觸,學習到水稻耕作技術外,亦認識到漢人的文化與風俗。二十世紀初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日本政府在山腳設立隘勇線,防守太魯閣族與布農族,並要求鄰近的阿美族部落協助,日方強勢的作風導致阿美族人群起反抗。日明治41 年(1908),花蓮七腳川社因為日本政府藉口隘勇脫逃、怠忽職守,欲大力建設東臺灣而遭到掃蕩,被稱為「七腳川事件」。明治44年(1911)東海岸的麻荖漏部落(Madawdaw)、都歷部落(Turik)又因被日人羞辱苛責而發動抗日,稱為「成廣澳事件」。阿美族人的部落式民族社會,在歷經衝突與調適後,才逐漸與外來的國家力量取得平衡。民國50 年代(1960 年代)起,都市就業機會增加,阿美族人也因而遷居到各城市中,在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花蓮市等都會區形成新部落,屬原鄉地區外的都市阿美。

生活資訊 :

產業

阿美族人傳統產業為農業與漁業,近代則增加技術勞動類的產業。阿美族的傳統農業以小米(hafay)耕作為主;清領時代才開始接觸到水稻(panay)的種植技術;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水稻逐漸普遍,稻米並成為族人主要糧食之一。水稻文化的普遍,除了改變以小米為核心的歲時祭儀觀念,豐年祭活動的時間也調整為水稻收成後辦理,對於阿美族的文化變遷具有重要的影響力。近代因為臺灣社會由農業轉為工商業發展,技術勞力性工作機會增加,不少族人轉為從事勞力性工作,或投入中遠洋漁業,抑或在臺北、高雄都會區從事服務業等工作。

建築

太巴塱傳統住屋 阿美族過去傳統部落以集會所為中心,家戶比鄰而居,部落外圍為耕地、獵場或漁區,屬於聚居型部落;部落建有瞭望臺、集會所以維繫部落安全,傳統家屋由住屋、穀倉與豬舍或牛舍等建物所構成。阿美族傳統家屋以茅草興建,為單室前門的長方形住家,每二、三年左右會在秋天把屋頂茅草換新。家屋內部以木板、竹板區隔分出廚房、客廳、寢室等不同空間,屋內的核心位置是三塊石塊堆疊而成的爐灶(paruod)。二十世紀因為社會環境與經濟產業轉型,鋼筋水泥構建的家屋逐漸增加,成為今日族人主要的住屋形式。

飲食

阿美族的日常飲食除了農耕活動生產的稻米作物外,還有採集得來的野菜植物,以及捕漁狩獵所獲的魚肉類等。目前阿美族人以稻米(panay)為主食,但糯米在文化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在婚喪喜慶的儀式中都會出現。阿美族人將蒸熟的糯米飯稱為hakhak,將糯米飯舂打後的麻糬則稱為toron,兩者今日都成為代表花蓮和臺東的特產。阿美族因為植物採集知識的豐富,而善於將野菜應用於飲食中,因此又被戲稱為吃草的民族,部落中常見的野菜與植物有檳榔(’icep)、毛柿(kamaya/kafohongay)、麵包樹(apalo/facidol)等。捕魚與狩獵所獲得的魚類與獸肉,為阿美族人食物中的蛋白質來源,其中獨具風味的石頭火鍋烹飪法與醃肉(siraw)非常具有文化特色。石頭火鍋是將高熱的石頭,丟入以檳榔葉做成的鍋子(cifar/kadong)當中,用以烹煮鍋內魚蝦,相當具有民族風情;保存肉類而醃製的山豬肉siraw,也因氣味獨特而具有代表性。另外阿美族人會在居家四周種植檳榔樹,收成後可作為休閒零食外,也是婚節祭祀、男女交誼時的重要食品,阿美語稱為’icep。

服飾

阿美族傳統服裝的製作,最早採用以樹皮為底,並以竹針穿過香蕉絲為線縫製成的布匹;除樹皮外也使用耐磨的麻布與動物皮,黃籐則可作為製作帽子的材料。物資交換日漸頻繁方便之後,手工製作的服裝逐漸減少,二十世紀前半,經由交換得來的棉布已經相當普遍。 花蓮阿美族男女傳統服飾 阿美族的傳統服裝可分為花蓮縣與臺東縣之樣式,從頭巾、上衣、裙子可區辨其差異,色彩方面偏好紅色、黑色、白色、藍色及綠色等,服裝形制搭配顏色的運用,具有色彩鮮豔、亮麗活潑的意象。阿美族的頭目、巫師具有特殊社會地位,在重要場合與儀式時穿著長袍,配上檳榔袋與帽子。檳榔袋是阿美族人放置檳榔、石灰、荖葉、煙斗、煙草的地方,由母親製作贈送給子女,或是由女子贈送給情人,也稱為「情人袋」(’alufo)。情人袋不論平時與祭典都是最實用、常見的服裝配件。傳統服裝中的帽子,也具有區辨身分的意義,頭目與各年齡階級利用帽飾,凸顯在部落中不同的身分地位與所屬階級。

工藝 檳榔袋(情人袋)

阿美族人利用自然環境中的植物,搭配手工藝技術發展出各類生活器具。木製用具有樂器木鼓、木拍板、匙等;竹製用具有竹水筒、趕鳥器、竹砲等;籐類用來編織為魚簍、魚筌等;月桃葉、空心草則可編織為草席等。此外,陶器製作也相當有名氣,以木拍、竹刀等工具,拍作成陶器形狀,在露天燒製後完成,當中以花蓮縣光復鄉的太巴塱部落最為有名。

歌舞

歌舞阿美族的歌謠與舞蹈通常同時存在,歌謠用領唱與答唱、吟唱歌詠及複音對位的方式,呈現宗教儀式、宴會交誼與休閒需求的不同表現,再加上舞步、隊形的變化,展現出多樣化的特色。阿美族歌謠當中,臺東阿美族人郭英男所演唱的老人飲酒歌,被使用為民國85 年(1996)亞特蘭大奧運宣傳曲,成為享譽國際性的阿美族歌謠。

祖先資訊 :

阿美族語稱部落為niyaro’,意思是柵圍內的人,說明了阿美族部落藉由竹籬笆、木柵防衛的地理空間性。阿美族部落的縱向政治關係是藉由領袖制度、年齡階級來維繫,橫向家族關係則由母系婚姻制度來連結。 1. 母系婚姻阿美族人的社會制度,除了領袖制度與年齡階級,還有母系婚姻制度,主要特色為從妻居,以及財產與家系繼承為母女相傳兩項。阿美族傳統婚姻女性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婚前男性前往女性家中義務工作數月至數年,婚後男性跟隨妻子居住。

民國50 年代(1960 年代)之後,阿美族人與其他族群的接觸與通婚越來越頻繁,傳統從妻居的婚姻方式漸漸調整為嫁娶婚姻,家業也由男子代替女性承接,成為偏父系的社會。 2. 領袖制度阿美族最高領袖是大頭目,透過選賢與能制度,由地方領袖、男子年齡階級與司祭家代表在會議中選出。近代阿美族的大頭目中以古拉斯‧ 馬亨亨最為有名。古拉斯‧ 馬亨亨(Kolas Mahengheng)是臺東阿美馬蘭社人,出生於清咸豐2 年(1852),因為身材高大、聲音宏亮而被暱稱為「馬亨亨」。

古拉斯‧ 馬亨亨(KolasMahengheng)在清末日初時期,經常往來於花東縱谷及東海岸各個部落,調解不少各族之間的紛爭與多起部落反抗事件,例如日本殖民統治初期的「七腳川事件」、「麻荖漏事件」等。民國89 年(2000)年臺東縣政府為肯定「馬亨亨」的成就,特別將通往臺東車站的外環道命名為「馬亨亨大道」。 3. 年齡階級(selel/kapot)阿美族的部落男子按照年齡分為各種不同階級,負責統籌規劃與執行部落的各項事務。

阿美族部落的男子在13、14 歲時,進入集會所(sfi)接受各類知識、勞務、軍事學習與訓練,訓練時以2 至5 歲為一個年齡層級,共同居住生活與學習,並按照不同年齡層分擔不同類別的部落任務。阿美族的年齡階級制度,主要肩負著部落的軍事、行政與政治功能,每個階級有其專屬的名稱。阿美族人口多、分布廣,各部落年齡階級可分為「襲名制」與「創名制」兩類型:襲名制度的年齡階級名稱,以花蓮南勢地區為主,固定使用延續下來的各階級名稱;創名制度以馬蘭等南部阿美族部落為主,以當年度重大事件為各階級名稱,像是「拉日本」代表日本時代來臨、「拉民國」代表民國時代來臨,「拉電腦」代表電腦時代來臨等,顯示阿美族藉由年齡階級的創名方式,記憶部落重要紀事。年齡階級與母系社會承繼制度正顯示阿美族在家族事務與部落公共事務上,男女有別、社會分工的文化特色。

風俗民情 :

阿美族的傳統信仰相信天地萬物都有靈性,以kawas(靈魂)為核心概念,有神、鬼、人、動物、植物等不同類別;kawas 也因為屬性不同而在空間上有天上、地下靈不同層次的分類;天上神有天神、太陽神、月亮神等,地下靈有河神、海神、土地神、動物神等,可以說是一個秉持萬物有靈、多神信仰觀念的民族。阿美族傳統信仰中的巫師,稱為cikawasay 或sikawasay,是專職的宗教人員,用占卜的神靈溝通儀式為族人消災、治病。巫師除了幫個別族人招吉避兇外,也會在部落農耕儀式與狩獵前後的各項儀式中,向天神祈福或感謝。戰後中華民國政府時期,基督宗教傳入阿美族部落,以長老教會、天主教、聖教會、真耶穌教會等信徒較多,基督教的牧師或是天主教的神父,在部落中取代了巫師許多的祈福儀式與服務工作,成為目前阿美族部落中最普遍、主要的宗教專職人員。目前阿美族部落中除了傳統宗教、西方宗教外,在臺東、恆春半島也有信仰漢族民間宗教信仰的部落,整體呈現多元並存的宗教現象。

豐年祭(ilisin/malaikid/malikoda/kiluma’an/zukimisai/siukakusai)

豐年祭是阿美族人在小米收穫後,族人為感謝神靈而舉行的祭典。豐年祭的名稱,各部落因說法不一,有malalikid、malikoda、kiluma’an 等說法,後來受日本語影響而有zukimisai(月見祭)與siukakukai(收穫會)等不同說法,現在多稱為豐年祭。豐年祭原是小米收穫後進行,在部落稻米種植面積大量增加後,祭典時間改為稻米收割後舉行。每年7 月開始,各部落按照稻米收成時間由南往北安排辦理,祭典時間為期1 ∼ 7 天之間。

豐年祭雖然以豐收為名,但內容包括豐收、謝神、聯誼、社交與年齡階級晉級儀式、軍事訓練驗收儀式等,是具經濟、宗教、社會、政治、文化等多性質的綜合活動。豐年祭的多面向活動,具有多元文化特質的意義,加上參與人數眾多,規模相當盛大。阿美族人即使移居都市,仍然持續辦理豐年祭典,傳承各項傳統文化與觀念,這個祭典也是新一代族人對部落文化認同的重要活動。

漁撈祭

用傳統檳榔葉柄食盒烹煮魚 阿美族的漁撈祭包含海祭與河祭,是在每年5、6 月間祭祀海神或河川神的活動,族人藉此祈求出海平安或撈捕魚類滿載而歸。漁撈祭典有不同的名稱,在海邊進行的海祭,北部阿美稱為mia’adis,海岸阿美族稱為misacepo’,馬蘭阿美族稱為mikesi’;撈捕淡水魚的河川祭,沿秀姑巒溪兩岸的阿美族人稱為komoris。

而都歷部落於民國70 年(1981) 中斷過海祭, 復於民國100 年(2011)時恢復此祭儀,更名為pafafuy。 頭目帶領族人祭祖 漁撈祭具有敬老尊賢的意義,祭典由青年以魚蟹、米酒祭拜河神或海神後揭開序幕,接著由各年齡階層進入海河溪流中撈捕魚類。近午時分,青年將捕獲的魚類集中、烹煮,並按照年齡階級的輩份順序,將煮熟的漁獲送交長者、耆老品嚐,以表示老者優先,而年長者也會賞賜漁獲給表現良好的年輕人,具有互助共享、重視長者等倫理觀念。

78.023

關於部落

泰雅族社會盛行織布與紋面文化,族人遵守祖先訓示gaga,以祖靈祭為最重要的祭儀活動。近年,因為原住民意識崛起、文化復振運動興起,與原來在民族分類上劃歸泰雅族的太魯閣族與賽德克族,分別在民國93 年(2004)與民國97 年(2008)成為各自獨立的民族。目前,泰雅族人口約有91,800 人(民國1078年﹝ 2019﹞ 9月)。


家園資訊 :

泰雅族分布在臺灣中北部山區,包含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宜蘭縣等七縣市的山區各鄉鎮,是臺灣原住民族中分布領域最廣的民族。泰雅族族名音譯自「atayal」,意思是人、真人或同族人,分為賽考列克(Seqoleq)與澤敖列兩群(Tseole);賽考列克群主要分布在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新竹縣尖石鄉與臺中市和平區,澤敖列群主要分布於新竹縣五峰、尖石鄉、苗栗縣泰安鄉、臺中市和平區、南投縣仁愛鄉與宜蘭縣的大同、南澳鄉。泰雅族人起源傳說是在遠古時代,由大石頭分裂爆開後走出男、女性的祖先,之後遷徙到各地建立部落。大石頭爆裂的起源地,泰雅族兩個亞群有不同看法,賽考列克群認為在南投仁愛鄉發祥村的瑞岩,又稱為賓斯布干(Piasebukan);澤敖列群則認為起源地在新竹五峰的大壩尖山(Papakwaqa)。十八世紀漢族由臺灣西部平原向淺山地帶拓墾,加上西部平埔族(道卡斯、巴則海、巴布拉、貓霧束等族)移住南投埔里地區;泰雅族人為尋找狩獵與農耕土地,從今日南投仁愛鄉北港溪上游,往大甲溪移動而到達苗栗、新竹、桃園、宜蘭與新北市山區。十八世紀泰雅族人的拓墾遷移持續到十九世紀末,陸續在臺灣中、北部各地山區溪流中、上游,建立散村式的部落。二十世紀初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實施「五年理番計畫」,強勢殖民各部落,並以「集團移住」政策勸誘位居深山的部落,往淺山地區遷移。日本政府強迫泰雅族人接受統治,部落與政府間的對立戰事不斷,發生了大豹社抵禦日軍進入的「大豹社事件」與「大科崁群抗日事件」、「石加路事件」等重大抗日事件。在日本政府優勢軍警力量與政策的壓制下,泰雅族人從原來自己建立的拓墾部落,被迫集中到指定地點或便於管理的地區。二十世紀中中華民國政府統治初期,大豹社族人林瑞昌(Losin‧Watan;樂信‧ 瓦旦,醫生、省議員)、高澤照等知識菁英,提出原住民族自治的理想,但與當時政府政策相衝突,兩人於民國41 年(1952)以匪諜名義被逮捕,稱為「高山族匪諜案」。同時期泰雅族師範學院學生林昭明(林瑞昌之姪),也在民國38 年(1949)涉入「蓬萊民族自救鬥爭青年同盟」組織而被逮捕。二十世紀前半的泰雅族歷史,因外來的統治勢力有著劇烈的磨合與轉折。二十世紀後半,政府推動泰雅族人的「定耕農業」、「育苗造林」、「生活改進」運動,讓泰雅族人從生活習慣、經濟產業的文化面開始改變,與族外的接觸、交往也越來越頻繁。

生活資訊 :

產業

泰雅族的經濟活動以農耕與狩獵為主,生產作物有小米、陸稻、黍類等,狩獵所獲之肉類則提供蛋白質營養來源。農作物在與外界市場經濟接觸後,增加不少作物,二十世紀中葉開始增加稻米、水蜜桃(qzmux)、水梨、高冷蔬菜、椴木香菇、生薑等不同的經濟作物。

飲食

泰雅族以小米、黍、稻米、地瓜等農作物為主食,搭配胡瓜、南瓜、野菜、豆類等果菜類,肉類、魚蝦是慶典時才會出現的菜餚。具有民族風味的食物,除了小米酒、糯米酒、醃肉外,還有馬告雞湯、山豬肉香腸等。

服飾

泰雅族服裝布匹以麻為素材,二十世紀後逐漸加入棉線與毛線,以藍、黃、紅、黑、白色等為主要顏色。泰雅族男子服裝有額帶、頭飾、胸兜、無袖長上衣(背心)或有袖長上衣,以及遮陰布與刀帶等。女子服裝有額帶、頭飾、長袖對襟短上衣、片裙、護腳布等。服裝的圖紋樣式上,衣服正面多使用菱形紋,背面常用複雜花紋,傳說菱形紋是眼睛的象徵,代表祖靈的庇佑。 泰雅族傳統服飾 泰雅族的貝珠衣,是結婚時重要的聘禮,婚禮前男生需要送給女生一件到數十件的貝珠衣。貝珠衣為無袖長上衣的形式,白色貝珠橫綴或縱綴在背心上;貝珠衣主要作為寶物珍藏,在重要場合才由頭目、氏族長老、勇士穿著出席。

藝術

織布傳統泰雅族社會以織布來評定婦女社會地位與才能,女性從小就要參與織布。泰雅族的布匹紡織以麻為主要材料,有紅、黃、黑、藍等各種顏色交織的條紋色布,以及常見的褐色條紋白布。近年,傳統織布花紋和技術成為復振部落文化的文創商品。紋面(ptasan)紋面是傳統泰雅族人成年的標示,同時具有美觀、避邪等功能,代表傳統的文化價值。男子出外獵得人頭或狩獵後紋面;女子則在學會織布後,才能在臉上刺上花紋。族人相信靈魂在離開人世到達祖靈居所時,祖先會按照紋面判定是否為泰雅族人子孫,因此也具有宗教上的意義。紋面的位置包含臉、胸、腹部、手、腳,其中以臉部最重要。額頭部位的紋刺男女都有,主要為3 到5 條重疊的橫紋直線條;除了額頭部位之外,男性在下巴也刺紋直條紋路,女性則在臉頰兩側紋刺斜線平行紋、交叉紋。紋面在二十世紀初被日本政府禁止,中斷了流傳久遠的傳統文化。近年,紋面花紋應用在各類文創商品當中,成為彰顯民族的印記。

建築

泰雅族人分布範圍廣闊,發展出多樣的住屋建材與形式,按照功能形式可分為家屋、家屋附屬建築、公共建築(望樓)三種類型。 以竹為建材的傳統家屋 高架式穀倉有利防潮、避鼠。 傳統家屋泰雅族人分布區域範圍廣大,各地發展出不同形式的家屋,主要有半穴木屋及平地竹屋兩種形式。半穴木屋為半穴式的木造住屋,興建時由基地向下挖掘,屋體有一半位於地面之下,所以稱為半穴式家屋。平地竹屋以竹材為主,屋頂覆蓋茅草,建築時基地由地平面往上構建。竹屋是經過遷徙之後,因容易興建而發展出來的住屋形式。兩種家屋的空間配置類似,基地多為方形或長方形,屋內設有兩個火爐,分別作為烹飪與取暖時使用。家屋附屬建築方面有穀倉與耕作小屋,穀倉的建築使用木頭支撐,四周牆壁以劍竹、孟宗竹、五節芒莖及硬質木桿等編織而成,內牆使用原木皮為壁,屋頂覆蓋白茅。穀倉的功能是儲藏小米、黍、玉米、甘藷、芋頭等穀類,多半採用高架式建築,有利於防潮與避鼠。穀倉因為是家人食物與儲藏糧食的來源,開門取物時忌諱外人窺探。耕作小屋興建在旱田周邊或中間,以方便取水及看顧作物,也可作為堆放農作物與放置農具的地方,規模形式略小於家屋。 望樓望樓屬於公共設施,是原木搭成的高架建築,設於部落入口來監視周邊環境,夜間也會有青年在此警戒。早期望樓是防禦設施,之後慢慢演變為聚會、聯絡與交誼休閒之處。

祖先資訊 :

婚姻

傳統的泰雅族家庭是以父系血緣為中心,從夫居的父系社會,婚姻制度屬於一夫一妻制的嫁娶婚形式,有血緣關係的男、女雙方要在五代之後才可以成為婚嫁對象。

部落(galang/alang)

泰雅族社會中,以部落為基本單位,泰雅族語有galang、alang 兩種說法。傳統的部落在二十世紀以前散居於深山,二十世紀後受到日本統治影響,位居山中的部落往淺山地區遷居,由數個散村部落集中成為集居型村落。傳統的部落是在同一地區內,以血緣親族為基礎,加上以祭祀、狩獵、負罪牲團、勞動等不同功能的組織團體所組成;部落具有首長、長老會議與土地主權,對內具有保護人民的義務,對外經常與同族之間保持聯繫,並結盟防守外敵。地域內的部落聯盟稱為mulaxen galang,目的是對抗入侵的敵人。

頭目(maraho)

頭目的賽考列克語稱為maraho,澤敖列語稱為posiyn 或radan,意指領袖。泰雅族與清朝有所接觸後,清朝開始使用漢語的頭目一詞。頭目對內處理部落公共事務,對外代表全社與他社間保持聯繫。頭目的承繼與更迭有世襲制與選舉制兩種,世襲制是指部落頭目的繼承,由長子或同一家系之子繼承,有長子繼承與父死子繼、兄終弟及的原則,盛行於同一家系組成的部落內。選舉制是在頭目因征戰、疾病死亡,或因體弱無法執行任務時,由原來的頭目或長老們在會議中推選決定。

祭祀團體(gutux gaga)

祭祀團體賽考列克語稱為gutux gaga,是執行同一gaga 宗教儀式中最重要的團體,範圍包括定期舉行的播種祭、收穫祭,以及不定期舉行的獵頭祭、祈雨祭、祈晴祭、祖靈祭等。祭祀團體由熟悉農耕曆法、祭典儀式的族長領袖主持,賽考列克語稱為maraho gaga,若是部落組織與gaga 團體範圍相同時,部落頭目即可擔任此職務。如果部落內有多個gaga 團體時,則由各血緣親屬團體各自的maraho gaga領導各自的祭祀團體;每個祭祀團體中的成員,以各祭團中傳襲的傳統進行儀式,並遵守各項禁忌。

狩獵團體(inhoyan qutux linntan/inltan)

狩獵團體賽考列克語稱為 inhoyan qutux linntan,澤敖列語稱為inltan,是部落或gaga 中男子所組成的團體,戰爭時則成為戰鬥團體。狩獵團體的行動範圍是部落外的獵區,並且不能越界到別人的獵區,活動一趟常需要數天以上的時間。狩獵團體的禁忌,如果是在部落附近巡視陷阱的行為,屬於休閒活動,不會受到gaga 的禁忌規範,但是如果是在慶典或婚禮時,由同gaga 或全部落的獵團組織進行活動時,則需要遵守相關禁忌;婦女雖然不得參加獵團組織,但是男子狩獵團出獵時,她們也需遵守相關禁忌。狩獵團體在二十世紀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開始式微,原因是日治時期的勞動服務過多,加上農業經濟活動的發展取向,狩獵活動日漸減少。

犧牲團體(牲團/共負罪責/分肉團體;qutux niqan)

犧牲團體,文獻上稱為牲團,賽考列克語稱為qutux niqan,是同一血緣親族共同飲食的意思,也就是共同分肉的團體。犧牲團體按照功能與性質可分為贖罪牲團與共食牲團兩種,贖罪牲團與宗教儀禮有關,同一血族中若發生違反gaga 的竊盜、通姦等情事時,必須出面認罪,避免觸怒神靈而導致災禍發生。認罪時需進行贖罪儀式,違反gaga者與同血族的人一同以珠裙、珠衣等物品交換豬隻,然後將豬隻祭祀後共同分食,目前贖罪儀式多數轉由教會儀式,或者藉由政治、法律協商尋求解決。另一種共食牲團與婚禮跟狩獵活動有關,婚禮的分肉共食,當男方娶入女方時,由男方作東而讓女方分肉共食,目前仍在生活文化中扮演重要角色。狩獵活動的共食牲團則是將狩獵所獲得的獵物分配給各參與成員,然後再分給未參與狩獵的近親及姻親家族。

勞動團體(gutux kenuexgan)

勞動團體又稱為共勞團體,賽考列克語稱為gutux kenuexgan,是一個或一群人相互交換工作,有共同合作勞動的意思。勞動團體的工作並無一定組織與固定成員,主要考量勞動目標、工作量與成員居住地點等,通常以部落內的血緣親屬,以及姻親親屬為主要對象;若是工作量大且繁重,也能延伸到同一gaga 的成員,或邀請居住在部落外的親屬參與。勞動力的支援具有條件性的交換,以工作主題或天數來計算,所以賽考列克語又稱為obayox(交換工作日制度)。勞動團體執行前,由家長邀請各戶成員參與交換工具,並準備用具、材料與食物,並在工作時提供食物點心,完工時宰殺豬羊盛宴款待成員。家長若是進行建造房屋、收穫等重要的工作時,工作前會進行祭祀儀式,並在工作期間遵守相關禁忌。

風俗民情 :

泰雅族的超自然力量信仰觀稱為utux,當中最重要的就是祖靈觀念,祖靈是影響運勢興衰的守護者,遵守祖先留下的訓示與行事規範(gaga),可讓身體健康、農作豐收,若違反祖訓,gaga 會遭受祖靈懲罰而災禍連連。泰雅族重視祖靈與祖訓gaga,各項農務相關的播種、除草、收穫祭儀中,都有對祖靈的敬謝儀式。民國50 年代(1960 年代)之後,泰雅族除了傳統信仰之外,也逐漸接受了西方宗教的觀念,各部落普遍存在著天主教堂與基督教會,但農耕與祖靈祭儀仍保留其文化精神而存在。

播種祭(smyatu)

泰雅族播種祭的時間由商議後決定,會議中由前一年豐收的兩家各推派一人代表擔任主祭。播種祭由兩位主祭攜帶小米糕與小米酒前往耕地,途中不與他人交談,先前往其中一人的農耕地進行儀式後,再往另一人的農耕地點進行同樣的儀式。儀式由主祭在耕地中以鋤頭挖出四個洞,分別播下種子,每挖一個洞時就講一個小米收穫良好者的名字,或講出教導自己播種gaga 者的名字,讓善於種植小米者的gaga 能讓該耕地豐收。

然後,主祭將小米糕放在一邊,左手拿酒倒在小米糕上面,口中一面說出:「希望將來收穫的小米所釀的酒,多得讓我喝到吐出來。」同時一面喝小米酒並吐在小米糕上。祝禱儀式結束後,主祭將祭品留在原地,接著往下一個農園進行儀式,全部的儀式結束後主祭將製作的小米糕、小米酒分送給各戶,象徵將gaga 的靈力分享給各家,並作為各戶隔天祭祀的祭品。

同時部落內的男子會聚集在一起,共同分享醃肉,並且聆聽長者教導gaga。第二天每個家戶指派一人,攜帶從主祭那邊提供的小米糕、小米酒,在天未亮之前到達耕地進行播種儀式,儀式與祭主所進行的一樣,各家戶儀式結束後進行聯誼活動,並邀請女性與部落外的成員加入。播種祭典時各家戶內生火後不可熄滅,不向其他家庭借火,或者將火借給其他家庭,並避免接觸麻、針與砍伐植物。

民國50 年代(1960 年代)時期,小米種植面積日漸減少,水稻面積種植增加,播種祭也開始在水稻田中進行;民國90 年代(2000 年代)生薑成為主要的經濟作物後,因為種植生薑與小米在地點與每年收成上具相同特色,部分部落在種植生薑時也會以酒菜祭祀,取代了傳統的播種儀式。

祖靈祭(maho)

祖靈祭 8 到10 月間小米收割完畢後,各家族人會在頭目家商討舉行祖靈祭的時間,決定日期後,成員會進行狩獵活動以製作醃肉,各家戶則製作小米糕、釀製小米酒,同時請派一人製作儀式當天要使用的大型小米糕。祖靈祭進行當天天亮前部落男子集結聚集,接著由各個不同祖先的後代推派代表,手上拿著插有獸肉、小米糕等祭品的竹子,其他人則跟隨在代表後面。前往祭祀地點的隊伍由頭目、副頭目帶領,沿途呼喊祖父、祖母、先母等過世祖先的親屬稱謂,以邀請部落與路途中所有過世祖先的靈魂一起前往。

祖靈祭由頭目主持獻祭,呼請祖先來享用族人準備的祭品,並保佑族人耕作狩獵豐收,祭祀結束後供品留在當地,並跨過火堆表示與祖靈分開。年輕人先出發返回部落後,頭目、長老會留在原地與祖靈(lyutux)說話,並倒酒給祖靈喝,最後將剩下的酒留在原地。回程時會預先將一個較大的小米糕放在部落外,讓年輕人以山刀戳刺食用,食用完畢後才繼續回到部落。傳統的祖靈祭因為室內葬的關係,祭祀地點位於部落外圍,二十世紀之後喪葬地點改在公共墓園,並禁止部落中舉行祖靈祭,因此祖靈祭也開始由各家在公共墓園中進行。墓園的祭祀是先在墓地獻花與點上蠟燭後,各祖先後裔聚集在放有祭品的樹下。近年來傳統祭儀重新受到重視,部落也重新舉行共同祭祀祖靈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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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排灣族文化中以家名、家族的觀念與嚴謹的階級體系,貫穿社會中政治、婚姻、宗教與藝術各層面。排灣族人在小米收成後舉行「小米收穫祭」。另外,布曹爾群每五年辦理「五年祭」,迎請來探視子孫的祖靈,又稱為「人神盟約祭」。現今人口約102,344 人(民國108年﹝ 2019 ﹞ 9 月)。


家園資訊 :

排灣族(Paiwan)的分布,北以大武山、南到恆春半島、西到枋寮、東到太麻里及臺東市新園里的範圍,屬於中央山脈南段大武山兩側,包含屏東、臺東兩縣為範圍。排灣族(Paiwan)內按照血緣風俗與族群自我分類,可分為拉瓦爾(Ravar)跟布曹爾(Vuculj)兩大群系。拉瓦爾群以三地門鄉的達瓦蘭社群為核心,以「達瓦蘭」為部落起源,社會文化上有百合花的配戴風俗,以及長男繼承的社會制度;在雕刻與陶壺藝術方面表現相當出色。布曹爾群系主要分布在屏東縣瑪家、泰武、春日、獅子、牡丹鄉及臺東縣達仁、大武、金峰、太麻里等鄉,還有臺東市的新圍里等地區。以南北大武山兩側的老聚落:Padain(高燕)、Payuan(筏灣)、Puljti(佳興)、Kuljaljau(古樓)、Tjalja’avus(來義)為祖居地,文化中有五年祭活動以及男女平權、長嗣繼承的制度。排灣族在荷蘭、清領時代,與外界有接觸與貿易交流的經驗,但仍然保留豐富、完整的民族文化與風俗。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之後,因為農業開發、貨幣流通、日語使用、行政官員的理蕃制度,從不同層面挑戰了排灣族的傳統文化觀念。中華民國政府之後,西方宗教的傳入使信仰基督宗教的族人增加,每個部落都可以看到教會或教堂的存在。

生活資訊 :

飲食

排灣族早期以農業耕作與野外狩獵採集為主要經濟活動。農業生產以小米、旱稻、地瓜與芋頭為主,農作物是主要的日常食物;狩獵所得之肉類則提供肉類蛋白質。芋頭可水煮,亦可做成芋頭糕或烘烤成芋頭乾、芋頭粉以方便保存及攜帶。檳榔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提神果實,也是社交、祭祀、婚嫁時的重要儀式物品。排灣族人慶典或婚嫁時會製作qavai(小米糕)、cinavu(意思為用葉子包裹食物)等食物。cinavu 常以中文拼寫母語發音為「祈那福」,是以植物假酸漿葉包裹小米(或糯米、芋頭乾粉),並以肉塊為餡,是代表民族食物的其中之一。

服飾

排灣族服裝早期以樹皮纖維或獸皮製成衣服,布匹製作後來改成以麻、棉或毛線織成方布,再縫接成衣服。排灣族貴族女子有較多時間織布,加上各種專屬的紋路圖騰,服裝顯的特別精緻華麗。排灣族男子服裝為對襟圓領長袖短上衣、短裙,外部斜披長方形披肩。更隆重的典禮時,會戴上禮帽、長背心、下身加穿後敞褲,並配上肩帶與禮刀。女性服飾上身穿著右襟圓領長袖連身長衣,下身著單片式長裙,小腿上綁護腳布,另外頭部綁有頭巾、精緻頭環或額帶。排灣族男女傳統服飾 排灣族的頭目與貴族有花紋圖案特權,可以使用人頭、人像或百步蛇的圖騰來表現自己的尊貴地位。頭目與貴族特殊的地位除了表現在服裝上外,也刺紋手臂、手腕等地方以裝飾身體,平民則在有一定成就或榮耀時,亦能取得紋身或紋手的殊榮。服裝配飾品方面以琉璃珠最為貴重,它是傳統服裝中的重要飾品。

藝術

排灣族人的物質工藝文化,除了俗稱「排灣族三寶」的古陶壺、琉璃珠與青銅刀,還有男子的雕刻藝術與女子的織布技藝。雕刻排灣族貴族男子重視工藝創作,主要表現在木雕與石雕作品上面。部分排灣族人相信百步蛇是頭目的祖先,在紋飾圖騰上面常見百步蛇紋與雙頭蛇紋;除了出現在家屋的樑柱之外,也會出現在雙連杯、杵臼、酒壺、刀鞘等器物上。 排灣族雕刻藝術品。 排灣族三寶:古陶壺、琉璃珠、青銅刀排灣族的文化傳說中,古陶壺是祖先誕生的來源,具有創生的意義。各式陶壺有不同的名稱與意義,按照紋路分為公壺、母壺或陰陽壺。公壺圖騰以百步蛇紋為多,象徵男性;母壺則多以乳突、鈴鐺裝飾,象徵女性;陰陽壺則同時以上述紋飾代表男女兩性。珍貴罕見的陶壺由貴族、頭目所擁有,並彰顯所有者的社會地位,也是貴族結婚時重要的聘禮。 古陶壺(李瑞和提供) 「琉璃珠」傳說是排灣族祖先捕捉蜻蜓後,用蜻蜓美麗的大眼睛所製成,是神送給排灣人的禮物。相傳數千年前,先祖到達臺灣時,就帶著最古老的琉璃珠而來;數百年前,祖先又藉由貿易交換而獲得新的琉璃珠;近年來族人也開始自行製作琉璃珠。琉璃珠因色彩、紋樣與所承載的神話傳說,有一套屬於琉璃珠的文化觀念,每顆重要的珠子都有名字,像是「高貴漂亮之珠」代表最高級貴重的珠子;「雲豹之珠」(現又稱孔雀之珠)與愛情神話傳說有關,也成為頭目貴族聯姻時重要的聘禮;「太陽的眼淚」則是遠古時期太陽離開地面時,所流下的眼淚。 這些名稱與故事,都添增了琉璃珠的生命力,讓琉璃珠不但成為貴族們收藏的珍寶,更是傳家與聘禮中的珍貴物品,在排灣文化中地位崇高。 排灣族傳統社會階級中,貴族才能擁有琉璃珠 象徵權威與力量的青銅刀 青銅刀對於排灣族人來說,象徵權威及力量。刀的功能使用分為工作刀與禮刀,禮刀由階級分為平民、勇士與貴族刀三種,三種都有雕刻與裝飾,也是結婚時男方送給女方的重要聘禮。

建築

排灣族家屋以石板為材料,部分地區使用木材、竹與茅草或土坯為建築材料。典型的排灣族家屋,基地為梯型平臺,房屋的地面、屋頂與牆面使用板岩,石板屋的聚落主要分布在屏東三地門、瑪家、泰武、來義、春日等地。一般平民家屋分為家屋內部與前庭兩部分,家屋內部空間為橫向長形,室內靠牆處有臥床,灶設在走進門側牆邊。 排灣族─石板屋 貴族家屋在前庭空間上特別寬敞舒適,也有植栽與座椅方便聚會與乘涼,多半設有高約一公尺半、設有立石柱的神聖平臺;貴族家屋正門前橫楣有雕刻裝飾,屋內的中柱與床柱則有祖先雕像神柱;住屋內前面設有床臺,後方則有專門放置陶罐之處。 泰武頭目家屋的石板立柱 排灣族布曹爾群的祖靈屋也是重要的建築物,是創建部落的頭目家祖先家屋,後來因老舊而成為專門祭祀祖先的場所。祖靈屋內有人像雕刻與百步蛇主柱,其上懸掛著各類獸骨與儀式用具。目前,祖靈屋是族人祭拜祖先、舉行各項儀式的地方。

祖先資訊 :

家庭與婚姻

排灣族的布曹爾亞群婚姻制度被稱為長嗣繼承制度,也就是由家中出生序位第一的小孩來繼承家庭,因為不分男女而又稱為雙系制度。當婚姻締結時,非長嗣的一方入住長嗣家庭;若是雙方都不是長嗣,則雙方離開原生家庭建立新家;若是雙方皆為長嗣時,男女雙方都不離開自己的出生家庭,而往來兩家間處理事務,子女則繼承兩個家族財產與事務。排灣族的婚姻關係也是界定社會地位的條件之一,平民若是與貴族或頭目通婚,因為成為貴族近親的關係,自己身分的尊貴性也會提升,同時子女的階級也會因通婚而改變,Ravav 拉瓦爾則為長男繼嗣。

部落與頭目

排灣族的頭目,由本家直系長嗣世襲產生。社會地位、財產與被賦予的權利具優越性,擁有部落的土地、河流與獵場。頭目領導部落中的貴族、巫師、士族與庶民家族,照顧部落全體人民;部落人民也將平日工作所得,部分納貢奉獻給頭目。

階級社會

排灣族分為頭目、貴族、巫師與祭司、士族、庶民五個階級,每個階級所能享受的權利不同。頭目與貴族社會地位較高,身體不但可刺人頭紋、百步蛇紋路外,也擁有較多土地資源,可向族人徵收土地、山林稅等。頭目與貴族的家屋不但比較寬敞,也可進行雕刻裝飾。士族階級介於貴族與庶民之間,比起平民有部分特殊權利,像是免稅及使用部分人名等。庶民則藉由個人成就表現,獲得頭目與部落青睞。

風俗民情 :

排灣族人的宗教信仰,以tsemas 觀念最重要,tsemas 包含各種超自然存在的神與靈,像是自然界的山神、河流神,祖神、祖靈與鬼魂等,並存在於i pidi(神界)、i tjari vavau(上界)、i katsauan(人界)、i tjemakaziang(中界)、i makarizeng(冥界)、i tjarhi teku(下界)等幾個不同領域。各界的tsemas 也蘊含道德上的善、惡之分,善神(靈)可保護每個人平安,也帶來幸福、財富與好運;惡神(靈)則危害人類,為人帶來災禍與不幸。 tsemas 中與人最為親密的泛稱為vuvu(祖先),祖先是活在死後世界的親人,因此日常生活中聚會喝酒前,族人會以右手食指沾酒彈向家屋內或家屋前的地上,獻給祖先享用。每個傳統家屋內,也都設有獻祭祖先的祭壇。排灣族人為了與tsemas 中的善神(靈)、惡神(靈)以及祖先溝通,生活中有專業的巫師(malata)、祭司(palakalai),來協助舉行各項儀式,或者跟神明與靈魂溝通。排灣族的傳統宗教信仰與觀念,從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開始遭政府約束與干擾,民國50 年代(1960 年代),基督教、天主教傳入部落,使現在各部落間都能看到西方式的教堂建築,並且與傳統宗教信仰同時並存。近年,排灣部落的教堂中,耶穌聖像、瑪麗亞聖像與十字架上,也能看到排灣風格的雕刻與紋飾,呈現出傳統文化與現代信仰之間的對話。排灣族歲時祭儀中以小米收穫祭最為重要,另外則是布曹爾群每五年為周期舉行一次的盛大祭典。祭儀中有祭司和巫師掌理各項儀式,祭司主持儀式,巫師則能和神靈與祖先直接溝通,是祭典儀式中的核心人物。

小米收穫祭

小米從開墾、播種、除草到收穫每一階段都有祭儀,在農事活動完成時,辦理的祭儀稱為masalut(感恩收穫祭)。masalut 具有跨越、超過、過年的意思,在以農業生產為主的部落生活中具有「時間」指標的意義。收穫祭的第一天,將小米收進穀倉,接著進行祈福,並選擇來年播種用的種子。第二天頭目召集巫師、祭司到各家探訪收成並進行祈福,一部分收成會由頭目帶走,在祖靈屋獻給祖靈;另一部分收成則在巫師進行祭祀後,由各家戶將新粟入倉。

五年祭

五年祭是排灣族布曹爾群所屬各部落中,祭儀規模最盛大、象徵內涵最豐富的祭典。布曹爾群族人相信在大武山上面的祖靈,每五年會到各部落探訪子孫,所以每五年會舉行一次祭祀儀式。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五年祭因過於盛大而受到政府干涉,一部分部落因而停止舉行。目前舉行五年祭的部落有屏東來義鄉的古樓、文樂、望嘉、南和村的白鷺部落及高見部落,屏東春日鄉力里、七佳、歸崇部落,以及臺東達仁鄉土坂部落。

五年祭的儀式過程可分為前祭、正祭與祭後三個階段(以古樓為例):

前祭前祭的工作都是在為主祭日當天做準備,包含部落空間的神聖化、清理祖靈之路、搭建刺球架、製作刺球桿、祭儀福球等工作,並且準備祭典期間所需要的酒、年糕等祭品與食物

正祭

迎靈娛靈與刺球迎靈祭祀時,由靈媒與祭司帶領呼喊祖靈名號神界名稱,以小米糕、豬肉、豬骨、小米酒等祭拜祖靈,同時用歌舞「娛靈」。接著由祭司主持,舉行正式刺球祭儀。祭司要拋出球之前,會進行簡單的祭祀,賦予每顆球不同的含意,像是豐收、健康、幸福等等意義,是祭典中最讓人印象深刻的儀式活動。

送惡靈祭典第二天各家屋進行娛靈祭祀,設宴招待親友。午後,由靈媒在祖靈屋舉行送惡靈儀式,各家屋皆備妥祭品給惡靈。儀式完成後,再由祭司引導送惡靈勇士們快步離開部落。

歌舞酒宴第三天、第四天為歌舞歡宴,祖靈與親友相聚的日子。

最後一球(kadjuq)刺球祭第五天中午在祖靈屋歡送善祖靈,由巫師念咒祭拜善神,族人以祭品和歌舞歡送祖靈,多由男性族人拿著祭品送祖靈至部落象徵靈界之處。送善祖靈完成後,族人回到刺球祭場,舉行神聖的最後一球刺球祭儀。

後祭

第六、七天以狩獵祭和解除禁忌祭儀兩項習俗辦理完成,五年祭始告終了。次年,再度舉行送祖靈祭,俗稱六年祭。祭祀過程如同正祭,只是不舉行刺球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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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布農族部落分布在海拔500 至1,500 公尺中央山脈兩側,是原住民族中分布海拔最高的民族,家庭以父系大家庭為基礎,因歷史遷移而慢慢拓展,分布範圍相當遼闊。布農族有精靈(hanitu)的觀念,相信個人能力、疾病與災禍,都跟精靈hanitu 有關係;祭典以射耳祭(malahodaigian)最具代表性,農業祭儀中的「祈禱小米豐收歌」(pasibutbut)音樂造詣享譽國際。布農族目前人口約59,370 人(民國108 年﹝ 2019 ﹞ 9 月),主要原鄉有南投縣仁愛鄉、信義鄉,花蓮縣卓溪鄉、萬榮鄉,臺東縣延平鄉、海端鄉,高雄市桃源區、那瑪夏區等地,近年也有移居都會區的情形。


家園資訊 :

布農族(Bunun)現居在中央山脈及其東西側,以bunun 一詞來稱呼自己,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後成為族名沿用至今。布農族的起源有糞生、石生、葫蘆生等多種不同的神話傳說,流傳較為廣泛的有葫蘆生與糞生故事。前者傳說在遠古時代,有一天從天上掉下了一顆葫蘆,裂開之後,從葫蘆裡走出了一對男女,這一對男女的後裔就是現今的布農族人。後者傳說遠古時代有兩個洞穴,Naihai 蟲將糞便做成球的形狀,然後投入兩個洞裡,其中一個洞出現一位男人,另一個洞出現一位女人,兩人成長後結為夫妻,生下子女後繁衍成為各社群祖先。 根據遷徙傳說,布農族原先居住在玉山及其北側群峰,後漸漸往山下Lamungan 之地移動。為了因應環境需求漸漸擴展至西部平原海岸,十七世紀後漢人武力擴張其勢力,布農族人漸退回Lamungan 之地後,由中部往東進入山區,再陸續遷徙至花蓮、臺東、高雄山區。布農族分布範圍廣闊,族人也特別重視遷移歷史。十七世紀以前,布農族原來居住在中部山區與西南部海岸地帶(濁水溪上、下游及其沿岸),後來在Lamugan 故地會合後,前往南投縣山區發展。 十八世紀初開始,從南投縣山區越過中央山脈往花蓮縣方向移動,接著又到了臺東縣、高雄市交界山區。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因日本政府強勢將布農族人領地公有化,山地軍事統治化,造成族人不滿,反抗事件時有所聞;重大的反抗事件有大正3 年(1914)「大分事件」、大正5 年(1916)「丹大事件」、昭和7 年(1932)「大關山事件」等,這些事件也促使政府施行「集團移住」政策,造成族人被強迫移居至現今部落。布農族與日本政府的關係緊張,直到中華民國政府時期才解除,經過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強制遷徙後,已無大規模的移動,倒是因為集團移住的關係,與其他民族共同生活,影響了各地區族群關係的發展。 二十世紀民族學研究者調查時,以方言與風俗上的差異,將布農族分為六個亞群: 1. 卓社群(Takiitudu)位於南投縣濁水溪上游流域,北與賽德克族為鄰,部落主要在南投縣仁愛鄉萬豐、法治、中正、望鄉、久美等村落。 2. 卡社群(Takiibakha)原居南投縣信義鄉卡社溪流域,主要部落有仁愛鄉中正村與信義鄉潭南等村落。 3. 巒社群(Takbanuaz)相傳是布農族最古老的部落,目前分布在南投縣濁水溪支流巒大溪流域,以及花蓮縣秀姑巒溪上游太平溪等地,橫跨中央山脈東西兩側,主要部落在南投縣信義鄉、花蓮縣卓溪鄉及臺東縣海端鄉等行政區內。 4. 丹社群(Takiivatan)位於信義鄉濁水溪上游的丹大溪流域,丹社群主要部落在南投縣信義鄉地利村、花蓮縣萬榮鄉馬遠村、卓溪鄉等村落,部分族人經移動後到達東部海岸平原,包含長濱鄉南溪、瑞穗鄉奇美等地。 5. 郡社群(Isbubkun)原居南投縣信義鄉郡大溪流域,以及陳蘭溪流域,後東遷到花蓮縣太平溪、拉庫拉庫溪流域、臺東縣新武呂溪流域、高雄縣荖濃溪、楠梓仙溪流域。郡社群在布農族各亞群中人數最多,佔了人口的半數以上。主要部落在南投縣信義鄉、臺東縣海端鄉與高雄市那瑪夏區、桃源區各村。6. 蘭社群(Tapukul)蘭社群約於十八世紀一分為二,Isbabanal與郡社區為伍,而語言終至消失,分布與郡社群一致,另一支Tapukul 由塔塔加下至那瑪夏溪西側遷移至現那瑪夏之對岸,介於鄒族和卡那卡那富族間,與鄒族部落來往密切,受鄒族影響較大,加上人數不多,終至隱沒於鄒族之中。

生活資訊 :

產業與飲食

布農族人的傳統生產方式以山田燒墾式的農業為主,主要農作物有小米、玉米、甘薯等。目前飲食習慣已轉變,多半以稻米、地瓜為主食;副食為野菜、蕈類,其中樹豆可以說是布農族人最重要的副食之一,亦是布農族人最常食用的湯。

服飾

布農族男女傳統服飾 布農族的服裝,利用獸皮、麻布,以及外來的棉布作為衣服布料。男子服飾有皮帽、皮套袖、皮革鞋、對襟無袖長上衣、對襟無袖皮長上衣、皮檔布塊、胸肚飾袋,以及後敞褲;女子服裝以苧麻為主,形式為長衣窄袖長裙,搭配滾邊刺繡、圍裙膝褲及綁腿布,顏色以籃、黑為主。男子長背心以白苧麻為底色,搭配黑、粉紅、青綠、黃、紅、深藍等有顏色的線,挑織成為包括長方形、直條紋、橫條紋、三角形等縱向直條紋,衣服背面的百步蛇背脊寬邊菱形紋,是最為搶眼並具布農族的服裝特色。

音樂

布農族的八部合音 布農族的祈禱小米豐收歌(pasibutbut)以「八部合音」聞名於世。民國41 年(1952)日本音樂學者黑澤隆朝,將布農族的pasibutbut(祈禱小米豐收歌)寄往聯合國文教組織,當時國際知名的音樂學者聽了之後,對於古老部落為何會有如此繁複的和音大感驚訝,當時西方的音樂學家認為音樂的起源是由單音、雙音而發展至和音的理論也不攻自破,從此改寫了音樂起源說的論點。每年11 ∼ 12 月之間,布農人舉行小米播種祭,為了祈求小米能夠豐收,在祭儀結束前會在家屋前選擇資格符合的家中男子圍成一圈,一起合唱「祈禱小米豐收歌」。族人相信,祈禱時所唱出的合音越美、越和諧,天神喜悅,該年的小米就會結實累累,因此每一個人都抱著虔敬的心歌唱。歌曲一開始,其實只有四部合音,但當音域高到某個層次時,音軌會出現八個不同的音階,因此被世人稱之為八部合音,這也是目前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和音方式。

建築

極具特色的傳統建築─石板屋 傳統上布農族建築房屋的材料包括板岩、木材、茅草及籐皮和檜木皮,不同區域有不同的運用方式,其中以板岩蓋成的房屋和檜木皮屋是最具特色的傳統建築。布農族家屋基地為方形,住屋窗戶少,屋體低矮封閉,可防止野獸與敵人的發現與闖入。目前的傳統石板建材已被鋼筋水泥所取代。 布農族人重視家屋中的火爐,火爐設置於門內右側牆角或左右兩側,通常右邊的灶用來炊煮人吃的食物,左邊的灶則於祭儀時使用。布農族人認為右邊灶的火非常重要,不能夠熄滅,否則家中男人出去狩獵時會出事,而當家屋因人口增加必須擴建時,右邊的灶也一定不能夠移動。 家屋中最神聖的地方是「小米倉」,是家屋建築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一個家的主要象徵,此處不讓外人進入,否則會造成該家的滅絕。此外,小米倉還有祭祀功能,家族中的新生男兒或是剛進門的媳婦,都必須在小米倉中進行祭儀,並住上一段時間,才算是家族中的一份子。

祖先資訊 :

親族組織

布農族社會由一個家的概念,形成一個家族,再由數個父系家族組成亞氏族,即氏家族(聯族家族及氏族),彼此之間共有獵場、共同承擔氏族榮辱。

家庭與婚姻

布農族屬父系社會,有從父居、父系繼承的性質;家族由兩個世代以上所組成,屬於大家庭的形式,人口常達3、40 人。婚姻制度屬於嫁娶婚,而氏族之間的通婚多由長輩決定,目前異族通婚比例漸高。布農族原有的婚姻制度是非常嚴格的,近年來隨著信仰文化、社會慣習、強勢異文化的衝擊而漸漸崩解。

部落組織

布農族由過去以家為單位的散居形式至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集團移住,家中的madadaingaz 長者、mapuadahu 祭司以及is-am-aminan 法師和lavian 戰爭首領等共同維護運作的現象已不復存在。lavian 負責部落對外事務,由部落中有彪炳戰功者擔任,需要有充分的軍事與地理知識,並具有膽識且熟悉攻防技巧,擔負部落、聚落之間的協商、結盟、出草等政治與軍事行為。mapuadahu是部落祭司者,需要有豐富的農業、氣象知識,並熟知各項祭儀與儀式,負責各家中事務,像是歲時祭儀與生命儀禮的舉行,以及排解部落內個人、家庭、氏族間的各種紛爭。在散居的地區,同一個人也可以同時擁有這些不同的身分。

風俗民情 :

布農族的傳統信仰是以精靈hanitu為基礎,hanitu 是指動物、植物、魂魄等自然物所具有的精靈,而每一自然物的精靈皆有其自己獨特的內在力量。人類擁有兩個hanitu各在左右肩上,左肩的精靈是性惡,使一個人有粗暴、貪婪與生氣等惡念的表現,右肩精靈則是引導人從事慷慨、友愛等善念的行為。布農族還有一個傳統信仰觀念是dihanin,這是天的意思,亦稱天神,dihanin 是所有一切的源頭,更是人類心靈的天神。另外,布農族人相信夢境具有占卜的意義,能預測做夢者未來運氣,是一種法術的運用,也有輔助與溝通的功能。 布農族的歲時祭典,與小米種植密切結合,祭儀日期因各社群居住地而有很大的差異。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日本人強迫布農族人種植水稻,加上經濟作物的改變和外來宗教的污名化及禁止,使得歲時祭儀受到重大衝擊,幾乎停止舉辦。目前布農人最負盛名的祭儀是與官方合作,以迎合觀光所辦的射耳祭儀活動。現今布農族人多信仰基督教、天主教,但部分活動仍取傳統儀式的精神,延續與傳承了布農族文化。射耳祭典(malahodaigian) 〈射耳祭〉傳統祭典儀式 射耳祭亦稱打耳祭,均在4、5 月間或月缺時舉行,它是具有薪火相傳、教育、競技、團結、法律等廣義的活動。 射耳祭主要目的是以射耳儀式祈求狩獵豐收,也祈求農作豐收,是全年之中最大的祭典。祭典前幾天,男性族人先上山狩獵、女性釀酒,進行祭儀的準備工作。祭日從凌晨3 到4 點開始,祭司召集家中男性與兒童參與祭典,女性禁止參加。儀式由鳴槍揭開序幕,並進行家人的射耳儀式(只限男性),射耳之後,家中男子會進入patusan(火祭場)舉行mapatus(火祭儀式)。

儀式分為:

一、點火(心靈誠正者);

二、祭槍(祈求天神賜予身體、靈魂、獵技、獵場能力等);

三、祭獸肉(祈求天神賜予動物)。這個儀式具有占卜家人今年運勢興衰的作用,所以族人格外謹慎,深怕家人有所損失。祭儀結束前會吟唱首祭歌,最後,會舉行獸骨(含敵人首級)祭儀,召喚動物靈魂,以求源源不絕的狩獵豐收,並藉此慰藉敵人的靈魂。

〈報戰功〉,男子大聲呼喊著自己的英勇事蹟,展現能力 布農族人在一般宴會時,會將打仗回來時的malastapang(報戰功/頌功宴)用來作為互相認識、交流的工具,亦兼具個人社會地位的象徵。報戰功又稱頌功宴,是布農族男子公開展現自已能力的場合,也給這內斂含蓄的民族一個表現的出口,過去只有參與戰爭或去獵頭者才有資格報戰功,時空變遷,目前改以獵物和社會頭銜取代報戰功。 報戰功時,由有聲望者引領,由男性大聲公開打獵成績和獵敵首的成就,每次說喊出一句榮譽戰功,其他人會跟著呼應複誦一句表示確有此事,直到所有人都報完戰功才歡呼結束,當中若有人造假或說謊,當場會被毆打羞辱趕出現場,並且這個羞辱將伴隨其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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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卑南族位於多族群交會的平原地帶,很早與外界文化接觸,卻依然持續維繫傳統文化與生活。卑南族社會有嚴謹的年齡階級組織與會所制度;巫法之術(靈術)高強興盛,名聲遠播於各民族之間。卑南族現今尚存之年度慶典有「小米鋤草完工慶」、「小米收穫祭」(感恩海祭)、「少年年祭」(猴祭)、「年祭」(大獵祭)等,其中以「年祭」的規模最大。現今人口約有14,474人(民國108年﹝ 2019﹞ 9月)。


家園資訊 :

卑南族(Puyuma)自稱「puyuma」,歷史上又有「彪馬」、「漂馬」、「普悠馬」、「普悠馬」等音譯寫法,源自臺東卑南鄉南王部落(Puyuma)的名稱。為避免卑南族與南王部落同語詞的混用情形,近年有族人提倡以「比努優瑪樣」(Pinuyumayan)來作為卑南族新的族稱,以區別族稱與部落名。 卑南族的起源有「竹生」、「石生」兩種說法,「竹生」傳說以卑南社為中心,「石生」傳說以知本社為中心;各部落也是由卑南、知本兩社為核心,經遷徙居住後發展出其他各個部落。卑南族十七世紀以前就是強盛的民族,民族威望在卑南王時代達到顛峰;傳說卑南王雄盛之際,曾領導東部各族群72 個部落,影響力北到今花蓮玉里、南到屏東恆春,是各部落尊敬的領袖人物。 十八世紀時,有一部分氏族遷居恆春半島,並順利在當地發展,將民族勢力又往南推進,稱為「斯卡羅」(sukaro),排灣語中有坐轎子的、被抬的人的意思。十九世紀末期進入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卑南族在民族文化分類上被稱為「Pinuyumayan」,因為主要有八個部落,又被稱為「八社蕃」。目前卑南族同樣以臺東平原的臺東市、卑南鄉一帶為核心,少數居住成功鎮與太麻里鄉,主要部落有臺東市的知本(知本里)、建和(又稱射馬干,位建和里)、南王(南王里)、寶桑(寶桑里),卑南鄉的利嘉(古稱為呂家望,位利嘉村)、泰安(古稱大巴六九,位泰安、太平村)、上賓朗(又稱為阿里擺,位賓朗村)、下賓朗(又稱為檳榔樹格,位賓朗村)、初鹿(又稱為北絲鬮,位初鹿村)、龍過脈(又稱為明峰村)、班鳩(已遷併入初鹿)等。目前,也有不少族人離開東部到都市發展,活躍於各領域之間。

生活資訊 :

產業

卑南人最早的農作物為小米,後來才有禾、麻、菽、麥等作物的出現。水稻耕作技術與器物,在十八世紀由卑南王Pinadray 引進,讓農業生產與技術興盛一時。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水稻受到政策鼓勵與支持,耕作面積大量增加。民國50 年代(1960 年代)之後,部分作物則轉為釋迦與荖葉等經濟性作物。

飲食

卑南族傳統主食為農業產物的粟、旱稻、甘薯、芋頭等,狩獵獲得的動物肉類以及河川魚貝類,提供了蛋白質的來源。卑南族人在慶典時,食用以月桃葉包裹糯米粉糰、鹹豬肉做成的月桃小米、糯米粿粽,是卑南族傳統食物的代表。檳榔更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零食,也是祭祀時的重要物品。

服飾

卑南族人製作衣服以麻為製作材料,傳統織布顏色鮮豔,以紅、黃、綠等顏色,夾雜黑、白兩色來凸顯多層次的菱形紋路,並搭配細緻的十字繡花形紋。卑南族的不同服裝,區分出不同的性別及年齡階級,不僅強化社會身分認同,也表現民族內分明的社會關係。男子服裝按年齡階級區別,以青年服飾最為華麗,分為上衣、黑短褲、套褲、檳榔袋、腰袋等部分,盛裝時還可佩刀並配戴琉璃珠或銀飾。適婚年齡的少女服裝最為漂亮,有頭巾、上衣、肚兜、腰裙、綁腿等。頭目、祭師在盛裝時,另有羽冠與肩袋;女靈媒(巫師)則另有肩飾,凸顯其身分之特殊性。卑南族人在祭典時,會編織花環給族人,或者是為會場中的來賓戴上。進入成年會所服役期的男子,只能戴上蕨類的草環(守喪者亦同)。成年及除喪儀式完成後,即可戴上漂亮的花環。慶典活動中獲得越多花環的人,表示友誼與社交關係良好,也成為祭典中最讓外賓印象深刻的飾品之一。

編織

卑南族人擅長以藤或竹來編織器具,用方格編、人字編、六角編等技術,編織出質量輕巧的生活用品,像是藤籃、藤包與背簍等實用物件。月桃葉編織的蓆子冬暖夏涼,是日常躺臥休息常用的編織品。竹器則取其輕薄強韌的優點,製作竹杯、煙斗與捕魚獵獸陷阱等器具。

建築

卑南族的傳統建築屋舍,包括住屋、會所與祖靈屋等,其中男子會所為高架的干欄式建築,具有東南亞文化的風格。卑南族的建築按照使用權限,可以分為公有、私有兩種類別,公有建築類包含會所、祖靈屋、瞭望臺,私有建築類有住家、穀倉或女巫師專用的祖靈屋。 住屋住屋是以茅草蓋頂、竹片為牆的長方形建築物,出入口在長方形兩邊長面開兩個門,短邊兩面則開窗戶通風。房屋內部編制,沿著四周牆壁製作編床,家屋前方則設有爐灶,由三塊石頭砌成。後牆角則做為穀倉,放置杵臼等農具。傳統家屋規模大小受到屋主社會地位影響,部落領導人的直系家族最大,旁系血親與民家較小,新成立的家屋則最簡約。 會所卑南族有嚴謹的年齡階級制度,男子在12、13 歲時開始進入會所生活,接受體能、狩獵等教育訓練,直到結婚時才離開。會所按照年齡階級可分為少年與成年會所兩種。少年會所高約兩層樓高,以樓梯進出,起居室有傘狀茅草屋頂,外圍有圓形走廊連接出入,各起居室中央為火爐。青年會所為長方形建築,是以茅草蓋頂、竹片為牆的橢圓形建築物,內部為竹床,室內中央同樣有取火用的爐灶,是會所最重要的位置。 成年會所 少年會所。 祖靈屋 宗家祖靈屋 祖靈屋是氏族祭祀場所,祖先祭祀與生命禮俗很多都在祖靈屋內進行。傳統祖靈屋以竹為壁、以茅草為頂,內有祭臺、爐灶等宗教設施。卑南族的巫師法力頗負盛名,主要為人治病、驅邪與祈福,也發展出女巫師專用的祖靈屋。女巫師的祖靈屋,多半坐西朝東,以屋內東北方位最神聖,並設有神位。

音樂跟歌謠

卑南族的音樂幽雅、節奏明確,再加上歌詞具有敘事內容,歌曲整體呈現比較強烈的詩歌意境。卑南歌謠按照功能分類,可分為: 祭儀歌謠卑南族的祭儀歌謠主要在祭典時演唱,根據部落不同的角色與身分,有各自的演唱歌曲,像是屬於男子的猴祭、大獵祭、年祭歌謠,以及古老悠遠的〈出草敘事歌〉等。 休閒工作歌謠在工作或聚會時演唱,像是屬於婦女工作團的〈工作歌〉。 社會時代歌謠卑南族音樂文化活力旺盛,創作歌曲推陳出新,也帶動許多族人投入演藝工作,並在演藝界佔有一席之地。像是卑南族歌謠之父陸森寶、胡德夫、陳建年、紀曉君、張惠妹、陳明仁、桑布依(盧偕興)等人。

舞蹈

卑南族的舞蹈反映了男女、年齡角色的差異,跳舞時需嚴守個人社會的舞步。卑南族在不同儀禮中有不同的儀式性舞蹈,像是猴祭進行時跳的舞步,勇士手持盾牌、表現英勇的舞步(又俗稱盾牌舞步),以及具有感恩賜福、守護部落意義的「精神舞步」(又俗稱為勇士舞、戰士舞)。

語言

卑南族語言因部落區位影響族群接觸經驗而有些微差異,像是南面知本部落,受排灣族、魯凱族語影響而濃濁音明顯,北面的卑南部落則受阿美族語發音方式影響,且因與漢人互動頻繁,而能流利使用俗稱臺灣話的福佬漢語。

祖先資訊 :

卑南族的政治領袖、祭司與巫師,在不同領域扮演專業角色,以維繫部落的政治、儀禮與疾病醫療等生活照護需求。卑南族男性社會關係表現在年齡階級與會所制度;婚姻家庭以母系大家族制為原則,重視母系家系傳承的本家、宗家觀念。近代受社會環境影響,親屬制度轉為偏向父系運作的模式。

親屬組織

各家族中擁有共同祖先者,屬於同一宗族;宗族中傳承久遠,並且有家氏的稱為「大宗本家」;由本家分出,自家也有分家者,稱為「小宗本家」;由家中分出尚未有分家者,稱為「分家」。每一宗族中通常只有一個大宗本家,跟十幾個分家。同一祖先的宗族,屬於同一氏族,以知本社為例,有三個氏族,每個氏族有共同的祖廟、共同的親族首長,也有共同的會所,氏族的領導者也代表參與部落的事務。

婚姻制度

卑南族的傳統婚姻制度中,家族氏名與家屋財產由長女繼承,居住方式由男子入居女方家庭,在民族的社會文化分類上,稱為母系社會。目前,傳統從妻居的婚姻方式已經相當少見。

部落制度

卑南族部落內傳統政治領袖為ayawan,負責協調部落中的重大事件,並領導部落的獵首與征戰行動。祭司(rahan)掌管祭祀禮儀,由男性擔任,是祭典儀式中的領導人物。祭司必須熟知曆法、氣象與歷史,並且懂得傳統歌謠與舞蹈,作為部落傳統農耕與生活之指引,被認為是博學多聞的賢能之人。巫師(na temaramaw)男女皆有,凡是有疾病者,族人都會請巫師施法、作法,以恢復健康。

年齡階級與會所

卑南族的男子,12、13 歲就要進入少年會所集體住宿,開始進行嚴格的訓練,包含體能與知識訓練,時間長達六、七年之久。17、18 歲時,卑南少年由少年會所轉入成年會所,進行更進一步的技能訓練。進入成年會所後分為四到五個階級,成員們需要服從資深的長者,負擔較多的勞務工作,並學習競走、摔角、野外求生與狩獵等技能。民國80 年(1991 年)卑南族也意識到傳統文化的重要,知本、初鹿與南王分別在部落蓋新會所、成立青年會與文化工作協會,辦理歷史尋根與母語復振工作。

風俗民情 :

卑南族傳統信仰中認為四處都存在著神靈(biruwa),包含大自然的神、天地之神、四方之神、造人之神,以及祖先與死者之靈等。神靈又分為善靈與惡靈,在進行耕作收割與狩獵前,卑南族人都會告知神靈,以表示尊重與敬仰之心。除了自然界的神靈之外,祖靈則影響個人禍福、運勢,族人在祈福與祭祀時,也會祭祀祖靈。卑南族巫師的法力相當高強,威名遠播到鄰近其他民族與地區。

卑南族巫術中盛行占卜行為,由自然環境的表象徵兆,來預測機會與發展,占卜方式以夢兆與鳥占為主。卑南族人除有傳統信仰外,也信奉漢族信仰與西方基督宗教,三種宗教同時存在於現代生活當中。民國70 年(1981 年)之後,因為傳統祭典的恢復辦理與振興,使得傳統宗教信仰觀念又再度受到重視與討論。

卑南族傳統信仰中的祭典活動有兩大類:一是農業相關的歲時祭儀,像是小米收割祭、婦女除草完工慶等;另一是按照個人生命歷程而進行的生命禮俗,像是猴祭、大獵祭等。卑南人年中例行祭儀活動有

國曆3 月為「婦女除草完工慶」;

國曆4 月有「祖先登陸與發祥地祭祖」活動;

國曆7 月為小米收穫祭;

國曆12 月有年祭(猴祭、大獵祭)的祭典。

婦女除草完工祭典與活動卑南族婦女,因為農事而組成除草團體,3 月農事完工後會辦休閒活動。活動由女巫師以琉璃珠祈福,之後婦女邊跑邊敲擊銅罄,同時呼喊著口號到成年男子放置荖葉藤的地方取荖葉藤,這是由部落男子準備的禮物。之後婦女帶著荖葉藤跑回會場,象徵心手相連的團結。回到部落後則接續進行會餐、趣味競賽與各式活動。

祖先登陸與發祥地祭祖 卑南族婦女的除草活動 卑南族知本、建和部落,每年4 月會由祭司與女巫師帶領族人,到祖先登陸地進行祭祀歷代祖先的儀式,典禮簡單莊嚴,卻具有慎終追遠的歷史文化意義。

小米收穫祭小米收穫祭以家族為單位,舉辦為期3 到7 天的活動。祭典的前一晚,祭司會進行夢占預測與驅邪儀式。收穫祭當天早上,由獲得好夢的婦女在小米田中擺設含有三顆琉璃珠的檳榔祭品,之後割下小米穗蓋在含珠檳榔上,再割下一束小米穗帶回到祭司家中,並由祭司高綁在竹竿上。部落族人看到祭司家前庭竹竿上高掛著小米穗,就知道收割祭典儀式已經結束,可正式開始進行收割工作。

同時,部落也會舉辦各項文化活動,有些部落會在會所廣場搭鞦韆架,據說鞦韆盪的越高,隔年的小米會長的更高、更多,具有為農務耕作祈福的意義。 卑南族以盪鞦韆的活動避免小孩干擾祭儀,現已成為其獨特的文化活動 4. 年祭卑南族最盛大的部落活動為「年祭」,是舊年尾、新年頭之間的活動,是包含「猴祭」、「大獵祭」等各項活動的總稱,前後為期將近三週的時間,屬於卑南族最盛大的祭典活動。

年祭中的猴祭是訓練少年膽識的活動,大獵祭則具有野外求生、部落出草的意義,也代表青年已擁有可以守護家園的能力。慶功與除喪則是活動結束後的歡聚,以慰問當年度有親人(不分男女)過世之家屬。年祭的活動因為規模盛大,活動前部落內的族人就需要編織花環、準備食物與釀酒,部落周圍也設立路障,防止惡靈侵入,同時整修會所、設立祭壇與刺猴祭壇。近年並發展出聯合年祭,成為各部落交誼與凝聚民族意識的重要活動。

猴祭猴祭舉行時間通常在年底12 月下旬之初,當天少年手持長茅槍刺殺猴子,主在培養少年膽量。傳統猴祭在刺猴儀式前一晚,青少年會赤裸上身、臉上塗抹炭灰,手拿芭蕉葉到各戶家中驅除邪魔。隨著時代與社會環境的變遷,目前刺猴儀式已改變為使用草猴來代替真猴。

大獵祭大獵祭是卑南族一年一度的狩獵與獵首行動,男性之成年儀式與大獵祭密切相關,男性須經過大獵祭的洗禮,才能完成晉級。如今大獵祭已改為定點活動,於12 月27 日至31 日連續舉行三天,主要在野地紮營、捕捉獵物,由老人教導野外求生與狩獵技巧。

活動結束時,部落婦女會在部落外用竹子搭建凱旋門,並在凱旋門前等待。男子回到部落後,由婦女為其更換禮服,眾人歡聚慶功,並慰問當年度有親人(不分男女)過世之家屬。

聯合年祭卑南族各部落自民國71年(1982)開始,逐漸發展出「聯合年祭」的活動,舉行時間不定,由部落聯合會議決定,並由卑南族各部落輪流舉辦,內容包含表演歌舞、競賽活動等等。從部落各自舉行年祭轉為輪流聯合辦理,此制度已發展成為凝聚全族人的重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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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魯凱族社會的特色為任務分工縝密的階級制度,融入婚姻、政治、宗教、祭祀與藝術各領域。以百合花為「魯凱族族花」,文化核心價值以百合花的配飾權最富特色,具有表彰聖潔、膽識、勇氣與尊榮的意義,經濟生活以小米種植為主體,小米收穫祭為最重要的祭典。魯凱族人口約13,443 人(民國108年﹝ 2019 ﹞ 9 月)。


家園資訊 :

魯凱(Ngudradrekai,簡稱Rukai)一詞的來源有三種不同的說法,目前仍無定論。一種說法認為Rukai 是魯凱族人的自稱,係指「住在高冷山上的人」之意;一種說法是Rukai 轉化自排灣族語詞中,有東方、上游、深山等意,意指的是魯凱族居住地;第三種是從卑南族語詞的Rukai 而來,指稱緊鄰山腳的聚落。魯凱族關於人類創生的神話有三種,一種是東魯凱群所傳承的外來說,相傳祖先是由海外登陸東海岸後,落腳在中央山脈東、西兩側;另一種流傳在西魯凱群中,認為先祖是由太陽、陶壺或石頭創生;還有高雄茂林下三社的口述歷史,認為祖先是發源在茂林區大、小鬼湖地區。魯凱族部落分布於中央山脈南段兩側,分屬高雄縣、屏東縣與臺東縣三個行政區。 按居住環境與文化認同,分為東魯凱、西魯凱與下三社三群。三群之間語言、社會制度、文化表徵都有不同程度的差異性,其中下三社與東、西魯凱群的差異最大,甚至各部落語言的辭彙、腔調也有很大的差別。 東魯凱群位於臺東卑南大南溪上游,部落有臺東縣卑南鄉東興新村。西魯凱群居住在屏東霧臺隘寮溪流域,屏東縣霧臺鄉境內包括:好茶、阿禮、吉露、霧臺、神山、大武、佳暮、谷川八個部落,部分遷居三地門鄉青葉、德文、瑪家鄉三和美園與臺東縣金鋒鄉等部落。下三社群則在高雄茂林濁口溪流域,部落有高雄市茂林區多納、萬山與茂林。近年,魯凱族人基於工作與就學等因素,實際居住在原鄉的人口只佔總人數的一半,約有一半的族人離開原鄉至都會工作,像是距離高雄、屏東都會區比較近的屏東縣市、高雄市,以及臺中市、新北市等地,形成親屬或地緣性的聚居。

生活資訊 :

產業與飲食

魯凱族的經濟生活有農業生產與狩獵活動兩方面。農業方面主要種植小米、旱稻、甘薯與芋頭;狩獵生產方面,以山豬肉等為肉類食品來源。魯凱族人傳統主食是甘薯跟芋頭,族人常烘烤芋頭乾,以方便保存。芋頭乾要食用時,通常加入蔬菜和肉類煮成粥狀。此外,花生因為容易種植與取得,而成為常見副食品。 狩獵是屬於男子的工作,男子要狩獵捕獲野生動物才能算是成年人,當男子陸續獵獲六頭(有些部落獵獲五頭)長出獠牙的公山豬(walisane)後,才可享有象徵獵人勇士榮譽的百合花配戴資格。小米在魯凱族人的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歲時祭儀都以小米為中心,在喜慶宴會中會製作小米糕abai,象徵分享和慶賀。 魯凱族也跟排灣族一樣有製作cinavu(意思為用葉子包裹食物)的風俗,作法以假酸漿葉包裹芋頭乾粉末,並以肉塊為餡。

服飾

魯凱族男女傳統服飾 魯凱族的服裝屬於方衣系統,以棉麻為主要材料,底色以黑色為主,再以紅、黃、綠三原色等鮮豔色彩刺繡襯出圖案。男子傳統服裝以皮革為主,過去在平時戴皮帽、頭巾、上衣、肩帶、腰帶、鹿皮衣、鹿皮套褲等,盛裝時加上頭飾。女性日常服裝包括頭巾、長袍、腰裙、綁腿、手套等等,盛裝時同樣換上刺繡、珠繡裝飾的衣服,再加上花冠、頸飾、肩飾等各種飾品,如今在祭典隆重場合或婚禮皆可看到族人盛裝著傳統服飾以示重視,並藉此彰顯本族文化。 魯凱族傳統衣飾文化中,按照階級有不同的限制,諸如服裝的紋路為例,有頭目專屬的百步蛇、太陽、人頭、陶壺等圖案;貴族可以用人形紋、蛇紋等;平民服裝的圖案,可透過納貢而獲得更多圖案的使用權。目前,受生活環境與資訊發達影響,使用的圖案與表達主題更加多元,傳統圖案的使用禁忌與規範也漸趨開放,唯頭飾配戴權,尤其是熊鷹羽(赫氏角鷹)的插飾,為大頭目專屬,各部落均有嚴謹的禮儀規範,不得任意穿戴。 百合花象徵品德良好、純潔無瑕 魯凱族的竹製梳子 木雕刀柄上可見百步蛇圖騰。

藝術

百合花百合花在傳說中與祖先起源有關係,尤其在隘寮溪流域的西魯凱族地區。傳統上,百合花對於男性而言是英勇、能力的象徵,捕獲六頭(有些部落標準為五頭)以上的公山豬,經過公開表揚與配戴儀式後,才可以擁有配戴百合花的權利。百合花飾品對於女性重要性更大於男性,百合花象徵女性品德良好、純潔無瑕。正式的「百合花飾品」是百合花中間夾有紅色金鳳花,是貴族才有的配戴方式,而平民女性想配戴這樣的百合花額飾,必須經過「配花權儀式」(kialidrau)之後,才能擁有配戴百合花飾的權利。 雕刻魯凱族的雕刻分為木雕、石雕與皮雕,其中以木雕表現頗負盛名。魯凱族雕刻常運用於大型立柱、簷桁、橫樑、壁板等建築構件,以及木湯匙、木凳、連杯、梳子等日常生活用品器物上。其中,百步蛇與祖靈傳說有關,在文化中具有相當重要的位置,成為常見的圖騰。傳統上雕刻是頭目家的權利,平民沒有雕刻這些紋路的權利,也不能買賣或讓予,目前這項禁忌與限制逐漸消失,讓雕刻工藝有更多傳承與發展的機會。

建築

魯凱族居住的中央山脈南段,屬於中海拔山區,氣候炎熱、潮濕,當地黏板岩質成為建築材料。西魯凱群跟下三社群發展出以石板為建材的石板屋,具有冬暖夏涼的功能;東魯凱群因為石板取得不易,使用木材、竹子為主要建材,並受地區族群關係影響而有青少年集會所的出現。 石板屋的門、窗、前庭及座椅等布局 魯凱族的家屋只有在樑柱部分使用木材,主屋其餘部分與前庭、圍牆都以石板鋪設砌成。 石板屋屋體一般為橫向長型,共有兩個門;屋體內分為三部分,中間是臥室與起居室,左右兩旁一邊是廚房與倉庫,一邊作為走道與工具放置處。魯凱族石板屋因為石板採集不易,加上建造耗時,已經都改為鋼筋水泥建材的屋體;少數族人將石板貼砌在水泥外牆,以保留傳統石板屋的概念。 魯凱族人石板屋規模因為階級而有所不同,以頭目的家屋最大,除享有雕刻屋簷的權利,前庭也較寬敞,部落族人會以長方形大石板立柱(sadrengedrenge)標示當家頭目的居所,也是召集族人聚會的司令臺,該聚會廣場稱為kalatadrane。魯凱族建築除了家屋外,也還有涼亭與工作小屋,以石板、木材與茅草搭建而成,涼亭為休閒之處,而工作小屋則是女性織布的地方。

祖先資訊 :

魯凱族傳統的社會文化中,社會階級分為頭目、貴族、士(族)、平民四個社會階級,社會階級是透過世襲而獲得,並在部落中接受頭目的領導。各階級權利義務各不相同,結婚後可因嫁娶或入贅的對象,而讓子女階級產生改變。

家庭與婚姻

家庭是魯凱族最重要的親族單位,魯凱族家庭採用偏向於長男繼承的雙系繼承法則,由家中長男繼承家屋、家名,其餘子女婚後必須遷出,若是家中無男性則由女性招贅繼承。婚姻方面以一夫一妻制的嫁娶婚姻為主,擇偶對象務求門當戶對,首先考慮階級身分,以雙方階級相同的「同級婚」最為族人所接受。

部落與頭目

部落為地域性組織,由單一聚落或數個鄰近聚落組成,兼有政治、經濟、軍事、教育、社福等功能。魯凱族的部落以當家頭目為傳統世襲的領袖,並包含各種專業的長老士族,像頭目報信代言人(marudrange)、家族代表、軍事戰略家、工藝匠師、分享操刀手(siabakale)、占卜祈福(taraivigi)與禮儀祭師(bariakalai)等,以不同專長領域來支援部落的各項需求。雖然,頭目具有相當大的權利,但公眾事務仍然會透過部落會議討論後執行。

階級制度

魯凱族的階級社會分為頭目、貴族、士族、平民四個階級,每個階級所能享受的權利不同。頭目與貴族社會地位較高,也擁有較多土地資源,有向族人徵收土地、山林稅收,以及身體刺紋圖騰、家屋雕刻的權利。士族階級介於貴族與平民間,是具有優異功績或者特殊才能的村民,擁有頭目給予的特殊權利,像是免稅、戴花環等。 士族階級的傳承受到長男繼嗣制度影響,只有長子能夠繼承為士族階級,其餘為平民。平民在進行各項工作前,像是砍木材、結婚、過路、釀酒等,都需要支付部分稅收給頭目。而平民在進行特定儀式與繳交特定稅賦後,也能夠獲得特殊權利,像是身上刺紋圖案使用、百合花裝飾權、服裝圖案裝飾使用及部分人名使用等權利。

風俗民情 :

魯凱族相信各種超自然力量的存在,包含自然類的太陽、星星、月亮、彩虹和百步蛇、雲豹等等,另外亦包含對過往祖先靈魂的溝通與祭拜。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因政策關係,傳統宗教觀念的發展受到干擾,甚至部分傳統文化與宗教儀式都在此時期停止辦理。民國50 年代(1960 年代)開始,基督教、天主教傳入部落,使現在各部落間都能看到西方式的教堂建築,並且與傳統宗教同時並存。 魯凱族人現在多數都改信西洋宗教──基督教,其已成為支撐與影響部落的一股力量。近年,魯凱族的傳統文化也與教會開始有新的互動,像是霧臺鄉神山部落的天主堂,教堂的聖母瑪麗亞以傳統魯凱族裝扮呈現,融合傳統文化與現代信仰,共振魯凱文化的新生命。魯凱族的傳統祭典以小米為中心,小米收穫祭於小米收割後舉行,下三社的多納部落則有獨特的黑米祭典。此外,族人有盪鞦韆的活動習慣,盪鞦韆具有男女交誼的功能,在婚禮或豐年祭典時舉辦,活動刺激精彩,為祭典帶來高潮。

小米收穫祭

小米在魯凱族人生產活動的農作物中為大宗,歲時祭典都以小米為中心,其中又以收穫祭最重要。收穫祭是魯凱族為了感謝神賜予豐收,在小米收成後進行的祭典。祭典儀式中,魯凱族人會準備小米糕、小米飯、小米酒祭祀神靈祖先;另外族人也象徵性的將農作物納貢給頭目,頭目將一部分提供給需要的族人,一部分祭祀祖靈,具有收稅與分享的意義。 豐年祭在傳統社會中,辦理時間前後超過一個月,現在由於生活型態改變,以一天到三天之間為限,並固定於每年的8 月15 日(目前官方規定每年7月的第二個星期五為魯凱日)舉行。為避免傳統祭祀儀式與現代信仰教義二者敬拜方式的觀念產生禁忌上的衝突,也將祭典中祭祀的部分簡化,而以部落族人的團圓聚會、分享文化為主要的活動精神。

盪鞦韆

盪鞦韆是魯凱族傳統祭儀的重頭戲之一,具有男女交誼的功能 盪鞦韆活動通常在婚禮時舉行,原來是大頭目家女性的特權,但每年在豐年祭典時,大頭目會把盪鞦韆這項特權讓給族人,不但慰勞族人辛勞,也提供青年男女接觸的機會。盪鞦韆時由男性負責搭設鞦韆架及擺動鞦韆繩,並邀請未婚、品行良好之女性登上鞦韆架,由男子將女子盪到最高點,非常緊張刺激。盪鞦韆不論是在結婚時或是在豐年祭時舉行,都為活動帶來高潮。

黑米祭(tapakadrawane)

魯凱族人相信,黑米包含稻米種、小米種兩種,兩種種籽是神靈由深潭中取來送給耕作的婦女。族人按照傳統祭儀,在每年11 月辦理黑米祭,感謝神靈為族人帶來黑米種子,其中,以茂林多納部落最為重視此祭儀。

萬山祖靈祭(molapangolai)

molapangolai 是萬山(Oponoho)部落最原始、最具特色的祭典活動,每四年舉辦一次,約於春季時期,在指定地點Lapangolai 祖靈屋舉行。主要活動內容是doloi(神石)的祭儀,祈求保佑族人平安、健康,並以taavala 競賽活動來考驗年輕人是否有能力抵抗外侮、保護族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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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鄒族居住在臺灣中部中高海拔的阿里山山區,祭典有豐收謝神的小米收穫祭典(homeyaya)與彰顯彪炳戰功的凱旋祭(mayasvi)。目前人口約有6,688人(民國108年﹝ 2019 ﹞ 9月)。


家園資訊 :

鄒族(Tsou)居住於臺灣中部的玉山西南方,以嘉義縣阿里山鄉為中心,部分在南投縣信義鄉久美村,往南則因遷徙而到達高雄市那瑪夏區。鄒族的名稱是以自稱Tsou 為族名,語詞的意思是人。在鄒族的傳說中,大神哈默用楓葉創造鄒族人跟瑪雅人,再用茄苳的葉子創造平地人,並從玉山逐漸遷徙到現居地。鄒族分布在嘉義縣阿里山山區曾文溪流域、濁水溪流域的上游;有嘉義縣阿里山鄉達邦、特富野,與南投縣信義鄉久美的魯夫都群三大社。 鄒族在相關歷史資料中,早在十七世紀荷蘭人的紀錄裡,就已經有達邦、特富野部落的存在。十八世紀之後,鄒族與清朝之間互動逐漸密切,除了象徵性的進貢租稅給清朝外,也將土地租給漢人拓墾耕佃,並在林爽文事件中協助清朝防禦山區治安。當時,具有山產物資交易權利的通事吳鳳,因過度剝削交換利益而遭出草,被在清朝之後的日本政府放大渲染,成為政策宣傳的工具。 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鄒族人與日本政府之間和睦相處,有兩個可能原因,其一為日本人初次到阿里山時,是獲得部落認可後才進入部落;其次是鄒族人認為日本人是洪水傳說過後,與鄒族人分散的兄弟族群瑪雅族(Maya),因而以接納、交流的態度面對。日據時代,鄒族部落領袖接受語文、醫療、農業等各方面的教育,並無與日本政府對立與反抗事件發生。 中華民國政府初期,鄒族因為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時期的政治牽連,折損部落的菁英分子。民國70年代(1980 年代)之後,鄒族積極投入社會運動,為原住民族爭取權利,像是拆除吳鳳銅像的反污名化運動,以及駁斥政府、社會對吳鳳神話的渲染與誤解。此外,早期民族分類上劃歸鄒族的卡那卡那富、拉阿魯哇族,過去因為相對於北邊的鄒族而被稱為南鄒族,兩族人因為具有獨立民族意識,經爭取後也在中華民國103 年(2014)成為卡那卡那富族與拉阿魯哇族。

生活資訊 :

產業與飲食

鄒族傳統經濟生活有農耕、狩獵、漁撈與採集;農作物以小米、旱稻、地瓜、芋頭為主,蛋白質來源則是由狩獵所獲得的山豬、水鹿、山羊等肉品,加上鳥類、魚類肉品進行補充。近代由於觀光產業的發展,使部落服務業也成為新的產業,像是經營達娜伊谷生態保育公園、觀光山莊民宿等。農作產業則受市場經濟影響,也開始種植山葵、高山茶、愛玉子、水蜜桃等作物。 鄒族的竹筒飯相當有名,作法是將泡過水的糯米放入年生的桂竹竹節內,然後用火烤熟。一年生桂竹竹筒內的水分,可以讓米不容易烤焦,而且還可以有桂竹香氣。過去獵人上山打獵時,會隨身攜帶數十個竹筒,方便在森林中用餐。

服飾

鄒族男女傳統服飾 男子皮帽上的數根羽毛彰顯勇敢英武 傳統服裝的使用材料,男性使用的材料以皮革為主,女性使用棉布、絲或綢緞布為主,顏色上常用紅、白、黑、藍等色,尤其是在男子盛裝時多穿著紅色。男子服裝有獸皮帽、胸衣、長袖上衣、獸皮背心、獸皮後敞褲、獸皮鞋等;帽飾具有重要意義,戴上獸皮帽代表成年,能夠承擔部落與家庭責任,盛裝時插上鷹、藍腹閑鳥、帝雉、鷲羽毛數根,彰顯勇敢英武。女子服裝有黑色頭巾、胸兜、長袖短上衣、長裙、護腳布。鄒族人按照年齡、身份穿著不同服裝,像是頭目或征帥等具有勇士資格者,帽子前緣可以附加紅色紋飾帶,並用珠玉和貝殼片裝飾。捕獲過山豬的人,除了銅製手環與臂飾外,還可以穿戴山豬牙對圈的臂飾。

藝術

揉皮鄒族在皮革揉製技術上相當純熟,經常利用狩獵獲得的獸皮來製作皮革衣物。揉皮前主要有剝皮、張皮、曬烘乾、去毛等動作,最後才是揉皮程序。剝皮是把獸皮從動物身上取下,並儘量讓皮革保持完整。張皮以竹、木棒將獸皮撐開,如此一來容易曬乾,製衣時不會有皺褶;同時還需要將皮上的脂肪刮除,以免獸皮腐爛。張皮後以日光曝曬或以火烤乾,防止獸皮腐壞。最後的揉皮由兩人一組,利用房子的橫樑或是樹幹,以相反方向反覆揉拉,或是將皮放在臼中以杵搗之,讓皮革柔軟。

建築

鄒族傳統建築以木、竹、茅草為主要建材,構築會所、家屋、棚圈三類建物。目前的家屋已多為鋼筋水泥或鋼構所建造,但會所仍以傳統建築方式存在。 kuba 是鄒族政治、教育及文化傳遞的中心。 會所(kuba)鄒族的會所稱為庫巴,是高架的干欄式建築,為男性學習文化知識與狩獵、戰鬥訓練的地方。會所的建築材料以樺木、杉木為主要柱子,再用杉木板及竹材鋪設為地板,用茅草覆蓋屋頂。鄒族人會在會所旁及會所屋頂種植木檞蘭,是天神認得族人的標誌。家屋(emo)鄒族的家屋以竹子跟茅草為建材,形式上有長方形、橢圓形兩種,家屋以中央火塘為中心,上方有棚架,可儲存物品與放置獸皮。家屋空間象徵兩性,有兩個出入口,面東之門定義為男子出入口;面西之門界定為後門,是女子出入口。家屋前方庭院有放置薪柴、獸骨的專屬空間,也是曬穀、祭祀的地方,屬於男性的空間;後院多為雞、豬舍,是女性的生活空間。禁忌之屋(祭屋,emo no pesia)鄒族的禁忌之屋,早期位於家屋內左側,屋內設有火塘,專門煮食祭祀用的食品。屋中最重要的就是聖粟倉,是小米女神的臨時住所,禁止煮食魚類。另外,禁忌之屋是小米收穫祭的進行場所,也是巫師替族人治病的地方,並且是每家的精神象徵。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之後,禁忌之屋改遷至家屋之外,外型也比傳統形制小;因為建築位置移到屋外,部分家庭氏族的禁忌之屋,也成為軍神祭祀之處,並放置武器架。

祖先資訊 :

親族組織

鄒族傳統上由數個父系家庭組成亞氏族(或稱世系群),具有共同的姓氏、共同耕作、共有河流漁區、共同進行小米祭儀,並且在大社中共同擁有家屋。家屋中有代表亞氏族的象徵性聖物:祭粟食與獸骨架。亞氏族是鄒族親屬關係中最基本單位,最主要私財產包括房屋(本家、分家、工作小屋、倉庫、畜舍)等都屬於亞氏族所共有,耕地與漁場實際上也屬於亞氏族。血緣相近的亞氏族則合為一個氏族,以最早確立的本支為本家,並以之為名。同一氏族的族人共有耕地與獵場,再分配給亞氏族。氏族是一個外婚單位,也就是同氏族族人不准通婚。

家族與婚姻

鄒族為父系家族,子女皆從父居,與父系親族一同生活。婚姻方面,鄒族主要行嫁娶制,婚姻主權在家長。鄒族傳統文化中盛行「服役婚」,就是婚後男方要到女方家中義務幫忙一段時間,服役時間長短不一,有人只需一星期,有人則長達數年,目前這個風俗已不存在。

大社、小社(hosa、denohiu)

鄒族是一個以大社認同為觀念的社會,由一個主要大社為中心,周圍由幾個分支的小社所分布圍繞,共同組成一個「大社」的觀念。大社是最早形成的聚居單位,因耕作關係逐漸在附近形成小社,但在政治、宗教、經濟等各方面仍以大社為核心。大社的政治中心為男子集會所「庫巴」,由部落首長家族管理。

會所(kuba)

鄒族的大社,最重要的象徵就是男子會所,是部落內宗教、政治與經濟活動的中心。會所主要的用途有男子教育、部落會議、征戰集結、祭典訓練、狩獵社交等,是傳承教育、協商集結的場所,也是處理公眾事務的地方。會所不只是部落的象徵,也與年度中的戰祭儀式緊密結合,是鄒族重要的文化象徵。

風俗民情 :

鄒族信仰中,最高的神明是管理天地的哈默(Hamo)大神,也有粟神、稻神、土地神、軍神、天花神等各種不同領域的神(hitsu)。生活與超自然力量和諧存在時,凡事順利、農產豐收,因此族人藉由巫師跟超自然力量溝通,化解生活與超自然力之間的衝突。民國50 年代(1960 年代),鄒族普遍接受西方宗教,作物也由小米轉為稻米,傳統祭典也曾經式微;近年傳統祭典重新受到重視,並且成為凝聚族人的重要活動。 鄒族年間的祭典與小米的種植及收穫有關,每年收穫後會舉行小米收穫祭(homeyaya)。另外特富野與達邦兩個大社會在年中舉行凱旋祭(mayasvi,又稱戰祭),具有弔念過去歷史、祈求未來征戰順利與團結族人的意涵。

小米收穫祭(homeyaya)

〈小米收穫祭〉祭儀舞蹈表演 小米收穫祭典在每年小米收割結束後進行,主要感謝小米神照顧農作物,並凝聚各家族間向心力。在每年小米即將收割的時候,各氏族長老會決定收成時間,並開始準備祭儀工作,像是釀酒、製作糯米糕、整理家族祭屋等,並以樁草/小舌菊防禦惡靈入侵。 祭典當天,各氏族長老及族人們以酒、肉、糯米糕等祭祀神靈,感謝農作豐收,並為家人祈福。

凱旋祭(mayasvi,又稱為戰祭、團結祭)

凱旋祭祭典儀式活動 凱旋祭是鄒族的部落祭典,特富野社於每年春季的1 ∼ 3 月間舉行,達邦社則於秋季的8 ∼ 10 月間辦理。凱旋祭是祭拜天神跟軍(戰)神、司命神、被獵人頭之靈的祭典,目的在於紀念過去的戰爭,也祈禱未來征戰勝利,並拔除厄運與疾病。戰祭由各家族代表聚集於會所內,完成迎接天神與祭祀各神明後,繞行各家族世系群的禁忌之屋。鄒族人相信舉行戰祭時,天神與戰神會藉會所旁的赤榕樹降臨,因此參與祭典的成員會在樹前圍成一圈,吟唱迎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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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賽夏族的社會以氏族為基礎,各姓氏從清領時代開始就有不同漢姓,並遵守社會與婚姻規範。賽夏族的信仰與祭典中,以祖靈與矮靈信仰為主,以巴斯達隘矮靈祭典最具知名度。現今總人口約有6,708人(民國108年﹝2019﹞9月)。


家園資訊 :

賽夏族人(Saisiyat)在自稱時,使用saisiyat 來稱呼自己,後取其近音而寫為賽夏族。賽夏族的創生傳說中,認為先人在洪水時期時,倖存的兄妹成婚生下小孩,而後將小孩肉、骨、胃、腸分解後投入海中,各別成為各部落與民族的祖先。賽夏族分布在臺灣西北部,以鵝公髻山為界分屬於新竹縣與苗栗縣兩個行政區。新竹縣境內的賽夏族人,居住在五峰鄉上坪溪流域,部落在五峰鄉大隘村與花園村內;新竹縣境內的賽夏族,部落周圍有不少泰雅族部落,文化上也彼此影響。苗栗縣境內的賽夏族人,居住在中港溪上游的南庄鄉東河、南河流域,以及後龍溪上游獅潭溪流域,部落集中在南庄鄉東河村、蓬萊村、南江村,以及獅潭鄉百壽村等村落內。苗栗縣境內的賽夏族部落,周圍多為客家漢族社區,生活中吸收不少客族文化。 賽夏族在清領時代初期勢力曾達苗栗三灣、頭份等地,西面與道卡斯族(平埔族)勢力相接壤。清中期之後,因客家移民在新竹、苗栗往東面發展,對於賽夏族的勢力造成影響;清末樟腦事業具有國際市場,侵佔部落領域的武裝拓墾日漸強勢,賽夏族領域受到嚴重侵擾。之後賽夏族人除了向樟腦開發業者收取租金外,也有轉為樟腦事業的經營者。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認為賽夏族領域屬於公有地,但衝擊到賽夏族既有樟腦稅收與土地所有權,引發明治35 年(1902)的反抗事件,又稱為南庄事件。之後,在明治40 年(1907),新竹五峰的賽夏族人受客家人士招募,加入反抗日本的軍事武裝行動,稱為北埔事件。賽夏族歷史在清、日時期,因為受到客家漢族的拓墾,以及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樟腦利益的競爭,而形塑出今日賽夏族的部落勢力、族群關係與文化現狀。近代,部分族人在臺北、桃園、新竹、苗栗等地居住。

生活資訊 :

飲食

賽夏族以稻米、小米、蕃薯、山芋頭等為主食,祭典時會有肉類與魚類。賽夏族代表性食物有米糕、生醃肉與糯米酒,米糕與糯米酒是以農作產品製作的食品,以糯米為主要食材;生醃肉則是漁獵行為所獲得的肉類食物,製作上以一層米飯,夾上一層生肉、生魚,浸泡發酵至骨酥肉軟,食用時帶有微微的酸味,頗具賽夏族飲食風味。

服飾

賽夏族男女傳統服飾 賽夏族特有的─臀鈴 賽夏族服裝傳統以麻為主要材料,經過剝皮、抽絲、紡線、框線、漂染、整經等程序,成為麻布後,再縫接為服裝,與西部漢族交換貿易後開始以棉布取代麻布。傳統服裝形式有無袖長衣、無袖短衣、腰裙、遮陰布、披風、胸兜等,常用白、紅、黑三色,以白色為底、紅色為圖樣、黑色為點綴用色。賽夏族的服裝分為日常服裝與儀式慶典服裝,日常服裝多半是素色麻布衣,盛裝時穿有幾何花紋圖樣的服裝,再搭配上各種裝飾品。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之後,容易取得的漢式服裝漸多,但族人在重要場合時仍穿戴傳統盛裝服飾出席。賽夏族的裝飾品有頭飾、頸飾、耳飾、手飾、腿飾等,傳統材料使用貝殼、骨頭、竹等,現在也加入塑膠、鈕釦、亮片等現代材質飾品。巴斯達隘祭典的臀鈴、舞帽巴斯達隘時所用的臀鈴(又稱為背響)與舞帽(又稱月光旗),是賽夏族最具特色的祭典物品。臀鈴多數都是三角形,以布條或綁帶跨過雙肩後綁於背後,讓下擺垂吊飾物配合舞步移動,發出叮叮咚咚的聲響。舞帽又稱為月光旗,為扛、戴於肩膀或頭部的布旗,布旗上面使用星星、月亮、花草與氏族名稱,加上鈴鐺、亮片等裝飾品,祭典時各氏族年輕人揹扛著在跳舞的隊伍間穿梭。

紋身

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賽夏族人還有紋身、拔毛、穿耳、鑿齒等多項身體裝飾風俗。賽夏族中男女普遍都有紋刺圖案,男子會刺紋在前額(額紋)、下顎(頤紋)及胸部(胸紋),女子則在前額刺紋而已。額紋與頤紋是男女已達到成年的表徵,胸紋則是限定於對部落有貢獻、具有獵頭功勞的勇士,胸紋越多在部落地位越高。

工藝

織布織布是賽夏族女性的工作,傳統織布紋路有幾何風格,由紅、黑、白三色交織成常見的菱形紋、線條紋等。 竹、藤編技藝竹、藤編織技藝以竹、藤為材料,可製作生活上使用的器具,像是種子籃、揹籃、提籃、食籃、置物盒、米篩與祖靈籃等,代表性的器物有雙肩式揹籃。編織技術由男性傳承,程序除了取材、整修材料外,還包含起底、編器身、收口、加固等程序,若需要防蟲害時,再加上薯榔汁或草木灰來塗在器物表面。 雙肩帶式揹籃(賽夏族)

建築

以竹子為主要建築材料的傳統家屋(賽夏族) 賽夏族的家屋建築,竹子是重要的材料,柱子使用粗竹,牆壁用竹子搭成,屋頂以竹片或茅草覆蓋。賽夏族的傳統家屋,火塘具有重要意義,位於住屋正室入口中央,或者在左側立上三塊石頭,家人在此聚集取暖、炊煮食物,床則是在角落靠牆。傳統家屋在出入口上方設有獸骨架,用來放置豬、猴、羌等動物的下顎骨;而家屋房兩側與後方也會建家禽、家畜的飼養空間(雞舍、豬寮)。賽夏族家屋原為單一空間的配置,後來受到漢族文化的影響,開始出現隔間與廳堂的空間觀念。

祖先資訊 :

氏族、姓氏

賽夏族的社會屬於父系社會,由具有共同父系祖先的家庭組成氏族,是基礎的社會單位,再組成攻守同盟、祭團等政治、軍事、宗教上的互助團體,像是勞動築屋、開墾狩獵與祖靈祭團都以氏族為單位。各姓氏間因為彼此互助合作關係密切,也結合為「聯族」的結盟關係,由具有威望的氏族來領導,並遵守不通婚的禁忌。賽夏族共分為18 個氏族,每一個氏族都有自己的名稱,以動植物、自然現象、身體物理等現象來命名。清領時代,賽夏族的氏族制度與漢姓觀念結合,用語音翻譯,或者取其原意選字,共有豆、趙、朱、風、高、潘、錢、根、樟、夏、蟹、日、絲、芎、狐、蟬、獅、血、膜等漢姓,之後蟹改寫為解、狐改為胡、蟬改為詹,當中獅、血、膜三姓人口較少。

婚姻與家庭

賽夏族的家庭制度為從夫居的父系制,居住方式為大家庭式,家庭中以男性長輩為尊。婚姻為一夫一妻制度,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以前流行交換婚,通婚雙方家庭讓女兒互換為婚配對象,並且重視氏族組織與關係,同氏族、聯族之間不得通婚。

部落組織

賽夏族的部落由鄰近村落組成,部落領袖由部落中具有能力、溝通、公正、熱心等特質的族人擔任。部落內的公共事務,則由各氏族長老會議共同討論決定,之後交由部落領袖執行。

風俗民情 :

賽夏族的文化中,主要有祖靈信仰與矮靈信仰兩個大的類別。祖靈信仰與族人關係親近,影響族人生活運勢,矮靈信仰則與古老的歷史傳說有關。祖靈信仰是保護族人的主要力量,影響生活中的吉凶禍福。族人在生活中,若有出遠門、山中過夜、社交送禮等活動,都會以酒、肉祭祀祖靈。族人與祖靈透過巫術溝通,當中最重要的就是占卜巫術,主要用於治療疾病、解決困難、尋找失物。賽夏族在清領時代開始與漢族有頻繁的接觸,接受部分漢族信仰儀式與觀念,像是土地公、三山國王、供奉祖先牌位的形式等;而後天主教、基督教也在近代傳入,成為目前賽夏族傳統宗教、漢族信仰、天主教、基督教多元並存的信仰現象。

巴斯達隘

巴斯達隘(矮靈祭)祭典 巴斯達隘又稱為矮靈祭,傳說賽夏族與達隘族(矮人)相鄰而居,向達隘學習農耕、醫學、歌舞、祭祀等文化,因此每當舉行豐收慶典時都會邀請達隘共同參與,以感謝達隘的恩惠,達隘卻常調戲賽夏婦女,觸怒賽夏族人,於是設計報復殺害達隘。賽夏族人受到存活下來的達隘人詛咒,因此年年舉辦祭典,弔念、安撫達隘靈魂,並祈求矮靈不再降禍給族人。

賽夏族人對於矮靈傳說與觀念相當重視,不但在祭典中遵守矮靈禁忌,生活中也遵守許多避諱的風俗。賽夏族巴斯達隘原來都在每年農曆10 月舉行,後來因日本政府禁止,開始改為每兩年舉行一次小祭典,每十年舉行一次大祭典,並分為南、北兩個祭團舉行。

巴斯達隘的祭典時間長達一個多月,按照儀式階段可略分為祭典前、祭典中與祭典後三階段。

祭典前: 決定祭典時間、準備避邪用的芒草結等籌備工作。

祭典中: 遵守禁忌及祭祀流程。

迎 靈: 由族人在清晨迎請矮靈。

會 靈: 入夜後進行會靈儀式,由族人配戴舞帽與臀鈴進行會靈舞到天明。會靈舞期間長老會對族人說話,提醒族人注重傳統文化以及祭典注意事項。

娛 靈: 在迎靈與會靈後隔天進行娛靈,繼續歌舞與傳統歌謠的吟唱。

逐 靈: 逐靈就是請回矮靈,儀式過程同樣以歌舞的形式進行,請回矮靈後將場地中的泥土、支架等填平、毀壞恢復原狀。

送 靈: 與矮靈到野外處後送別。

祭典後: 祭典活動圓滿與犒賞慶功。

巴斯達隘因為達隘傳說而顯的神秘,受到族人與社會大眾的重視,可以說是賽夏族最知名的祭典。

祖靈祭

祖靈祭分為春季與秋季兩次,春季在農曆6 月間稻米播種後、秋季在農曆11 月作物收成時,目的是祭祀氏族中過世的祖先,由各姓氏的父系血緣親族參與。祖靈祭以祖靈籃(袋)為象徵,將祖靈籃內的祭匙裝滿水,由主祭的男性戶長以右手食指沾碰杯內清水後,碰觸於家族成員的嘴唇上,傳遞祖先對於族人能量的幫助與加強。

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之後,祖靈祭典與祖靈籃祭祀遭到政策禁止,因此祭祀方式也有所改變。目前祖靈祭改為用酒、肉當祭品祭祀祖靈,由長老代表向東方獻給祖先,家族成員中午時會餐,餐間菜餚以豬肉、炸魚、米糕等傳統食物為主,並以傳統手抓食物方式進餐。祖靈祭在形式上雖由沾水祈福儀式改為祭祀與會餐,但沒有改變的是族人緬懷祖先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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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雅美(達悟)族分布於臺東縣的蘭嶼島上,有豐富的神話傳說與歲時祭儀,並具有明顯的海洋特質。雅美族目前的總人口數為4,667 人(民國108 年﹝ 2019 ﹞ 9 月)。


家園資訊 :

雅美(達悟)族(Yami/Tao)分布在臺東的蘭嶼鄉蘭嶼島。「雅美(yami)」一詞是「我們」的意思,由十九世紀末期人類學家鳥居龍藏開始使用;部分族人在族群名稱上也另外使用「達悟」(tao)一詞,意思為「人」。目前關於蘭嶼的相關研究與報導,分別出現官方採用雅美、民間採用達悟這兩種不同的族稱。 蘭嶼居民的遠祖來源有石生與竹生兩種傳說,其中紅頭部落的說法是,南方的神創造了小蘭嶼跟蘭嶼後再回到蘭嶼島時,在山上觸動了巨大的岩石。巨石落入海中後轟然分裂成兩半,男神Nemotacolulito 從裂石中走出,並往山中走去搖撼巨竹,竹中又爆出另一位男神Nemotacoluga wuly。有一天,裂石中走出的男神從左、右腳的膝蓋生出一男一女,由竹子中走出的男神也同樣從膝蓋生出了一男一女,兩神的子女結為夫婦,開始發展出雅美(達悟)人的社會與文化。 從蘭嶼島的考古資料看來,出土的器物含軟玉、甕棺、玻璃珠、瑪瑙珠等,顯示蘭嶼島在史前時代早期與西邊的臺灣本島、南邊的菲律賓有文化親緣關係。雅美(達悟)人的移動傳說中,提到祖先曾經居住過南面菲律賓北部的巴丹島,數百年前遷居到蘭嶼島後,因生態、社會以及與其他族群的互動,讓蘭嶼、巴丹兩地的文化發展漸漸不同。雅美(達悟)人與巴丹島在漁業技術與文化之間的交流,直到十七、八世紀時才逐漸減少。明治36 年(1903)美國商船遇颶風破損漂流到蘭嶼,雅美人以固有禮儀執戈矛到岸邊歡迎。雅美(達悟)族人雖然前往救援,但雙方因語言不通而讓受難船員誤解救援之意,以為是企圖搶劫,進而開槍向岸上射擊,雅美(達悟)族人因此遭到受難船員的攻擊。之後美國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議後,日本警方率隊包圍野銀、漁人、東清三社,並逮捕部分族人,成為近代歷史中的重要事件。 二十世紀後,現代西方醫藥、教育與貨幣經濟開始進入蘭嶼島,在衛生、醫療觀念普及後,二十世紀後期人口有明顯的成長。民國56 年(1967)中華民國政府解除山地管制的限制,蘭嶼正式對外開放。外資開始進入蘭嶼,並開放蘭嶼島作為觀光地區,此時期開始蘭嶼島出現較多旅館、商店與各式商品廣告;族人開始投入服務勞動業,大量青年離開蘭嶼到臺灣工作。同時,臺灣電力公司也開始在蘭嶼建立發電廠與核廢料儲存場,引起雅美(達悟)族人強烈抗爭,成為多次向國家請願的重要議題。近年,雅美(達悟)人基於語言與文化的同源性,開始與菲律賓巴丹島進行文化的互訪與交流活動。雅美(達悟)族居住的蘭嶼鄉,分為紅頭(Imowrod)、漁人(Iratay)、椰油(Yayo)、朗島(Iraraley)、東清(Iranmeylek)、野銀(Ivalino)等六個村落;近年因臺灣本島人力需求,雅美(達悟)族也開始移居到臺灣本島,主要在臺東、高雄、臺中、臺北等都會區就業與居住。

生活資訊 :

產業

雅美(達悟)族人主要生計為農業與漁業,農業從業者為女性,主要作物有水芋頭(soli)、旱地芋頭(keytan)、地瓜(wakey)、小米(kadayi)等。芋頭有不同的種類與栽種方法,除了提供平日食用外,也在重要祭典、落成禮時,作為祭祀物或餽贈親友的見面禮。農事勞動工作以女性為主,並且擁有豐富的經驗與技術傳承;漁業工作方面則為男性職責,以撈捕迴游性的飛魚為主要工作。另外,雅美(達悟)族人也放養山羊、畜養豬、雞,在落成禮、飛魚祭或各項祭祀時宰殺並分享。

飲食

雅美(達悟)族人以芋頭、地瓜為主要食物,副食品為魚、蟹、螺、藻類。族人因為生活與海洋、漁業密切相關,飲食文化中也發展出魚類食用的禁忌。在魚類食用的禁忌中,就有「好魚」(oyoda among)或「壞魚」(ra’et a among)的分類原則,女性優先食用「好魚」(oyod aamong),男性則優先食用「壞魚」(ra’eta among),而在不同場合情境中,對於魚類食用也有不同的限制。雅美(達悟)族人的魚類食用禁忌,凸顯了魚類飲食與社會的密切關係。另外,檳榔是族人重要的嗜好品,除了是平時的休閒食物外,也是招待客人的點心。

服飾

雅美(達悟)族的服裝由天然麻、香蕉葉等植物纖維製作而成,日常服裝都是單色系。過去雅美(達悟)族男子平日穿著丁字褲,方便通風與捕魚活動。婦女平日穿著胸兜或是背心上衣,下半身則穿著繫帶的方布裙。重要喜慶儀式與場合時,男女穿著白底夾織藍紋的典服;男子配戴銀盔或藤盔,女子則是戴椰鬚帽或八角禮帽,另外再搭配金銀飾品裝飾。目前這些服飾都是在祭典時才會盛裝穿著,以彰顯民族文化特色。 雅美(達悟)族男女傳統服飾

工藝

金銀工藝 男子銀盔 蘭嶼並沒有生產金銀礦物,原料與鍛冶技術是從菲律賓的巴丹島傳入。黃金因為具有超自然靈力,被傳統巫師用來治病,並可作為男子胸飾的材料;銀片則由交換獲得,是製作男子手環、銀盔甲與女子手環、耳環、胸飾的材料,這些銀飾品都是重要場合中的配件、飾品。 造船雅美(達悟)族人傍海而居,舟船是漁業活動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可分為1 ∼ 3 人乘坐的小船(tatala),及6 ∼ 10 人乘坐的大船(cinedkeran)。當原船老舊需要重新造船,或者是漁船組織擴增成員需要更大的船隻時,如原來8人船組要成為10 人船組時,會開始籌備造船計畫。造船約在秋末冬初的11、12 月份開始,需要三到五個月的時間,完成的新船不刻上花紋。新船加刻花紋的造船工作,在夏天的7、8 月進行,並於9、10 月雕刻工作完成後舉行新船落成禮。大船的製作由15 ∼ 27 塊木板拼接,經修整、雕刻與彩繪而完成;船舟上的色彩以紅、黑、白三色為主,雕刻常見的圖案有同心圓紋、人形紋、波浪紋、十字紋等。同心圓又稱為「船之眼」(mata-no-tatara),出現在船頭、船尾的左右兩側,像是船的眼睛, 具有避邪、指引方向與報佑平安的意思;人形紋象徵神話中最早的男人Mamooka,手腳細長以深入海中捕魚;波浪紋是代表波浪的三角幾何圖形;十字架紋則是近代受到天主教影響所形成,也有避邪的功能。 同心圓組成的船之眼又稱船眼紋,具有避邪、保平安和指引方向的意涵。

建築傳統

雅美( 達悟) 族家(asa ka vahay) 包含主屋(vahay)、工作房(makarang)與涼臺(tagakal)三種建築,建築材料為木、石、竹、茅等。主屋(vahay)建於地穴中,依山坡高低挖成階梯式的地面,挖出的土壤置於四周,只露出屋頂於地表,成為半地下式的屋體形式。主屋最早為一個出入口的棲身小屋,由單身男子或年輕夫婦在懷孕時離開家庭建立,並隨著經濟能力改善後另外尋地建造三門、四門主屋。工作房(makarang)又稱為高屋,分為上、下兩層;上層為白天工作之用,下層空間多作為儲藏之用,可放置柴薪、漁具。涼臺(tagakal)是高於地表的干欄建築,是以茅草蓋頂的長方形單屋,族人不但在此休息乘涼、製作漁網、編織籐籃,夏季也可在此過夜。 主屋、工作房、涼臺之間的前庭常立有靠背石,由三塊石頭組成,除了是看海與交誼的地方,也是族人交換意見的空間。 東清 lranmeylek 中華民國政府為改善居住品質,於民國60 年代(1970 年代)規劃雅美(達悟)族人開始入住新式國民住宅,傳統的空間需求也跟著調整,屋頂取代涼臺成為看海的空間,屋前走廊則作為原來與親友、鄰居交誼的空間需求。

祖先資訊 :

雙邊親戚關係

傳統雅美(達悟)族人的親族群體稱為zipus,zipus 成員照顧彼此的家人子女,在婚喪喜慶、建屋造船、墾地伐木、政治結盟與戰爭時互相幫助。zipus以自己父母雙邊等距離展開的親屬關係為主,最親密的是自己的兄弟姊妹及配偶,接著是父母的同胞兄弟姊妹之子女及配偶。

婚姻制度與家庭

雅美(達悟)族屬於父系家族,父母與未婚子女共同生活。婚姻觀念上為一夫一妻制度,男女戀愛之後,女方搬入男方家同住,經適應後成為穩定關係;結婚的對象過去以部落內的通婚為主,現在除了在部落間通婚比例增加外,與其他原住民族、漢族通婚的比例也提高不少。

共作組織

共作組織在工作上互相幫助、共享資源,是生活中重要的團體。雅美(達悟)族社會中有漁船、粟作和灌溉三個共同勞動作業組織。隨著時代變遷,傳統的粟作組織已經不存在,漁團組織與灌溉組織也逐漸鬆散,繼之而起的是漁網組織。漁團組織kakavay 是以10 人乘坐的大船為標準單位,並包含8 人、6 人船的漁船組織。漁船組織成員為親族關係,成員們一起造船、結網,飛魚祭來臨時,成員共同舉行儀式,並分享所捕獲的魚類。目前族人較少駕駛傳統大船撈捕飛魚,但漁船組織仍因受到重視而存在著。粟作組織(tsitsipunan)是以粟田耕作為單位的組織,每一個粟作組織,包含一個父系親屬群的所有成年男子。粟作團體的成員共同耕作、一起舉行祭典,並平均分享收穫。目前,粟田已變為家戶獨立耕作,粟作組織鬆散式微。灌溉組織以灌溉溝渠的土地地主為成員,成員們只有在需要共同挖掘與整修水道時一起工作,目前灌溉渠道使用水泥、塑膠水管等耐用材質製作,共同修築水道的頻率減少,成員聚集工作的機會與時間也變短。近年,雅美(達悟)族以漁網的共有者組成新團體,成員可共同使用漁網,並在使用漁網後共享漁獲。

部落

雅美(達悟)族人稱部落為ili,生活由居住的地緣關係及親屬血緣關係交織而成,並無特定頭目或政治領袖;公共議題由各家族長老們商量討論,在統合眾人意見後決定。目前按照行政編制所設立的村長,則稱為panikudan。

風俗民情 :

雅美(達悟)人的傳統信仰觀念中,分為神、鬼、人三個範疇;神能降福於家庭與人、使農漁業豐收,鬼靈會使人遭遇疾病、死亡與災禍。雅美(達悟)人對於鬼靈anito 抱持著非常戒慎的態度,避免造成任何不好的影響,在傳統宗教祭祀中,多數都與驅逐惡靈、鬼靈有關,像是新船下水典禮儀式等。傳統宗教與生活作息緊密相關,至今仍然相當受到重視。 民國50 年代(1960 年代)起,基督、天主教派至蘭嶼傳教,各部落教堂、教會的聚會、場所逐漸興建,西方宗教成為雅美(達悟)族主要的信仰。雅美(達悟)族的歲時祭儀相當豐富,按照曆法、氣候舉行,較盛大隆重的有飛魚祭、收穫祭、祈年祭等等。另外在雅美(達悟)族人的生命禮俗中,新屋、新船的落成禮是個人成就的具體表現,在社會文化價值中佔有重要意義。

飛魚相關祭典

飛魚對雅美族人來說不只是食物來源,亦是生活作息祭典的依歸 飛魚祭典與黑翅膀飛魚的傳說有關。傳說雅美(達悟)族人在海邊找食物時,把飛魚跟貝類、螃蟹放在一起煮食,造成生病長瘡而不知原因。之後雅美(達悟)人的祖先遇到黑翅膀的飛魚(mavaeng so panid) 後, 受黑翅飛魚指導才知道飛魚不可跟其他魚類、食物一起煮食,祖先也因此恢復健康。黑翅膀飛魚除了指導飛魚食用方法,也讓族人知道,若想要吸引、撈捕更多飛魚,必須抱著尊敬的心對待飛魚,並按照曆法撈捕飛魚與遵守禁忌。飛魚相關的祭典儀式有招魚祭(meyvanwa)、飛魚收藏祭(mamoka)、終食祭(manoyotoyon)等。

招魚祭(meyvanwa)雅美(達悟)族人為了祈求魚獲豐收,在每年2 月到3 月之間,各船組分別進行招魚祭,以召喚飛魚到部落外海。招魚祭由船長抓著雞在海邊,讓部落男子用食指沾雞血或豬血後,一面念咒語邀請飛魚,一面將雞血塗在黑色卵石上,同時做出招喚魚群的手勢。船員之後也跟著對撈捕飛魚的大船進行塗血儀式,共同祈求漁業豐收。儀式結束後,長老會提醒成員撈捕飛魚的禁忌,之後在船長或家屋寬敞的船員家聚餐。

飛魚收藏祭(mamoka)飛魚收藏祭在漁期最後一個月的月底進行,儀式前會將飛魚乾與水芋頭一起烹煮,再進行全家共食儀式;食用前家人唱歌祝福每隻魚健康永生,儀式結束後將飛魚乾除去鰭尾,再收藏於陶甕中。

飛魚終食祭(manoyotoyon)終食祭在每年中秋節前後舉行,是飛魚相關祭典中的最後一個。當天除了全家團圓與祈福外,也是最後一次享用飛魚乾,食用後會將剩下的魚乾丟棄。

收穫祭(meypiyavean)

收穫祭在小米收成與飛魚季結束時舉行,各家戶會殺雞或豬、羊來加菜,舂打小米並準備魚肉乾。分家的年輕夫婦會帶著飛魚乾,回到老家與兄弟、父親團聚,接著各戶會將芋頭乾、魚乾致贈親友。中午家戶各自團圓吃飯後,下午進行搗小米活動,過去由粟作組織進行,現在由種植小米的各戶出面號召。 小米祭搗小米活動由參與者輪流上前至木臼處,做出誇張的動作,將杵高舉過頭,上前椿打一下後立刻彎腰垂頭退場,人漸多時分組進行。下午各漁船也會將大船推回船屋收藏,代表飛魚季節的結束。晚上,親戚則會互訪、唱歌交誼直到深夜。

祈年祭(meypazos)祈年祭是雅美(達悟)族人少數可以談論天神的時機,此外只有在舉行落成禮夜間唱誦祭歌時才可談論,所以有些年輕人會在祈年祭的歌會中,徹夜聆聽知識廣博的耆老吟唱歌謠。朗島祈年祭(meypazos)的祭日通常是在10 月(kapitowan)初,時間由負責主祭的幾個家庭決定,朗島的祭典通常在下午進行,其他部落多數在上午作祭。祭典當天有些家庭殺豬、羊為祭品,早上會跟親友交換禮物,除了甘薯、芋頭、豬肉、羊肉外,也會替沒有殺豬宰羊的家庭準備供品。下午,擔任主祭的一家由家長率領三個男孩,帶著水芋、山藥、甘薯、檳榔、荖葉、小米、黑卵石等供品前往海邊,主祭在隊伍途中經過時帶著供品加入。到達海邊時,每個人面向海邊,由主祭進行祝禱儀式,禱告詞大意為:「天上的祖父akey dolangarahen !這些食物獻給你,希望我們的作物能更豐富,族人們能健康長壽。」之後男孩將裝有供品的盆子高舉過頭,隨後將供品放在地上轉頭回到部落。部落內各家看到主祭作完儀式時,馬上也將家中供品放上屋頂獻給天神,之後即可將供品留在海邊或屋頂。儀式結束後五天內,不可到深山工作伐木,不可唱禮歌,也不適合舉行落成禮。

落成禮(meyvazey)

落成禮是在新屋、新船完工時正式的啟用典禮,因為落成禮的舉行需要大量水芋頭、豬肉、羊肉等物資,是家庭成員展現工作能力的表現。落成禮舉行的前幾年就要開墾新水芋頭田,並畜養豬、羊來累積物資。雅美(達悟)族人一生當中,大約能辦理三次到四次落成禮,每辦理一次,個人在社會中就更受到肯定。 甩髮舞 祭典前,主辦者的親友們會在一週前即開始準備相關工作,四、五天前開始採收水芋頭。

新屋落成禮(mivazai)雅美(達悟)族人的房屋,隨著規模擴大增建而有一門到四門的規模,一門、二門的房屋落成時不舉行慶典,只有在三門、四門規模的房屋落成時,才進行新屋落成禮。第一天:將收藏的芋頭堆放在落成的新屋上,下午親戚、各村賓客會來新屋祝賀,主人與親戚、村民會以禮歌對唱表示歡迎感謝。迎賓儀式結束後,外村賓客可留在主家用餐,或在村內拜訪親友與用餐。天黑後,眾人回到主人家中,通宵吟唱禮歌到天亮。第二天:主人分送芋頭與豬肉或羊肉給賓客、親屬作為贈禮。

新船落成典禮(marbomusmus)第一天:將芋頭堆滿整艘船之後,下午親戚、各村賓客會來祝賀,主家、村民、親戚以禮歌表示感謝賓客的到來。迎賓儀式結束後,外村賓客可留在主家用餐,或在村內拜訪親友與用餐。天黑後,眾人回到主人家中,通宵吟唱禮歌到天亮。歌會進行至半夜時,船主會派遣年輕人到海邊網魚,抓到的魚可用來占卜新船、船員的捕魚運勢,並將捕到的魚放在網中,綁繫在竹竿上,插立於新船旁邊。

第二天:主人分送芋頭與豬肉或羊肉給賓客、親屬作為贈禮。之後船員穿禮服登船,由船長敲擊船尾龍骨與第一層船板,祈求新船的好運。其次在船尾龍骨打一洞後,放入水、小米、金箔後封固,同時祈求全體船員的健康長壽與出海好漁運。之後由船長與船首席划槳者的女眷持水芋掘棒,在船首尾撬動放置於船下的林投氣根,並祝福船員平安健康、船隻航行順利。 小米祭 接著進行下海典禮,船主與青年在船邊先舉行驅逐惡靈儀式,眾人抬起船隻拋向空中數次後,一面驅逐惡靈、一面合力把船抬到海邊,直到新船下水才完成儀式。下水儀式完成後以雞內臟、水芋祭祀船靈,祈求漁運昌隆,隨後將雞與魚分給全員享食。

第三天:進行贈送新船禮物及新船初漁儀式。贈送新船禮物的儀式活動由掌舵與船頭划槳者之妻,先攜帶小米固定在兩處海灘,讓新船划到海灘收取禮物後返航。上岸後船員取魚鈎、釣線等漁具進行首次試釣,釣起之魚類可用來預測出航的運氣。回家後在船長家將漁穫抹鹽後放於曬魚架曝曬,之後取下烹煮,由全部船員分享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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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邵族主要居住在南投縣魚池鄉伊達邵部落和水里鄉大坪林聚落,邵族目前人口約811 人(民國108 年﹝ 2019 ﹞ 9 月)其中伊達邵部落至今仍然嚴謹地遵循傳統祖靈信仰,傳統祖靈信仰以ulalaluan(祖靈籃)為供奉對象,具體象徵祖靈之存在,並且供奉於各家戶內。邵族的傳統祭祀體系主要分為農曆3 月的播種祭、農曆7 月的狩獵祭及農曆8 月的祖靈祭等重要祭儀。農耕祭儀反應出早期農業生活的節令和族人之生活型態;狩獵祭時,族人會以白鰻造型的麻糬做為祭品,體現出重視狩獵、漁獵的生活文化;一年之中又以農曆8 月份的祖靈祭最為熱鬧莊嚴。


家園資訊 :

邵族的族名Thao,源自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日本學者引用邵語稱呼「人」的「Thao」做為邵族的族名。相傳,邵族祖先原居於嘉南平原一帶,因狩獵過程中進入中央山脈,獵人無意間發現罕見的白鹿,經過數天的追逐而到達現今的Puzi(土亭仔),白鹿即躍入日月潭,邵族祖先因此停留,發現了此地魚類豐富,土地肥沃,是個適合耕作和獵漁的新天地,所以帶來族人在這裡定居下來。日月潭地區的邵族人,以Lalu(舊稱光華島、珠仔嶼)為最高祖靈地,清領時代日月潭周邊地區都稱為「水沙連」,有頭社、水社、猫蘭社、審鹿社、埔社、眉社等社群,合稱為「水沙連六社」。 清領時代兩百多年間,邵族勢力因漢族移民尋找土地、政府屯番與開發山林政策的影響,大量湧入漢族,邵族人原有的勢力被分割與擠壓,逐漸失去在水沙連地區的影響力。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部分邵族人仍住在頂(頭)社、內凹仔社、石印社、水尾社、水社、猫蘭社等部落;後來興建日月潭水庫發電工程,水庫淹沒區的族人被強制遷移集中到卜吉社(現今伊達邵部落)居住;同時期也因為日本政府推動日月潭旅遊,邵族觀光與杵音表演成為廣為人知的「臺灣八景」之一。 中華民國政府時期,日本政府的禁制令解除,大量漢族移入居住和做生意,人口日漸增多,政府以改善生活品質為理由,在民國72 年(1983)間實施市地重劃,邵族人土地和生活範圍大幅被分割、徵收,更多商業財團進駐收購土地、建立飯店,世居於此地的邵族人,面臨漢族與財團挾帶商業優勢的競爭。邵族傳說祖先來自嘉南平原與阿里山附近,在民族分類上曾經被歸類為鄒族,但是在語言、宗教、生命禮俗等方面,兩族有很大的差異;邵族人爭取以「邵族」作為族名,經過長期的爭取推動後,在民國90 年(2001),政府承認邵族為臺灣的第十個原住民族,獨立稱呼為「邵族」。目前邵族人居住在南投魚池鄉伊達邵部落(日月村)與水里鄉大坪林聚落(頂坎村)等地,也有不少人遷居臺中、臺北等都會區。

生活資訊 :

因為邵族與外界其他族群接觸得早,農耕時期即種植「旱稻」、「水稻」之作物,成為族人之主食,其次為蕃薯、芋頭、花生、玉米及周遭環境隨手可採的野菜、野果。邵族男子除了以狩獵為主,漁獵更是部落和家庭重要之食物來源,日月潭魚類產量非常豐富,當族人捕獲大量的魚、蝦時,會以醃漬方法來保存,因此也成為邵族傳統特色食物之一。現今,伊達邵部落是一著名觀光地區,邵族人已無從事農耕生活,除了自家菜園和季節性竹筍等作物採收之外,大部分主要從事觀光、餐飲等商業活動。

產業與飲食

邵族男女傳統服飾。(女子手持木杵) 邵族在清領時代時,就以織縫「達戈紋」花布聞名而被記載於清代《皇清職貢圖》中。達戈紋是麻線加上狗毛織成的布匹,之後受到貿易交換的影響,轉為採用棉布等容易取得的布料。邵族男性傳統服裝衣材由皮革、麻布、樹皮等製成,男性服裝有皮帽、頭飾、胸掛、無袖上衣、腰裙、長套褲、皮革鞋等。女性服裝以麻布、棉布為原料,女子服裝包含頭巾、有袖上衣、胸衣、腰裙、腰帶、膝布及花草製作的頭冠。邵族服裝顏色以深、淺褐色、藍色、灰色與黑色為多,圖案表現上多為幾何形花紋。

服飾

造船早期邵族人會以整棵樹幹刳空來製成獨木舟,主要作為部落對外之交通工具,公眾性獨木舟服務部落族人,最多能承載5 ∼ 6 人,而供家戶使用或捕魚家戶個人使用的獨木舟則較小,僅容納1 ∼ 2 人。中華民國政府主政之後,禁止族人上山砍伐樹木,傳統獨木舟刳挖樹幹製作的技術逐漸少見、失傳,取而代之的是以木併版製成之獨木舟。 杵音每年農曆7 月的最後一天晚上,部落婦女們聚集於袁姓頭人家進行「舂石音」儀式,一方面也是為召喚此刻於山上狩獵的男性回部落的信號:「祖靈祭和豐收季節」來臨,該回家了!杵音源自於早期農耕生活,木杵原先是族人用來去除穀物外殼的工具,其敲擊在石塊所發出的清脆聲響此起彼落,形成悅耳的音階和自然旋律,後來則慢慢演變成表演的形式。現今,處於觀光產業開始蓬勃的日月潭,杵音仍然是邵族著名的展演重點,旅客遊覽最重要的行程。

工藝

祖靈屋每年農曆8 月的祖靈祭,如遇有族人願意擔任「pariqaz(主祭者)」,此年即為大過年,大過年的祖靈祭儀為期約20 餘日;如果無人願意擔任主祭者,稱為小過年,一般為期約4 ∼ 5 日。大過年時,族人們會在祭儀初程搭建祖靈屋,作為重要儀式,祖靈屋建材為竹子、木頭、茅草等,以就地取材為主,並以農作穀物、獵物獸骨等裝飾祖靈屋。祖靈屋約二至三坪,屋內放置酒甕、被毯,並在火塘裡升火,供祖靈取暖。祖靈祭中程,由高交、陳氏長老帶領族人們恭迎最高祖靈(日月盾牌)進入祖靈屋,女性禁止觸摸。祖靈祭期間族人每晚在祖靈屋前的廣場吟唱傳統歌謠與舞蹈,遇有月事和懷孕女性不得進入祖靈屋。祖靈祭完成後,祖靈屋隨即拆除,是一臨時性之祭儀建築。 家屋 邵族傳統家屋 邵族一百年前的傳統家屋平面格局為矩形,生活以三腳灶的火煻為中心,兩坡式的屋頂上覆蓋蓁草,剖竹編造雙層外牆、穀倉設置於室內,生活起居與農作功能存在於同一居室。興建傳統家屋時,以部落族人集體協力、男女分工完成。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邵族人被集體遷村至現今伊達邵部落之後,生活受到漢族影響甚重,家屋型式也跟著改變。以往族人普遍使用土埆磚造及瓦片,至中華民國政府主政後,家屋幾乎皆以鋼筋水泥、鐵皮等建築而成。無論時代如何演變,自早期至現今,族人於新居落成時,都要隆重地邀請女祭司到家中祭拜祖靈籃,請該戶祖靈入屋。

建築

祖先資訊 :

氏族組織

邵族為父系社會,以氏族為單位與其他氏族通婚,早期以族內氏族通婚為主,近年來與他族通婚的現象逐漸普遍。氏族除了是婚姻單位外,也是邵族的親屬單位,氏族由同樣姓氏者組成,通常為特定祭祀團體成員,在祭典中有不同的角色分工。邵族現在有七個漢族姓氏:袁、石、毛、陳、高、筆(白)、朱(丹),每個漢姓都是從氏族名稱轉變而來,取原姓氏之發音與意義;像是袁姓是Shawanan 氏族,意思為圓,因此選擇同樣發音的漢姓「袁」;毛家是Lhkapamumu,是強壯的意思,取氏族字尾mumu 發音而為毛姓。

部落組織

伊達邵部落目前仍保有二位頭人系統,分別為袁氏和石氏之家族,頭人為長嗣世襲製,平時排解族人間的糾紛,並執行部落會議和長老會議所議決的事務,在傳統歲時祭儀時更扮演著主持儀式的重要角色。

風俗民情 :

雖然邵族文化在歷史演變過程中早期就與外族接觸,但是至今仍然維持嚴謹的祖靈信仰,並完整遵循每一祭典儀式的禮俗規矩。而生活中,邵族人同時也信仰漢族道教或西方基督宗教,家屋內道教神像、十字架等與祖靈籃共同存在,呈現多元宗教信仰平行存在的現象。

祖靈信仰與公媽籃

祖靈籃(公媽籃)內裝有祖先遺留之衣物與飾品 邵族宗教以「祖靈」信仰為核心,包括最高祖靈與氏族祖靈;最高祖靈住在拉魯島(Lalu)上的茄苳樹,是一位男性的神,氏族祖靈則是每一個氏族的始祖。邵族人相信祖靈的存在,每家戶都有一個祖靈籃(公媽籃),內裝有祖先遺留之衣物與飾品。傳統祖靈籃都懸掛在家屋內左、右側牆壁上。現今,族人因為接受漢族信仰,而將其供奉置於神明桌上祖先牌位的位置或旁邊。邵族的各項傳統祭典都會準備米酒、飯、麻糬等祭品祭拜祖靈籃。除了傳統祭典,舉凡關於人的生、老、病、死之生命禮俗,甚至搬家、買車⋯⋯等等生活小事,都必需請女祭師到家中祭拜祖靈籃,向祖靈稟報,並祈禱好運勢的到來。

女祭司(先生媽)

負責祭拜ulalaluan(祖靈籃;公媽籃)的女性專業祭師,被稱為「shinshii(先生媽)」;先生媽的職責是做為族人與祖靈之間的重要媒介,並且負責服侍最高祖靈和氏族祖靈,主導各項傳統歲時祭典與其他儀式,是邵族社會中,文化和母語最重要的傳承者。目前伊達邵部落有五位女祭司,其工作為終身職,非常辛苦。這個終身為族人奉獻的工作,必需符合 (1) 結婚生子、(2) 擔任過祖靈祭之主祭者、(3) 丈夫健在並有子嗣等條件,才能發願、通過拉魯島最高祖靈認可儀式,成為女祭司。

氏族祖靈祭

日月潭的伊達邵部落,由原來居住在不同部落的各氏族組成。每年農曆6月25 日,氏族頭人的後裔要各自到氏族祖靈地去祭拜祖靈,目前袁姓、石姓等氏族頭人仍按照傳統方式,每年乘船至舊部落處祭拜祖靈。當船行駛至距離舊部落約500 公尺處,沿著潭邊,頭人開始一一呼喚祖靈的名字,到達祭祀地點後,以酒糟召請祖靈前來,再將剝殼後的雞蛋擺放於祭壇,酒壺中剩下的酒吊掛在樹幹上,供祖靈繼續享用。

狩獵祭、拜鰻祭

每年7 月1 日邵族人會進行狩獵祭,目的在於向祖靈祈求獵物豐收順利。族人們將自家的祖靈籃分別放置於袁、石頭人二家,由女祭司主持儀式,到狩獵祭祭拜祖靈籃儀式半程時,女祭司將祭拜過的雞肉食完,骨頭要丟棄於水溝中讓水流走,否則獵狗吃了會變懶惰,無法追趕獵物。 7 月3 日舉行拜鰻祭,每戶族人必須準備糯米糕製成之鰻形麻糬作為祭品,突顯出漁獵在邵族生活文化的重要性,且因日月潭的白鰻魚生命力非常強韌,亦藉此請求祖靈庇佑族人的生命力如同鰻魚一般堅韌。上午,白鰻祭儀式結束;下午,鰻形麻糬被切成兩段,頭部由各家各戶領回,尾部則放置於二位頭人家;當晚,全體族人會先後到袁、石二位頭人家飲酒,共同分享祭儀完畢的白鰻麻糬。

祖靈祭

農曆8 月1 日開始,即是邵族人的祖靈祭(過年)。每年的祖靈祭隨著有無「pariqaz(主祭者)」的產生而分為小過年(無主祭者)與大過年(有主祭者)兩種。若是小過年,女祭司祭拜祖靈籃後,各家戶飲酒後即結束,從農曆8 月1日至8 月4 日,大約4 日。如果是大過年,農曆8 月4 日搭建祖靈屋,部落族人每晚會在祖靈屋前,由陳氏、高氏長老帶領族人吟唱歌謠、舞蹈,為期將近一個月之久,各氏族長老專司各工作性質,由部落長老會議決定。祭典按照儀式的時段,可分為舂石音、除穢祭、陷獵儀式、蓋祖靈屋、牽田儀式等五個重要階段。

舂石音

農曆7 月最後一天的晚上,婦女會到袁氏頭人家敲打杵音、敲擊竹筒,通知在遠方工作與山中狩獵的男子回家團圓。 婦女敲打杵音,通知男子回家團圓 男性族人至毛氏祭司家參與除穢儀式

除穢祭

男性族人全體集合至毛氏祭司家屋前參與除穢儀式,同時長老們商討今年度祖靈祭事宜;女性禁止參加。女祭司於陳氏長老家屋前舉行祭拜祖靈籃儀式,集體祭拜完畢,再到各家戶單獨祭拜祖靈籃儀式。晚間,全體族人至毛氏祭司、袁氏頭人、石氏頭人家屋飲酒。

陷獵儀式

長老帶領青少年至部落後山教導各種獵物陷阱製作。女祭司於陳氏長老家屋前,以shupak(甜酒糟)祭拜祖靈。此日,是祖靈祭主祭是否產生之關鍵。祭拜祖靈儀式完畢,由高氏長老家屋開始飲酒、然後再輪流至其他每戶族人,同時也感謝女祭司整年度之辛勞。

蓋祖靈屋

如有主祭產生,表示該年為大過年,族人們會在陳氏長老或高氏長老家屋前(長老會議決定位置)共同搭建祖靈屋,並由女祭司祈福祭儀。

牽田儀式

祖靈屋搭建後,每晚族人會輪流於高氏長老、陳氏長老家屋前聚集,由長老領唱與教導年輕族人祖靈祭歌謠和舞蹈。祖靈祭歌謠具有神聖性,平日禁止隨意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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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世居宜蘭千百年的噶瑪蘭族擁有蘭陽平原土地的主權,自由自在的群居靠近河流與海邊的土地上,噶瑪蘭族人濱海而居,早期住屋為高架的干欄建築,具有古東南亞文化的特徵。噶瑪蘭族人透過航海進行交換貿易,十九世紀末期受「加禮宛戰役」影響,族人隱匿於阿美部落超過一世紀。目前人口約1,494人(民國108年﹝ 2019 ﹞ 9月)。噶瑪蘭族族人近年發起民族正名運動,於中華民國91 年(2002)公告認定為臺灣原住民族之一,稱為噶瑪蘭族。工藝方面,噶瑪蘭族目前仍保有編織香蕉絲的技術,非常具有特色。


家園資訊 :

噶瑪蘭族(Kavalan)自稱為kavalan,意思是平原的人類,自認有別於居住山林地區的泰雅族。傳說噶瑪蘭族人最早由南方島嶼,途經地名為Sanasai的地方後遷入臺灣,落腳於蘭陽平原,十九世紀初開始遷居到花蓮臺東海岸。噶瑪蘭族原來在蘭陽平原共有30 多個部落,十八世紀末漢人開始進入蘭陽平原;十九世紀清朝設立行政區「噶瑪蘭廳」,並以「加留餘埔」制度保障部落土地。不過,社會與生態環境的改變,仍讓不少噶瑪蘭族人從蘭陽平原,乘船南渡到達花蓮平原落腳,形成以加禮宛社為核心的大、小六個部落。清朝因執行開山撫番政策,勢力進逼花蓮平原,侵擾噶瑪蘭族人生活。 光緒4 年(1878)噶瑪蘭族人與撒奇萊雅族人聯合,武力反抗清國勢力。「加禮宛戰役」後,噶瑪蘭族與撒奇萊雅族勢力銳減,部分族人流散至東海岸,或隱居於阿美族部落內。噶瑪蘭族目前以宜蘭縣壯圍鄉奇立板、貓里霧罕、五結鄉加禮宛、流流、利澤簡等社,花蓮縣新城嘉里村加禮宛、豐濱新社村新社、豐濱村立德,臺東縣長濱鄉三間村的三間厝、樟原村、大峰峰(又稱大尖石)為主要分布地。噶瑪蘭族人從民國70 年代(1980 年代)開始,就向社會表達希望政府能夠尊重噶瑪蘭族人存在的主體性,爾後於民國91 年(2002)列為政府公告的原住民族之一。

生活資訊 :

產業與飲食

噶瑪蘭族以農作、漁獵為主要的經濟生活,傳統作物以地瓜、芋頭、水稻、陸稻為主。農業生產之外,也搭配採集海菜、貝類等海中食材。狩獵為男性的活動,在每年10 月至隔年3 月之間進行。狩獵者在狩獵進行前,會先用檳榔、香菸、酒與動物內臟進行祭祀,祈求山神保佑豐收,主要獵物為果子狸、水鹿與山豬等。每年春天莿桐樹長出新葉時,族人就開始整修漁船、漁具,等待莿桐花開的4 至9 月之間捕捉飛魚。

貿易交換

噶瑪蘭人善於航海與貿易,十九世紀以前,住在蘭陽平原的噶瑪蘭族人,會將生產的米糧利用舟船運輸,往北到基隆、臺北交換物資,或往南到花蓮平原交換黃金,或在海上與外國商船交換布、鐵鍋與裝飾品等。這些貿易交換的痕跡,都在史前考古文物中可以看的到。

服飾

噶瑪蘭族男女傳統服飾 獨特的香蕉絲方布技術 十九世紀末期,馬偕傳教士進入蘭陽平原傳教時,蒐集了一些噶瑪蘭族傳統服裝,有麻棉毛製造的織花長衣、綴珠垂鈴腰裙、頭飾等,是結婚時新娘穿戴的服飾。十九世紀的結婚服飾,以挑織的紅、藍、黃三色菱形、米字、曲折形與八瓣花葉形紋路為主。目前常見的傳統服裝形式,上半部是方衣系統,用兩幅布縫合而成,下半身則以一塊布料裹身,以黑色、白色為主,年長者則為全黑打扮。噶瑪蘭族還有製作香蕉絲方布的技術,香蕉絲適合男性於熱天時穿著,也可以製作背袋、檳榔袋等配件。

建築

噶瑪蘭族傳統家屋 噶瑪蘭族早期的住屋建築屬於半開放空間的高架建築,稱為干欄式建築,可隔絕蛇、鼠、瘴氣等影響生活的環境。干欄式的高架屋建築,廣泛出現在南島民族分布的建築中,具有東南亞古文化的建築特色;其主要出現在阿美族、鄒族、卑南族的公共會所與穀倉建築中,只有在噶瑪蘭族與凱達格蘭族(平埔族),住屋建築採用干欄式建築。噶瑪蘭族部落生活的環境屬於近河川的小型集村,外圍常種有竹林圍住部落,作為空間區別與防風、防禦之用,宜蘭的五結流流社、加禮宛社,今日還能看到這樣的部落風情。另外,於宜蘭舊部落所見的大葉山欖,近年移植至花東的新部落,作為紀念故鄉的象徵標誌。

歌舞

噶瑪蘭族的歌謠在蘭陽平原時,有噶瑪蘭與哆囉美遠兩大風格;到達花蓮平原後因與阿美族人接觸頻繁,進而吸收了阿美曲風;部分也有日本東洋曲風與漢語流行曲風的加入。噶瑪蘭族歌謠按照功能,可略分為儀式性歌謠、休閒工作與社會歌謠三類。 儀式性歌謠主要為巫師替人治病時所吟唱的歌謠,祭師進行隆重且重大的少女治病儀式稱為kizais,整個過程包含一套儀式歌曲,用來召喚祖靈、治療與送靈。這些歌曲包含〈呼喚祖靈之歌〉、〈取靈絲〉、〈作法〉、〈病癒〉、〈敬拜神靈〉、〈送走神靈〉,主要風格屬於有節形式風格,緩慢重複的曲調中,專注誦唱具意義的咒語詞句。 休閒工作歌謠工作休閒歌謠包含工作、休閒時唱的歌曲,有〈慶豐年〉、〈搖籃歌〉、〈打仗〉、〈慶功會歌〉等這些古老噶瑪蘭曲風的歌謠;以及以阿美族、東洋曲風為底,加上噶瑪蘭族語為歌詞的即興歌謠,像是〈懷念故鄉〉、〈捕魚歌〉、〈採野菜〉等。休閒工作歌可以因為歌唱對象、場合的改變,加上演唱者的心情而有各種即興變化,主要風格是吟詠轉折豐富的前倚音。社會歌謠 歌謠的傳唱經常伴隨著舞蹈 社會歌謠常引用阿美族曲、日本曲或新創曲,搭配噶瑪蘭族語的歌詞,用以抒發感情、激勵族人,或表現時代精神。民國73、78 年(1984、1989)花蓮新社的族人返回宜蘭探訪老部落,把阿美族歌曲改編成〈祖先的部落〉、〈回宜蘭〉;將日本歌曲改編成〈歡迎歌〉、〈戀歌〉、〈離開故鄉〉;也有重新創作的現代民歌,像是由潘金榮先生所做的〈咱們噶瑪蘭人要起來〉,其因具激勵噶瑪蘭人認同族群文化的元素,而成為民族歌謠的代表。社會歌謠由於吸收不同民族/時代的曲風,並以歌詞表述生活事件與社會議題,因此成為具有時代意義的歌謠。

祖先資訊 :

母系婚姻

傳統的噶瑪蘭族社會屬於母系社會,男性於成年結婚後隨同妻子居住,並以家中女性長者為尊。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花蓮地區的噶瑪蘭族人,仍以民族內的通婚為主,民國60 年代(1970 年代)開始後,與其他民族之間的通婚比例逐漸增加。

部落組織

噶瑪蘭族中年以上的男性稱為長老,由長老共同決定部落內重要公眾事務,並由頭目擔任召集人,也負責對外聯繫與執行。長老制度肩負部落內外溝通、聯繫的任務,像是文化傳承、祭典舉行,以及行政部門與部落之間的公共議題協商等,都是由長老們與頭目共同討論後決定。

年齡階級

年齡階級制度是維繫部落的重要力量,按照年齡分為不同階級,負責統籌規劃與執行部落各項事務。像是在新社部落的男性族人,早期會依照年齡階級進行插秧、除草、收割等農務分工;目前在豐年祭典辦理時,各年齡階級也負責祭典中的各項準備與執行工作;平時則以勞務分工、部落服務為主要精神,除分為老年、青年之外,也加入婦女組。

風俗民情 :

噶瑪蘭族人相信萬物有靈的觀念,並在靈魂的觀念中分為善靈、惡靈與自然靈。噶瑪蘭族人萬物有靈的觀念發展出產業祭典、祭祖儀式(palilin)以及宗教醫療,這些儀式都由祭師(metiyu)主持進行。十九世紀末期,長老教會的馬偕傳教士,一面在北部行醫,一面進行傳教工作,當中多次深入噶瑪蘭族部落治病、傳教。噶瑪蘭族人被馬偕牧師的真誠熱情感動,除改信基督宗教外,還以馬偕的「偕」為姓氏,感念其奉獻精神。二十世紀開始到現在,族人也因為天主教傳教,以及長年與漢族從事漁業活動的關係,使得族人的信仰呈現多元宗教並存的現象。

海祭(sepaw tu lazing)

在海邊祭祀祖靈的〈海祭〉儀式 春夏之間噶瑪蘭族人會進行海祭。進行海祭的時間各部落不一,新社約在3、4 月飛魚季前;樟原、大峰峰部落約在7 月;立德部落則是在8 月豐年祭典前。海祭當天上午,長老會在海邊祭祀祖靈,以豬心、豬肝、里肌肉獻祭給海中之靈與祖靈。青年男子則帶著漁具跟竹筏,在大海中捕抓魚蝦,上岸後在岸邊將豬肉、魚蝦與野菜烹煮,與族人共食後完成祭典。

豐年祭典(gataban)

gataban 屬於農業祭典,用意是感謝上蒼、神靈與祖靈保佑一年來農作順利與豐收的慶典。以新社部落為例,近幾年來舉行的時間為8 月中旬以前。祭典前,頭目會開會討論日期、期程與年齡階級工作;祭典進行時族人盛裝出席,祭司則穿著全黑的衣服,開始後青壯年人與婦女圍繞長老者歡樂唱歌與跳舞。

祭祖儀式(palilin)

祭祖 噶瑪蘭族人的神靈觀念中,祖靈具有很重要的地位,palilin 是新年前夕全家團圓祭拜祖先的儀式,旨在祈求來年順利。祭祖儀式上分為Kavalan 人跟Dopuwan 人的儀式,在使用的祭品與儀式開放性上各有不同之處。 Kavalan palilin 在接近新年的農曆12 月底前舉行,當天晚上由長者招請祖靈後,使用紅酒、白酒、年糕等祭品,由家人輪流祭祀。 Dopuwan palilin 的祭祖儀式則相對具有私密性,屬於家族內部的儀式,在農曆12 月底前舉行。儀式由女性長者在當天上午進行,先將家庭對外的大門關起,儀式過程的祭品除了紅酒、白酒、糯米飯外,還有公雞內臟。祭祖過程是由長者帶領家人輪流招請祖靈,將祭品公雞內臟─胃、肝、心,一件一件放於香蕉葉上進行祭祀,儀式完成後,就將祭品移動至廳門樑柱上。上述兩個族群雖然在時間的洪流中逐漸融合為噶瑪蘭族,但每當除夕前進行祭祖,兩個族群所舉辦的儀式在在顯示出噶瑪蘭族人內部通婚混血的情形,至今日,族人仍可靠著儀式痕跡辨識出族群的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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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太魯閣族人重視織布與紋面文化,信仰祖靈並遵守祖先訓示gaya,祖靈祭為重要祭儀。目前部落以花蓮縣的秀林、萬榮、卓溪三鄉鎮為主要居住地,以及吉安鄉慶豐、南華、福興三村,人口約32,180 人(民國108 年﹝ 2019 ﹞9月),並於中華民國93 年(2004)公告認定為臺灣原住民族之一,稱為太魯閣族。


家園資訊 :

傳說太魯閣族(Truku)的祖先在史前時代由南洋一帶乘坐rowcing(漂流木,即船隻之意),在臺灣西南沿海一帶登陸,登陸後散居於臺中至臺南一帶的平原上,後因與平原上之平埔族不合且寡不敵眾,被驅逐追殺,因而被迫向臺灣中部高山地區遷移,先遷至埔里西方名為Ayran(愛蘭)的地方,然後漸次向東的山區遷移,經過好幾個世紀共遷居十七個地方,最後遷移到現在的南投縣仁愛鄉合作村,族人稱此地為德鹿灣(Truku Truwan)。德鹿灣這個地方是由Ayug Lqsan、Ayug Busi、Ayug Brayaw 三個溪谷所構成的臺地,在此逐漸發展產生「集體的歷史記憶」與「共同的生活經驗」。 德鹿灣在今天南投縣仁愛鄉合作村的範圍,地理空間包含了三個溪谷範圍,在太魯閣族傳統的說法是Tru Ruku(三個居住的地方),兩個ru 的音合併後成為「Truku」。太魯閣族人在德鹿灣生活一段時間後,因為人口增加、耕地獵區有限,有些族人遷移至仁愛鄉菁英村春陽溫泉的周邊臺地,自稱為「德克達雅」(Tgdaya,意思是指來自上方的原居地Truku Truwan)。另有些人遷移到現在仁愛鄉精英村「平靜部落」,這群族人稱此地為「都達」(Toda,路過或是必經之地的意思)。太魯閣族人在德鹿灣與遷居達克達雅(Tgdaya)、都達(Toda)之後而形成了德魯固(Truku)、德克達雅、都達(Toda)三個群體認同,當中因為德鹿灣是族人的歷史根源,也讓Truku 成為太魯閣族三個群體的共同認同。 太魯閣族人(Truku)在十七、十八世紀往東越過了中央山脈的奇萊山、能高山、合歡山,到達臺灣東部的花蓮地區,在東部建立了新的家園。在十七、十八、十九世紀的荷蘭、日本與中華民國政府,皆因為太魯閣族人在東部的勢力,而以「大魯閣」、「太魯閣」一詞作為地名、族群稱呼使用至今,並受日文漢字「太魯閣」發音影響而讀為「ta-ro-ko」。太魯閣族往東拓展後,在花蓮立霧溪、太魯閣溪兩岸河谷建立部落,十九世紀末太魯閣族人逐漸往立霧溪中、下游移動,往北到達和平溪流域,往南則發展到三棧溪、木瓜溪、清水溪流域。 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太魯閣族部落土地被認定為國有地,壓迫傳統生活空間與自主權,引起族人不滿與反抗;像是明治29 年(1896)發生的「新城事件」、明治39 年(1906)的「威里事件」,以及大正3 年(1914)的「太魯閣事件」。大正3 年(1914)太魯閣事件後,各部落勢力逐漸被日軍所控制住,深山的族人也被迫遷徙到山腳地帶,並分散到不同的新部落,以弱化族人對部落的向心力。

生活資訊 :

產業

太魯閣族以山田燒墾方式進行農業生產,種植小米、玉米、甘薯等作物,農耕之外,則有魚撈、狩獵的經濟行為。

飲食

太魯閣族人以農業生產所獲得的小米、玉米、甘薯作物為主食,狩獵與捕魚所得的肉類與魚類,為生活中的副食品。

服飾

太魯閣族的服飾以白色為主,紋飾為多變化的菱形花紋;菱形花紋代表祖靈的眼睛,有保護族人的作用。太魯閣族具特色的服裝有袖套與貝珠衣兩種,袖套為保護手部的工作衣,上面繡有菱形紋路;貝珠衣與貝珠裙以圓柱狀白貝珠綴飾於衣服上,屬於頭目、族長或勇士穿戴的貴重禮服。

織布(tminun)

太魯閣族服飾布匹以麻絲為材料,經過紡線、漂白等程序後,製作成為各色交織的布匹,再以布匹當素材製作衣服、衣飾與被單,主要有綠、紅、黃、黑與白色等顏色。太魯閣族語的編織為tminun,是傳統族群婦女的主要工作,編織的器具包括織機、刮麻器、紡線器、軠、盛線器以及理經架,編織材料是從採麻、紡線、漂白、理線等過程完成後,才開始進行織布。織布機編織布匹,需要一段不短的時間才能完成,因此傳統的村落內,每家戶都隨時處於編織布匹的階段。織布對於女性有重要意義,在學會織布後才能紋面與結婚,也才能通過彩虹橋的考驗,到達祖靈的故鄉。編織除了是日常生活服飾的製作技術外,對於女性也具有成年意義、嫁娶結婚,以及族群識別的多重意涵。 織布是太魯閣族女性重要的技藝。

紋面(patasan)

紋面在傳統文化中佔有重要地位,也最具特色的身體裝飾。太魯閣族男子、女子約14、15 歲成年後,才可以紋面;女子則在織布技巧受到長老肯定後,才能在臉部刺上紋面。太魯閣族的紋面文化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遭到禁止,中斷紋面的風俗習慣。

建築

太魯閣族與賽德克族文化同源,在遷居東部後的三、四百年間,家屋形式逐漸發展出自己的特色,有南投原鄉的半穴居式木屋,以及花蓮現居地的竹屋兩種風格。 太魯閣族半穴居式家屋,牆面以橫木堆成、屋頂上覆蓋石板是其特色。 半穴居式半穴居式家屋,以木材為主要建築材料,施工時將地基挖深,然後用橫木堆成牆壁,再覆蓋石板在屋頂上。 竹壁式竹壁式家屋,以竹材為主要建材,從地平面往上構築,使用茅草覆蓋在屋頂上。

藝術

木琴木琴是太魯閣族獨特的樂器,木琴製作的材料有:食茱萸(sangas)、山鹽木(prihut)、檜木(qulit、byugu、plux)、油桐(bruqil)、楓木(dgarung)等,以山鹽木之打擊聲音最清脆,而油桐之聲音最厚實。通常在製作前需要選擇長時間陰乾的木材,才能讓木琴不容易變形。木琴的敲擊演奏用於召喚親友共享美食或作為舞蹈伴奏,敲擊時男士盤坐、女士則採跪姿進行,可以分為單手或雙手演奏兩種。木琴的音階有Re、Mi、Sol、La 等四個音,音階的位置分別是1 號Re 音(圓5.5cm)、2號Mi 音(6.5cm)、3 號Sol 音(5.2cm)、4 號La 音(4.8cm)。 口簧琴口簧琴的製作是將桂竹片的中間挖空,再鑲入一個金屬片,或者是在切割竹片時不完全挖空,保留中間細長竹片並削薄,最後在桂竹片的兩側繫上細繩。口簧琴彈奏時,左手纏住細繩以握穩口簧琴,並將口簧琴靠在嘴巴前緣,讓口部與兩頰作為共鳴音箱,彈奏時用右手扯動細繩,即可發出共振響聲。太魯閣族的文化中,常用口簧琴來表達感情與愛意。

祖先資訊 :

婚姻

太魯閣族的社會屬於小家庭組織的父系社會,家產由男性繼承。婚姻方面嚴守一夫一妻制,傳統上男性必須具備狩獵技巧,女性必須通過織布考驗才能被視為理想對象。

部落(galang/alang)

太魯閣族群傳統觀念裡的部落(galang/alang),即指同在一個區域內的居民具有共祭、共獵與共負罪責,以及維護同一群人的生存與財產的組織。易言之,alang 是指同一個家族團體的生活領域,它涵蓋了居住環境、燒墾耕地以及狩獵區域的所有範圍。galang/alang 按照不同時代有「社」、「部落」、「聚落」、「村落」等不同詞彙,指的就是太魯閣族群社會組織的最基本單位。傳統的部落彼此間立石為界碑,有清楚的地域界線,當部落人口增加而遷居他地時,會在獵區附近或在同領域的土地範圍另外選地建立部落,形成一個部落內有數個小部落,而一個部落內的家戶又分散居住。這樣由同血緣關係組成,卻又分散存在的社會,是太魯閣族傳統部落的主要特色。 galang/alang 的辭意原僅限於一個血親或姻親關係所形成的組織,並具有共祭、共獵與共負罪責的功能,隨著遷徙居地後的環境適應與族群接觸,以及統治者不同時期的管理政策,部落性質和其組織型態也逐漸產生了變化。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為了便於統治管理的緣故,採取「家族散居,集團移住」的部落迫遷策略,使部落型態成為若干不同家族混住的多元部落,造成太魯閣族群傳統部落觀念的瓦解,同時對於傳統部落的政治、經濟、社會、宗教、價值觀與運作產生衝擊。當中,部落內個別家族彼此不同群的觀念,也因為混居同住而逐漸淡化,並且萌生出新的群體認同,在中華民國政府之後形成以太魯閣族(Truku)為認同對象的群體意識。當代族人離鄉遷居的比例增加,galang/alang 的意涵也由傳統血親、地域的定義,轉變為用來指原鄉部落的「鄉」、「市鎮」、「縣」等居住行政區。

頭目

太魯閣族人的部落領袖是bukun,由部落推舉聰明、正直的人擔任,負責對外事務的聯繫、協商,對內則仲裁糾紛、維持部落和諧,像是赫赫斯部落頭目哈鹿閣‧ 那威。哈鹿閣‧ 那威因為聰明勇敢、慷慨正義、口才清晰與熱心助人,十九世紀末(清領時代末年)被推舉為部落頭目,因排解部落間糾紛而逐漸受到敬重,之後擔任沙卡丹(Skadang)地區聯合祭團領袖,以及外太魯閣地區40 個部落的總頭目。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軍隊進入花蓮地區後,哈鹿閣‧ 那威為保衛部落領域自主性,聯合漢族好友李阿隆發動抗日,在瓦但‧ 阿維與畢沙奧‧ 巴萬頭目的協助下,與日本政府的抵抗長達18 年之久,直到大正3 年(1914)太魯閣事件之後才結束。

祭祀團體(gaya)

太魯閣族的gaya(祖訓),指祖先留下的生活規範,是太魯閣族人行為與道德的規範準則。gaya 團體以一個或兩個近親群為核心,加上其他遠親族或姻親組成;gaya 的成員共同耕作、祭祀與遵守禁忌,具有親屬、經濟、宗教、地域功能的組織。太魯閣族人相信若違反gaya,祖先會降禍族人,若有成員違反gaya,其他成員會要求觸犯gaya 者贖罪,其方式是視所犯禁忌之大小,以殺豬、雞、鴨等動物,藉由血祭方式贖罪,至今族人仍維持此傳統。

風俗民情 :

太魯閣族群的傳統信仰係以utuxrudan(祖靈)為中心,形成一套自成一格的族群信仰觀念,關於災厄疾病的解釋、涉及族群社會裡所有的福祉、護佑與處理異常、不明的事件,皆歸因於祖靈系統而獲致解決。在族群社會的實際生活情境,遵守gaya(生活規範)的驅動力量來自祖靈的作用,亦即自己家族的祖靈。gaya 的詞彙概念包括不淨的洗清和秩序的重建,從太魯閣族群社會裡日常儀式的ppangan(拔取、取得)、peeru(傳感)、sedal(黏繫)、qdheriq(滑離)等元素中,可以理解其中人與祖靈相互滲透和互為彌補的意涵。

據耆老口述指出,祖靈的生活和人間一樣,不同的是人在人間,祖靈則在靈界。人靈關係是相互處在一個平等的空間領域,而成為互相輔助的彌補機制。人藉由殺牲供祭,慰食祖靈,表達祈願、請求的誠意;祖靈則因子孫的真誠善意,不再打擾人間,進一步賦予子孫靈力福佑。現代的狩獵供祭儀式裡,依然可以看得到這種人/靈間的關係結構:用自己畜養的豬或雞做供祭牲禮,用以表達人的勤勞本質(家豬-人的力量),祈求靈力、獵獲山豬;藉由山豬的獵得(山豬-靈的力量),印證擁有祖靈的福賜。

當代太魯閣族人的生活中,多數族人為各個教會教派的信徒,也具有遵守教會教義、虔守安息日等追求聖靈的概念,但祖靈信仰仍然同時並存於生活中。像是今日族人在辦理婚、喪、喜、慶等活動時,殺豬共食(masuw)與供祭祖靈(qnselan)仍然是重要的儀式。祖靈祭典(mgay bari)祖靈祭的季節在小米收割之後,由頭目或長老討論後決定舉行時間。祖靈祭以酒、小米糕、農作物、水果、魚類等作為祭品,祭祀時將祭品綁在竹子上,由長老呼請祖靈前來享用;供品在祭祀後共同食用。離開祭祀地點時,沒食用完畢的供品不帶回家,並跨過火堆表示與祖靈分開,踏上歸途後就不再回頭觀看。

78.023

關於部落

撒奇萊雅族的民族歷史與文化當中,以清光緒4 年(1878)年達固部灣事件(加禮宛事件)的影響最大,在民族服裝色彩與火神祭典當中,除了有弔念祖先與歷史事件的意義外,也再次凝聚族人的民族認同。現今人口約有974 人(民國108 年﹝ 2019 ﹞ 9月)。


家園資訊 :

撒奇萊雅族(Sakizaya)的傳說中,祖先由海外遷入東部後落腳花蓮平原,在十七世紀荷蘭、西班牙的紀錄中,就曾經出現過。十九世紀末期,清朝開始積極經營東部與山區,進駐花蓮平原後,因為官兵態度蠻橫、處事不公,侵擾各原住民族的生活,導致撒奇萊雅與噶瑪蘭族聯合抵禦,在清光緒4 年(1878)發生了稱為「達固部灣事件」(加禮宛事件)的抗清戰爭。本次戰爭造成撒奇萊雅族人傷亡、部落遷居、語言與文化隱匿一世紀之久,深刻衝擊撒奇萊雅族人的傳統文化。撒奇萊雅人受到加禮宛事件的影響後,族人流散、遷徙並沉寂隱匿一世紀,期間因為多居住在阿美族部落中,與阿美族互動密切,逐漸模糊原有的主體文化。 二十世紀部落邁入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人類學者將撒奇萊雅族的社會文化特質,視為阿美族文化的一部分。二十世紀末期,撒奇萊雅人由歷史脈絡中理出文化特質,除了表現在民族服裝與火神祭典當中,並推動民族自覺的文化運動。民國96 年(2007)成為官方公告承認的原住民族。撒奇萊雅族人以花蓮平原為主要分布地點,之後因「達固部灣事件」政權轉移而使社會環境急遽改變,除在花蓮平原中移動外,也在花東縱谷、海岸等地建立部落。 目前,撒奇萊雅族人數較多的部落,有新城北埔(Hupu’)、花蓮市國福里(Kasyusyuan)、國福社區(Cupu’)、美崙(Pazik)、撒固兒(Sakul)、瑞穗馬立雲(Maibul)、壽豐月眉(’Apalu)、鳳林山興(Cilakayan)、壽豐水璉(Ciwidian)與豐濱磯崎(Kaluluan)等為主。近年來,因為整體社會經濟發展的變化,也有不少族人遷往大臺北都會區。

生活資訊 :

產業與飲食

撒奇萊雅族人傳統產業可分為農業、漁業、狩獵三個主要類別。傳統農業以小米種植最為重要,十九世紀後因為與噶瑪蘭族人接觸,族人開始學習水田耕作技術,水稻耕作面積逐漸增加。漁業以撈捕沿海與河川中的魚類、貝類為主。花蓮平原因年末時會有候鳥類棲息,因此也有狩捕鳥類的風俗。稻穀類的農作物成為主要糧食作物,加上採集的野菜、狩獵所獲的獸肉,提供了族人營養來源。 以竹木、茅草為主要材料的傳統家屋。

建築

撒奇萊雅族人的家屋基地,四周多種植檳榔樹或刺竹作為區隔,並留有前庭方便曬稻米、穀物,家屋主體以生活起居的主屋為主,再於主屋旁搭建副屋,作為烹飪、儲藏之用,主、副屋之間由屋簷下進出。主屋為生活起居功能,屋頂用茅草搭建,中間高起、前後低下以利排水。屋體約有三間開闊的寬度,開一門作為出入口,進入家屋後有大廳,大廳設有祖靈祭祀的臺座,是與祖靈分享酒與食物時所用,平時放有杯子。大廳兩側有臥房,臥房以籐、竹或管蓁作為床墊鋪設於高腳床上。撒奇萊雅族的屋舍,建築工作由男性執行,以竹木、茅草為主要材料,建築工作進行前,由可溝通神靈的mapalaway 進行建屋的祈福儀式。目前屋舍建築材料以現代材料與形式漸多,但是內部隔間擺設與祭祀祖靈的臺座設置,仍具有民族特色。

服飾

撒奇萊雅族人的服裝是在民國96 年(2007)文化復振運動之後,為了與阿美族區隔而由本身歷史事件與傳說所創作生產的服裝,特別具有歷史文化的意義。撒奇萊雅族的服裝在形制上有帽飾、上衣、背心、綁腿、檳榔袋等,男子年齡階級服裝分為背心與綁腿褲兩件,服裝色彩使用暗紅色與土金色系為底色,象徵不同的歷史與文化意義。 ● 土金色:代表土地有心、土地有金,且重回故土。 ● 暗紅色:代表祖先犧牲生命,鮮血流乾,具有追悼先祖的意涵。 ● 藏青色:代表百年來與阿美族的生活情誼。 ● 墨綠色:用守護部落外圍的刺竹,代表年齡階級與民族精神。 ● 沉黑色:代表部落與祖靈。 ● 山棕色:記取歷史事件後的逃難精神,勉勵族人不畏艱難。 ● 珠白色:代表眼淚,象徵百年來民族隱匿之委屈。 撒奇萊雅族男女服飾 撒奇萊雅族服飾上的顏色皆有其獨特的意涵。

歌舞

撒奇萊雅族的音樂與舞蹈,與自然環境及生活作息共存,擁有不同類型的歌謠與舞步。撒奇萊雅族聚會吟唱歌謠時,常由長者帶領吟唱歌謠,年輕人跟隨長者的帶領而進行應聲答唱,並變化舞步;這種歌舞模式,有著長幼之間的社會倫理關係。撒奇萊雅族的歌曲中,有不少襯詞演唱的歌曲。襯詞歌曲是指歌詞上常用無字義的音節,結合成旋律吟頌,並在特定場合透過共同吟唱而產生社會性意義。撒奇萊雅族人目前生活中的歌謠與舞蹈,有些具有噶瑪蘭族風格,像是〈捕魚歌〉、〈婦女豐年祭舞歌〉等;有些是學習阿美族歌謠,像是〈除草歌〉;部分歌謠仍然保有撒奇萊雅族民謠風格,像是〈那魯灣婦女跳舞歌〉(又稱為〈那魯灣情歌〉),這首歌曾經風行一時,甚至改編成為流行歌曲〈臺灣好〉。這些撒奇萊雅族人生活中的歌謠,從功能意義上來說,有祭典儀式時的「祭儀歌謠」,具有娛樂、溝通與教育等多方功能的「工作休閒歌謠」,以及具有民族與時代意義的「社會歌謠」。 祭儀歌謠 豐年祭樂舞表演 撒奇萊雅族祭典時的演唱方式常以領唱、答唱交替的應答式唱法為主,並出現低音式的複音現象。祭儀歌謠主要有撒固兒(sakul)部落的〈豐年祭舞歌〉(lalikit),這幾段歌曲每段都有相應的舞蹈動作,邊吟唱邊變換步伐。這些步伐是搭配祭典歌曲,且僅在豐年祭時才採用,因此族人認為是祭典儀式步伐,比休閒娛樂時的舞蹈更具有莊嚴性。 工作休閒歌謠工作休閒歌謠包含工作、休閒時唱的歌曲,這些歌謠列舉如〈捕魚歌〉、〈除草歌〉、〈那魯灣婦女跳舞〉、〈鄉親休息吧〉、〈飲酒歌〉、〈揹小孩歌〉、〈農人休閒歌〉等,說唱故事的歌曲則有〈背袋之歌〉、〈放牛老人〉,以及婦女在豐年祭時唱的〈跳舞歌〉、〈歡迎歌〉等。 社會歌謠社會歌謠是因應當代社會變遷,為強化族人認同而編創的歌謠,具有強烈的社會時代意義,像是〈我們都是一家人〉(Nay takoboan ko loma’a no ma ko/Oloma kita mamin)、〈撒奇萊雅傳統生活歌〉(Sakizaya a dadiw)、〈勤奮的撒奇萊雅族人〉(Maylayan a sakizaya)等。

語言

撒奇萊雅族因為達固部灣事件的影響,使得部落遷移、族人分散,以致撒奇萊雅語的使用機會降低,並因隱匿於阿美族裡,在語言中加入、借用許多阿美族語彙,但仍然具有語言上的獨特性。

祖先資訊 :

母系社會

暗紅色上衣與土金色背心,代表婦女延續血脈、保護家園 撒奇萊雅族早期的婚姻以母系婚姻為主,結婚前男子為女方準備好薪材,雙方家長同意後,男方入住女方家。二十世紀的日本殖民統治時期以前,撒奇萊雅族人的婚姻對象以族內通婚為主;日據時期之後,與阿美族人通婚的比例逐漸變高。民國70 年代(1980 年代)之後,因整體社會經濟轉型,族人和其他族群接觸日漸頻繁,與漢族的通婚比例也開始增加。

年齡階級

撒奇萊雅族的男子,按年齡成長略分為兒童、青年、成年與老年幾個階段,進入青年階段後會成為年齡階級成員,需要負擔防衛、產業與勞動等公眾事務,並且在各項祭典與儀式中扮演重要角色。男子在15 歲以前屬於稱為wawa 的兒童,13 歲之後進入青年前的預備階段,因為即將要成為年齡階級成員,必須參與階級中屬於未成年組的培訓活動,像是開始住在青年集會所裡,服從高等階級的命令與訓練。男子成為年齡階級成員後,按照9 到12 級的年齡階級依序晉升。晉升階級由頭目、長老與青年幹部討論後決定,並於祭祀萬物創造大神Malataw 後確立。撒奇萊雅族的男子年齡階級名稱採用循環使用制度,目前撒固兒(Sakul)、馬立雲(Maibul)、磯崎(Kaluluan)、水璉(Ciwidian)部落仍有年齡階級制度運作。撒奇萊雅族年齡階級制度為八年一階層,從13 足歲至77 足歲以上,都有其階級名稱及意涵。

風俗民情 :

撒奇萊雅族的傳統信仰相信萬物有靈,超自然力量無所不在,而與超自然力量的溝通要透過能與神靈溝通的mapalaway 進行。傳統神靈可略分為萬物神(Malataw)、守護神(Dungi’)、祖靈(Ditu nu babalaki)跟自然界的靈(Ditu),各有執掌跟祭祀方式,近年來因為族群接觸與宗教傳播的因素,也有族人信仰漢族宗教、基督宗教。 撒奇萊雅傳統神靈觀念影響了族人的生活與健康,發展出農耕相關的播種祭、收成祭、豐收祭、收藏祭與祈雨祭,還有祭祀河川海神的祭典。這些祭典儀式按照撒奇萊雅族人的pasavaan(春)、ralud(夏)、sadinsing(秋)、kasinawan(冬)四季觀念依序進行。播種祭在年後農曆2、3 月間,海神祭則在農曆5、6 月間,豐收祭在收穫後的農曆8 月,收藏季則在年末進行。這些農耕祭儀因為社會環境的變化,已經逐漸簡化,目前以豐年祭為固定辦理的祭典儀式。 1. 農耕祭儀傳統農耕祭儀以小米為中心,因此發展出根據小米生長季節而產生的播種祭、豐年祭、收藏祭。小米農耕的相關祭典因為經濟與糧食作物變成水稻,辦理時間逐漸改為配合稻米收穫工作進行。

播種祭(mitiway a lisin)

在農曆2、3 月間,由播種祭召集人cilisinay 召集進行。播種祭除祭祀造物神Mapalaway 外,以進行播種為主要工作,播種後男子前往捕魚並聚餐。餐後各戶準備小米或狩獵物給本次播種活動召集人,以表達工作圓滿之意與謝意。目前播種祭典已有一段時間沒有舉行。

豐年祭(kailisinan)

豐收祭典於小米收成後進行。小米在收割的時候,就要編織山棕葉來綁小米穗,並準備糯米年糕、酒、檳榔放在門口,由神職人員Mapalaway 分配給家中有成員傷亡的家庭,稱為patongi’。patongi’ 之後,才開始舉行malaliki’,族人著正式服裝由頭目帶領進行祭祀,感謝創造之神Malataw 護佑農作收成。祭典最後以慶祝餐會paklang 作為結束,也就是前往捕魚後,將魚獲搭配糯米飯進行的會餐。

收藏祭(musinga’)

小米或旱稻收割後,由各家決定午後的入倉時間,入倉後,要做tunu’(撒奇萊雅族稱為tunu’)(糯米團)來祭拜作物神。

海神祭(mila’dis)

農曆5 月到6 月間進行,由頭目主持,祭祀萬物創造神太陽神(Malataw)與河川海神(Kavit)。海祭的辦理時間,傳統上按照天候氣象決定,目前則以國農曆來作為辦理時間。祭拜海神Kavit 使用小米糬、米酒、香菸跟檳榔作為供品,結束後則下海捕魚,同時代表著捕魚季節的開始。目前海祭祭典在磯崎(Kaluluan)部落仍持續舉行。

火神祭典(palamalan a lisin)

火神祭以光緒4 年(1878)加禮宛事件為祭典核心概念,屬於跨部落的全族紀念性活動。加禮宛事件發生時,達固部灣部落(Takubuan)是當時最大的部落,部落外圍種有刺竹防禦。清兵因刺竹隔離而無法接近部落,最後引火射箭攻擊,造成部落茅草屋燒毀、族人傷亡。之後,族人因分散各地而無法祭祀事件中傷亡先祖。撒奇萊雅族因遭歷史事件的祝融吞噬,而致民族文化發展受挫。歷經一世紀後,族人以火神祭典弔唁祭祀頭目夫婦以及在加禮宛事件中犧牲的族人。火神祭典除了紀念歷史事件外,更具有凝聚民族認同的意義。火神祭典的儀式有:一、迎神,二、祈福,三、繞境,四、祭神,五、送神。

迎神(Di’tu)

迎神的目的是燃煙告知神靈與祖靈。燃煙儀式之後,由五色使者持火把繞行達固部灣部落(Takubuan),並在定點進行招喚祖靈到會場。等到祖靈陸續進入會場後,接著迎請火神進入會場。

祈福(milunguc)

祝禱司與五色使者在會場中六個地方,讓族人繞行並接受消災祈福儀式。

繞境(misaliyuk)

青年階級成員按照加禮宛事件中的避難路線巡禮繞行。會場中則引唱豐年祭中的〈召集舞 u-u-u-〉、〈迎神曲〉與〈豐年祭勇士舞〉等歌曲,其中火神祭(palamal)中的〈召集舞 u-u-u-〉被當成火神祭典主要的頌神曲。 祭神時繁盛豐富的祭品。

祭神(mibetik)

族人吟唱祭歌頌神曲〈u-u-u-〉,接著以檳榔、荖葉、糯米糕、小米、生薑、酒、刺竹、鹽等進行祭祀,並藉由風車、煙、陀螺、陶壺、陶杯等媒介物轉化給天地祖靈。祭祀祖靈儀式結束後,則引火燒化火神祭壇。

送神(padungus tu Di’tu)

由撒奇萊雅族主祭者宣達旨意,主辦部落主祭、火神使者及部落頭目帶領祭眾族人領唱祭歌並繞行祭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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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賽德克族分布在臺灣中部山區,盛行織布與紋面文化,以祖訓gaya 為生活準則,並重視祖靈的祭祀儀式。目前人口約10,370 人(民國108 年﹝ 2019 ﹞9 月)。


家園資訊 :

賽德克族(Seediq/Sediq/Sejiq)發源於中央山脈(Pusu Qhuni/RmdaxTasil),是世代口耳相傳的起源地,今被稱之為牡丹岩。賽德克族的祖先從起源地歷經遷徙後,到達德鹿灣(Truwan;都達群稱之為Plngebung,南投縣仁愛鄉合作村內)定居、繁衍。 賽德克族人在德鹿灣(Truku Truwan)生活一段時間後,因為人口增長與土地不敷使用,約在十八世紀漸次遷出德鹿灣,並且因為遷居地區而有不同的稱呼,遷至德鹿灣對面較低地區(今春楊對面山區)之霧社,稱為德克達雅(Tgdaya);越過奇萊山到達德布閣(Tpwqo)、古白楊(Kbayan)、布洛灣(Browan)等地的族人,稱之為德魯固(Truku,或寫為太魯閣(Truku))群;另部分族人則越過合歡山北峰,到達上梅園竹村等地,這些族人則被稱之為都達(Toda)群。 賽德克族在遷居德克達雅(Tgdaya)、都達(Toda)、德魯固(Truku)三地後,形成三個地區的群體認同,並使用賽德克族都達(Sediq Toda)、賽德克族德克達雅(Seediq Tgdaya)、賽德克族德魯固(Sejiq Truku)三語詞來作為群體間的識別。德克達雅、都達、德魯固群系分布如下:1. 德克達雅(Tgdaya)清領時代與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調查的文獻,將德克達雅的勢力領域範圍用地名記載為霧社群(南投)、木瓜群(花蓮)。南投的德克達雅系:分布於仁愛鄉霧社與盧山間的濁水、眉溪流域。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因霧社事件,霧社以東者被迫遷至北港溪中游之清流、中原地區(今仁愛鄉互助村),原住眉溪東方深山者,遷居南山溪一帶之溪谷(今仁愛鄉南豐村境)。目前,族人以南投縣仁愛鄉的互助、南豐、大同等村為主要居住地點。花蓮的德克達雅系:分布於花蓮木瓜溪流域。清領時代末期受太魯閣族人勢力擴大影響,遷居花蓮縣壽豐鄉溪口村與萬榮鄉明利村兩地。戰後民國34年(1945)前後,又遷移至秀林鄉的佳民、富世村,部分往南遷居至萬榮鄉的見晴、萬榮村。2. 都達(Toda)都達(Toda)早期居住南投時,領域範圍以德克達雅北面的平靜山區一帶。十八世紀族人越過合歡山北峰,到達花蓮山區陶賽溪上游、中游,稱為都達(Toda,或寫為道澤、陶賽)。目前,主要分布於南投縣仁愛鄉精英、春陽村,及花蓮縣卓溪鄉立山村、崙山村為居住地。3. 德魯固(Truku)德魯固有時寫為太魯閣(Truku),早期居住在南投縣仁愛鄉靜觀一帶,遷居到花蓮後主要以立霧溪流域為範圍。目前德魯固群的分布,南投縣以仁愛的松林、廬山、靜觀部落為主;花蓮縣以秀林、萬榮兩鄉為範圍,部分在卓溪鄉的立山與吉安鄉的慶豐、南華與福興等村。賽德克族於十八、十九世紀,在中央山脈兩側的南投、花蓮兩地拓展出勢力範圍,在二十世紀初受到日本殖民統治的影響,賽德克族部落領域被認定為國有,加上受到日本警察的歧視,使德克達雅群系的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率領族人,於昭和5 年(1930)在南投霧社發動震驚國際的抗日事件,歷史上稱為「霧社事件」。霧社事件是賽德克族日治時期最後一次的武裝抗日行動,震驚了日本總督府當局與國際社會,在臺灣歷史發展上具有重要意義。民國90 年代(2000 年代),賽德克族人基於對德克達雅、都達、德魯固三群共同歷史的認同,以「Sediq Balay、Sejiq Balay、Seediq Bale 賽德克族」為名發起向政府請願的正名運動,並於中華民國97 年(2008)公告認定為臺灣原住民族之一,稱為賽德克族。

生活資訊 :

產業與飲食

賽德克族過去以農業與狩獵為主,甘藷、芋頭、小米及黍類為主要農作食物,搭配瓜、豆類與野菜食用,近代增加旱稻種植。肉類為農閒時狩獵所得,有飛鼠、山豬、水鹿等動物。狩獵所獲的肉類,會在燻烤後而變得容易長期保存。

服飾

賽德克族傳統服飾以苧麻為主要材料,服飾最大的特色是紅色風格。賽德克族男女傳統服裝都有苧麻製作的披肩,常見的男子服裝以白色長袖長衣為主,長衣上面有帶狀紅色條紋;女子以紅色多條紋長袖短上衣及單片長裙為主。二十世紀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開始,印花棉布逐漸普及,長袖上衣以紅色棉布為底,在袖、肩部縫合藍色印花布,下擺縫綴小銅鈴,以立領形式為主要特色。近年來,這些服飾的特色,大多以改良傳統服飾來推廣,作為彰顯民族文化的元素。

藝術

賽德克族的編織稱為tminun,可分為編與織兩類,編屬於男性傳統編藝技能,織屬於女性傳統織布技術。傳統男性編織以製作生活用具為主,材料以黃鱔藤、竹皮、麻線為主,按照功能需求編織成揹籃、網袋、衣籃、漁網、魚籠、魚簍及圓箕等。女性織布在賽德克族文化中有重要地位,織布用的材料是白苧麻纖維的麻絲,經過製作後成為各色交織的布匹,再以布匹當素材製作衣服、衣飾與被單,主要有綠、紅、黃、黑與白色等顏色。

紋面文化(patasan)

紋面文化目前已經消失,紋面是賽德克族文化中成年的標示,代表傳統文化價值,同時具有美觀、避邪等功能,鄰近的泰雅族、太魯閣族也有相同文化。賽德克族男子必須獵得敵首,或者通過狩獵考驗後,才可以紋面;女子則是必須在織布技巧和耕作技術受到長老肯定後,才能在臉部刺上紋面。賽德克族人相信,當族人離開人間到達祖靈居所時,祖先會按照紋面判定是否為賽德克族人子孫,故具有宗教意義。紋面的位置包含臉、胸、腹部、手、腳,其中以臉部最重要。男性通常在下巴紋刺直條紋路,女性通常在臉頰兩側紋刺左右對稱的斜線平行紋、交叉紋。額頭部位的紋刺男女都有,傳統上男性僅紋一條約一指寬的橫線條,女性則紋五條及七條者最常見。賽德克紋面文化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遭到禁止,因此中斷紋面的風俗習慣。

建築

賽德克族傳統建築按照功能形式可分為家屋、家屋附屬建築、公共建築(望樓)三種類型。賽德克族的傳統住屋有兩種形式,一種為半穴式的木造住屋,另一種為一般竹屋,前者屬於賽德克族傳統住屋的原始形式,以南投為多,後者是經過遷徙之後所發展的便利型住屋,以東部宜蘭、花蓮為多。傳統半穴式家屋,是在家屋基地向下挖掘,然後再開挖的坑地面上立上柱子。換句話說,這種家屋有一半的形體位於地面之下,又稱為半穴式家屋。家屋地基大都成方形或長方形,一般按照住屋大小來增減地基周邊柱子數量。家屋中的火爐區隔為兩個,一個位於家屋中央,一個位於牆壁邊緣。家屋中央為三腳式爐灶,為取暖用爐灶,另一個爐灶會在屋內側面牆邊,用於平日烹飪食物。

祖先資訊 :

婚姻

賽德克族屬於父系社會,部落與家庭的工作分工中,除了較粗重的工作與狩獵為男性負擔外,其他部分的事務與工作,並無男、女兩性強制的分工。賽德克族的婚姻為一夫一妻制度,在gaya 的婚姻規範中,禁止同居、婚外情、未婚生子等違反祖訓的行為。

部落

組織賽德克族的部落領袖是頭目,由部落推舉聰明、正直的人擔任,負責對外事務的聯繫、協商,對內則是仲裁糾紛、維持部落安寧和諧。賽德克族的部落頭目,若有子承父或弟承兄繼任頭目者,都是部落族人對於前任頭目的認同與信任所致,除了需要相當的能力外,也需要被族人認同,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是帶領霧社事件的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莫那魯道被選為頭目是因為聰明、優秀又具有膽識,受到前任頭目帖木‧羅勃(Temu Robo)的賞識,並獲得馬赫坡部落族人的擁戴而繼任頭目。莫那魯道繼任頭目後,受政府邀請到日本參訪,雖深知日本統治者的進步與強大,但部落裡的警察傲慢無理剝削族人,在多次衝突後決定起身反抗。莫那魯道在昭和5 年(1930)10 月27 日領導族人,在霧社公學校運動會時起義抗日,震驚日本政府與國際社會。

祭祀團體(gaya)

Gaya 祖訓是賽德克族文化中重要的行為與社會規範準則,若是違反規則,祖先會降禍族人,所以族人小心謹慎的遵守這些規則,以免危及群體安危。賽德克族的gaya,與太魯閣族的gaya、泰雅族的gaga 相同,是指祖先制訂的制度與規則。若是gaya 的成員破壞規則與禁忌,將會影響整個gaya 團體中的成員,因此其他成員會要求贖罪。gaya 團體的組成以一個或兩個近親群為核心,加上其他較遠親族或姻親,甚至無親屬關係的朋友也可以加入。同一gaya 團體的人,必須共同農耕工作、祭祀,以及共守禁忌,具有宗教、地域與親屬層面的整合功能。在賽德克族的gaya 相關研究中,認為賽德克族因為地域團體明確,gaya 祭團與部落、親族的關係比較清晰明確。

風俗民情 :

賽德克族人的超自然信仰觀(utux),以祖靈信仰最為重要。賽德克族人相信祖靈會影響族人生活中的災禍福報,必須遵守祖先訓示與行事規範gaya,因此賽德克族人相當重視祖靈的祭拜。民國50 年代(1960 年代)之後,賽德克族人接受西方宗教的觀念,多數信仰基督宗教,各項傳統祭儀幾乎都停止,直到近年因文化意識的提升,部分部落開始恢復辦理祖靈祭。

賽德克族重視祖靈與祖訓gaya,這樣的文化也反應在歲時祭儀上面,在農務和狩獵相關的各類祭儀中,對祖靈的敬謝儀式是重要的一環。不但在平時個人會祭祀祖靈,也有部落集體進行的祭祀儀式。祖靈祭祖靈祭在小米收割之後舉行,由頭目或長老討論後決定舉行時間。獻供祭品時族人會將祭品綁在竹子上,由長老呼請祖靈前來享用祭品,以酒、小米糕、農作物、水果、魚類等當祭品,祭祀結束後供品在當地食用完畢。離開時,沒食用完畢的供品不帶回家,並跨過火堆,表示與祖靈分開,回程不再回頭觀看。祖靈祭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被禁止,近年來才又重新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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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拉阿魯哇族(Hla’alua)相當注重農耕祭儀,聖貝祭(miatungusu)就是農耕祭儀中,祭祀貝神而衍生出的祭典,貝神也是拉阿魯哇族主要的圖騰象徵。目前約計有412 人(民國108 年﹝ 2019 ﹞ 9 月)。


家園資訊 :

拉阿魯哇族(Hla’alua)由排剪(Paiciana)、美壠(Vilanganʉ)、塔蠟(Talicia)、雁爾(Hlihlara)四個社組成,主要聚居在高雄市桃源區高中里、桃源里以及那瑪夏區瑪雅里。拉阿魯哇為自稱,其意不可考。 相傳族人原居地在東方Hlasʉnga,曾與矮人共同生活;矮人視「聖貝(takiarʉ)」為太祖(貝神)居住之所,每年舉行大祭以求境內平安、農獵豐收、族人興盛。族人離開原居地時,矮人贈以一甕聖貝,族人亦如矮人般舉行「聖貝祭(miatungusu)」。祭儀最重要的部分是「聖貝薦酒」儀式:將聖貝浸在酒裡,察其顏色變化,如果變成紅色則表示太祖酩酊之狀,意味祭典圓滿成功。 拉阿魯哇族據《臺灣方誌》之記載,稱為內憂社或內悠社、美隴社等,在清末漢人合稱之為「頂四社」,日本人沿用其名稱為「上四社」。乃又稱為四社群或上四社群,主要分布由以下四社所組成: 1. 排剪社(Paiciana)位於荖濃溪和埔頭溪河流處北側山腳臺地,現為學校所地,社民分布在第一部落、第二部落及草水檢查哨等三部落居住。 2. 美壠社(Vilanganʉ)位於荖濃溪東岸,塔羅流溪河口對岸臺地,社民散布在荖濃和寶來溪間的廣大流域。近代,部分社民移居那瑪夏瑪雅里居住。 3. 塔蠟社(Tararahluvu 或Talicia)位於塔羅留溪北岸山頂,由於交通不便,社民已悉數移到排剪社居住。 4. 雁爾社(Hlihlala)位於荖濃溪西岸河階臺地,Kalʉvʉnga 為其部落名,稱為Hlihlala。日本殖民統治時期,族人散居於荖濃溪西岸的可耕地各處,後又回到原址及區公所所在地居住。

生活資訊 :

工藝

拉阿魯哇族擅長狩獵,精於揉皮技術,因此發展出皮製工藝和製品,皮衣、皮帽是男性的主要裝扮。男子盛裝的打扮為紅色的長袖上衣、胸兜與黑色短裙加上山羊皮帽。女性以頭巾纏髮、插上公雞毛頭飾,黑裙搭配藍色或白色長袖上衣為主,並且以十字繡勾勒精美圖案作為服裝胸前的裝飾。其他工藝品則以實用為主,如日常生活、狩獵、儀式用等工具以及童玩等。 男性傳統服飾以山羊皮或山羌皮揉製皮衣、皮帽及皮褲;皮帽前鑲有貝殼、帽頂則縫有五根羽毛,其排列為左右各兩根老鷹羽毛,中間插有一根白色的帝雉尾巴羽毛。現代則以紅色布料為上衣,衣背上綴有五條三色線條,由左至右分別是黃、綠、白、綠、黃,象徵家族及族群向心力。 女性以傳統頭巾纏髮,插上公雞羽毛髮飾,服飾依照聚落可分為黑裙搭配藍色或白色長袖上衣兩種樣式;著藍色上衣主要在桃源里雁爾社,著白色上衣主要在高中里排剪社、塔鑞社和美瓏社。相傳製作公雞羽毛髮飾且配帶之,其典故是為了紀念流傳神話中幫助族人與太陽談判成功的公雞而來。 日常生活廣泛應用自然界各類物質材料製作生活用品,藤、竹、月桃葉、網、刳木等製成的手工藝品,應用在實際生活的各種所需。如藤類用來製作揹籃、揹架;竹子用來製作篩子等;月桃葉編蓆、竹或藤製籠、麻線編網袋、魚網;刳木製水槽、臼、蒸桶、裝小米之容器、飼料桶、刀鞘、湯匙或農具等 另外,以竹、剡木等製作成狩獵及警訊通知用品,如弓、箭、陷阱及訊號器等。 ◎童玩拉阿魯哇族孩童遊戲工藝品有陀螺、鞦韆、竹槍、小弓、竹砲等。 樂器拉阿魯哇族樂器有口簧琴、弓琴等工藝品。

傳說

前、後門神的故事: 從前奇異時代的時候,拉阿魯哇族有兩個大門,分別是前門與後門。前門在桃源區高中里檢察哨下500 公尺處的峽岩壁,名叫ararai;而後門是在桃源區勤和里對面的尖石岩,名叫curuvaka。這兩個大門都有門神在那裡守護,前門有Avisavulangahla 守護,後門有Hlipurimacu 看護,這兩位巫師的法力都一樣強。前門神Avisavulangahla 非常照顧社內的族人,不讓敵人侵入社區。有一次敵人來偷襲拉阿魯哇族,敵人各個都帶著武器刀和槍,要用來消滅拉阿魯哇族。 前門神用他的法力,使敵人意識混亂呆滯,不自主地來到大門前,把他們所攜帶的武器留放在大門上,所有的敵人害怕地發抖,馬上就拔腿跑回去了。敵人回到部落後,大家一起檢討為何發生如此現象以致於無法進攻入內,對此深感不解,但又不甘心,而又發起第二次的進攻。第二次來的敵人為數更多,一到了大門,還是發生如同上一次的情形,甚至情況比上次還更糟,不但把武器留在大門口,還空手進入拉阿魯哇社內被一網打盡。從那時起敵人就怕了,不敢再來進犯。這就是前門神Avisavulangahla 的法力,能控制敵人,保護族人。 後門神Hlipurimacu 法力雖強,但就不太受族人們的歡迎,因為他喜歡捉弄百姓。有一天,後門神自言自語的一直在理怨生氣,就去找前門神談判:「為何總是我守護後門?不公平!」Avisavulangahla 門神就說:「那好,我們來比賽接大石頭,如果你接得到我丟的石頭,那就換你守護前門。」後門神答應了,於是兩人開始準備。前門神就在山頂上方,後門神在下方,而就在這個時候,上方大喊著:「小心了,石頭已經滾下去了,快接吧!」下方的巫師果然把石頭接住了,還把石頭丟還於上方。前門神心想原來他還真有一套,就趕快用法力把石頭燒得紅紅的,包在大石頭裡面,再把石頭滾下去,又大聲的叫道:「當心呀,石頭又滾下去了,快接吧!」後門神接到後,整個身體貼在石頭上,當場焚燒而死。 族人至今仍在流傳這個神話傳說,不知當時何等的熱度,把後門神的身體給印在石頭上。大約在七十年前(1950 年代),人印、手印、胸印,都還依稀可以在那個大石頭上看到。目前石頭仍然存在,就位於南橫公路大門後上方平臺上,可惜的是,因長時間的風化早使石頭上的印痕模糊不清,已看不到了。族人本來想要將其列入拉阿魯哇歷史古蹟,因為它是僅存的古蹟,雖然現在已看不到印記,但大石頭仍然矗立在那裡。拉阿魯哇族慶幸還好當時有余中清、廖水生、尤金土、余貴葉、余美女等五位老人家作證,他們曾經在七十年前,看過此大石頭上的人印、手印與胸印,使得此傳說讓人深信不疑。

建築

拉阿魯哇族原本是聚落型部落,因為傳染病之流行,死了非常多的族人,為了避免再次發生同樣的情形,遂改為每一、兩戶散居各處,造就今日散居的部落型態,稱為pararana,建築型態主要有家屋及會所。

祖先資訊 :

政治活動

就政治單位而言,其執行單位即為部落,拉阿魯哇族稱之為miararuma,是舉行各種傳統祭典的單位。部落的政治權力運作是首長,稱為kapitanʉ 或rahli。此職位為世襲制,由長子繼承,年幼的長子可由氏族長老代為管理,直到長子有能力繼承為止。kapitanʉ 主要的權力在管理聚落事務與裁決族人之糾紛,並有對部落人民發號命令或懲處之權力。但是首領的權力並非絕對的,部落的大事仍要通過長老會議makarikari 商議。在戰爭方面,則是戰爭指揮者maliialualu 的權責,必須經過聚落長老會議來挑選驍勇善戰之士來擔任。而宗教方面,則是聚落祭司ʉlʉvʉ 的能力範圍,由氏族中的長老擇一擔任。

經濟活動

拉阿魯哇族的生計方式採取初級農業生產、山田燒墾為主,並以採集工作、捕魚、狩獵、養殖家畜等為輔。特有kiakucua 的共耕制度可分成兩種,其意涵不同。一種是兩家土地相互毗連,在土地交界處採用的共耕方式,以避免爭議。另一種是服役婚所形成的,由女方家指定一塊接近男方家的土地進行共耕。其土地的使用模式,構成了拉阿魯哇族的傳統農耕方式。土地的繼承,是以家的男性為主,若家中無男子可繼承,則歸為氏族所有,讓氏族內有餘力的人繼續耕作。

傳統親屬組織

家的概念家是組成社會的的基本單位,拉阿魯哇族稱之為ucani pihlingi。直到父母去世後,兄弟才能分家成立門戶。家屋稱為salia,傳統以茅管編織成壁、茅草蓋屋的茅屋。婚姻實行嚴格的一夫一妻制,以從夫居的嫁娶為主,較無多偶婚或招贅婚。由於布農人與平地人的遷入影響,招贅婚與多偶婚已有採用情形(劉斌雄,1969:85)。Hla’alua 人的婚姻除了需經過當事人同意外,還需經過雙方父母同意,並由父母舉行結婚儀式。而女性喪偶後可再嫁,此時必須由先夫的父母來主婚;有時可能會下嫁給先夫的弟弟。婚姻分為三個階段:議婚、訂婚、結婚。 氏族(家族)拉阿魯哇族是一父系氏族社會,以相同的祖先為中心,由後裔組成父系氏族,族語稱之為lamaisa 或hlipakuamia,非為外婚的單位。1950 年的調查,拉阿魯哇族的家氏族共有24 個。1963 年的調查,卻僅剩下20 個家氏族,所有的拉阿魯哇人都隸屬於其中。在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這些家氏族名被當做姓普遍的使用。現今僅剩18 個家氏族Salapuana、Hlauracana、Tavavulana、Savangʉana、Hlauvuhlana、Tavuiiana、Tumamalikisasʉ、Hlaiputana、Hlapa’ahlica、Iiangʉana、Piana、Tumahlahlasʉnga、Mu’uana、Hlalanguana、Hlatiurana、Hlakuluhlana、Kakuana、Na’ ʉvʉana。

風俗民情 :

拉阿魯哇族傳統的神靈信仰,包括有生靈、物靈和神祇等之超自然觀念。依據過去學者們的研究,其最重要的儀式為: 歲時祭儀(小米耕作祭儀、稻作祭儀)、聖貝祭和敵首祭。拉阿魯哇族有一項較不同於他族的祭儀,即為每隔兩、三年舉行一次的miatungusu(聖貝祭)。由於族人視聖貝為太祖之靈的居住所,因此舉行祭儀以祈求平安豐收、族人旺盛,並藉以宴饗太祖之靈。

農耕祭儀

農耕是拉阿魯哇人重要的生計方式,並以旱稻與小米為主要的作物。傳統上拉阿魯哇族已有以農作生長為依據的曆法,整年以小米種植為開始,旱稻的收成為結束。這套完整且嚴謹的儀式與農業活動緊密的結合運轉,因此,農耕祭儀包括小米耕作祭儀與稻作祭儀兩項。 小米耕作祭儀為了祈求小米豐收,分別會在播種之初舉行「lumalʉmʉkʉ(播種祭)」、收割之初舉行「maitatahlamʉ(收穫前祭)」、曬乾未收藏前舉行「maavavarua(嚐新祭)」、收倉前舉行「cumacukuru(收藏祭)」,收藏祭隔日舉行「apikaungu(祖靈嚐新祭)」。稻作祭儀亦是祈求旱稻豐收之儀式。旱稻的栽種自平埔族引入,是文化採借的結果,也建構成拉阿魯哇人生活的一部分。其儀式大多仿效小米祭儀,只有收藏祭隔日舉行的「apikaungu(祖靈嚐新祭)」有所不同。

聖貝祭(miatungusu)

miatungusu 是農作( 小米、稻米) 收穫過後之二年或三年間,所舉行的一次大祭。祭拜takiarʉ(貝殼、貝神)內含於期間儀式舉行,古傳是屬於美壠社特有之祭儀。日本殖民統治以來,僅在民國40 年(1951)間舉辦過一次,直到民國82 年(1993)後才又恢復,但已有所改變。本祭典固定由世襲、擁有主祭家世背景者來主持。家祭由該家的首長所主持,可由本人進行,也可由家人代行。 拉阿魯哇的家祭日期都是由主祭者rahli(頭目)事先決定,再通知下屬,並告知全社於同天內舉行。 miatungusu 的重頭戲在於「聖貝薦酒」,即將聖貝浸在酒裡,看顏色變化,如果變紅色就是太祖酩酊之狀。其由來乃依據口碑,述說拉阿魯哇人與kavurua(小矮人)都同住在Hlasʉnga 這個地方,而takiarʉ 貝殼是kavurua 的寶物。有一天,拉阿魯哇的祖先要離開Hlasʉnga,kavurua 的人很難過,當拉阿魯哇人要離開時,就把他們最珍貴的寶物takiarʉ 贈送給他們,並交代拉阿魯哇人,要把貝殼奉為自己的神來祭拜,於是takiarʉ 從此就成為拉阿魯哇族的神,也是目前的圖騰表徵。 依據《番族慣習調查報告書》所記載及耆老口述,主祭家中藏有自古傳下來的takiarʉ 寶物,直徑大約五公分的貝殼有白褐、黑、粉紅三種。各社所藏的數量不一,Hlihlala 社有6 個、Paiciana 社有18 個、Vilanganʉ 社有17 ∼ 18 個(有時會變成20 個)。

敵首祭

從文獻來看,敵首祭只有出現在衛惠林(1965)的資料上,但無人能清楚的描述獵首過程與儀式程序,其他的史料也無法找到相關記載;一般在地人也只耳聞過這項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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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部落

卡那卡那富族、拉阿魯哇族與嘉義縣的阿里山鄉、南投縣信義鄉久美社區的鄒族人,有很長的一段時間被統稱為「鄒族」,之後因語言差異甚大,完全無法以族語溝通,且三個族群各自有自己的歷史想像、起源傳說、祭典儀式及傳統的社會結構,經卡、拉兩族的申請「正名」,政府於103 年6 月26 日以正式的儀式宣布,認定各為獨立的族群。拉阿魯哇族為第15 族,卡那卡那富族為第16 族,目前登記為卡族之人口數約有357 人(民國108 年﹝2019﹞9 月)。


家園資訊 :

有些族群以「人」的族語詞彙來自稱,如鄒族的「Cou」,布農族的「Bunun」,之後成為該族的族名。卡那卡那富族稱「人」為「cau」,但自稱為Kanakanavu,此名稱的由來為何之前未曾留下任何紀錄或口傳。但就詞彙意義來解讀,其詞根「-navu」與卡族人稱呼「麻竹」的詞根幾乎相同,而前綴ka-又有「住或屬」的意涵,所以就有族人推論,當卡族人逐漸形成一個聚落時,很可能是住在麻竹林區的地方,為了區辨我群與他群,就自稱Kanavu,即「住或屬於麻竹林區的人」,Kanavu 是單數表述,Kanakanau 是重疊詞,也是複數表述。在文獻上的中文譯音曾出現有:曹族簡仔霧蕃/阿里山蕃(番)簡仔霧社或干仔霧(務)社/卡那布族/卡那卡那布/堪卡那福人,在民間還曾出現「Taivuran 逮伕蘭」等錯誤的稱呼。 關於卡族人的發祥根源,有一則傳說紀錄:「有一名為Niun 的母親,與其子Parumaci 相依為命,日子過得艱苦又孤單,其母因而常在兒子面前長吁短嘆,哀嘆人世間的滄桑! Parumaci 安慰母親未來必讓其有安樂的生活。話未說完就突然站起,一腳踢向長滿紅葉的karu sʉrʉ(枷檀樹)樹幹,樹葉盡落,紛紛相疊,瞬間疊成了一棟棟的房子。再度一踢,落葉悉數成了人,其數不知幾百。Parumaci 成了他們的首領,自此形成了一個聚落的社」。此一紀錄是唯一與卡族發祥有關的傳說。 在「荷領」時期的「番社戶口表」紀錄中,1647 年出現有「簡仔霧社」(Kanavu 之「福佬語」發音),有37 戶157 人。並有紀錄顯示,卡族首領曾數度參與由荷蘭政權所召集之地方會議,與當時周邊地區的族群,如鄒族之Tapangʉ(達邦)社、布農族之Takapuran(蘭社)社等互有交往。此可能是卡族首度被單獨的以文字紀錄在史書裡。 至於遷徙的傳說,有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留下的紀錄:「卡那卡那富族人之故地為荖濃溪的遙遠東方之Nacʉnga 其地,就是Patukuana(關山)方向之東方之土⋯⋯。後來有Napa’angana 家族的人,帶了一隻母狗出去打獵,在行經Natanasa 時生了小狗,於是他把母狗和小狗一起帶回Nacʉnga 的家。但是,母狗卻又帶著小狗自行跑到Natanasa,如此來回幾次,Napa’angana 的人乾脆搬到Natanasa 去住。後來其他家族的人,也帶著女人、家小過去組織家庭,於是建立了一個社。此後,人口漸多而形成一個大聚落」。卡族耆老的口述中,也常提起源自「太陽出現的那個方向」,即與東方之說有不謀而合之處。不過近代的族人也有主張源自臺南地區的說法,即「西來之說」。或者兩個遷徙路線均曾發生,只是發生的先後有所不同。相同的是,兩個不同的路線,族人最後都抵Naturuca(現今之那支蘭溪)周邊,也就是在Na’usurana(現今之藤苞山)建立最初的聚落。該聚落也就是族人之後所稱的natanasa(舊家或舊聚落之意),印證荷領時期的紀錄,卡族人在那瑪夏地區定居,最少已經有四百年以上,無庸置疑的是本地的先住民,而且自此就未曾離開過。 不同政權的更迭,此地區的行政轄區也數度易名:荷領時期屬「北部地方集會區」;清領時代歸「臺南廳蕃薯寮支廳管轄地」;日治前期屬「阿猴廳甲仙埔蚊仔只監視區」;日治後期「高雄州旗山郡六龜警察分室瑪雅竣社」;1946 年「高雄縣雄峰區署瑪雅竣村」;1947 年「高雄縣瑪雅鄉」;1958 年「三民鄉」;1998 年「那瑪夏鄉」;2010 年高雄縣與市合併為直轄市,廢除高雄縣的階層,原有的「鄉」改為「區」、原有的「村」改為「里」。此區域東鄰桃源區,西接嘉義縣大埔鄉,南鄰甲仙鄉及臺南縣,北接桃源區北端和嘉義縣阿里山鄉,總面積253 平方公里。地處四面環山,東方之「興望嶺」是本區最高的山嶺,海拔2,400 公尺,南方有「藤包山」,海拔2,200 公尺,是對卡族人甚具代表性的地方,已逐漸被後輩的卡族人視為「聖山」。 民國98 年「莫拉克88 風災」,由於水量太大,楠梓仙溪重創,下游的小林村因而滅村。卡族人也有數戶受災,被安遷至杉林區的「大愛園區」。所以現今的卡族人分別居住在那瑪夏區的達卡努瓦里、瑪雅里、大愛園區及因就業、就學散居各地的族人。

生活資訊 :

工藝

工藝的表現有木工,如製作木臼、木桶、蒸桶、木揹架、木枕、木凳、杵、杖等。藤竹編工,如置穀籮筐、水竹筒、竹背簍、藤竹蓆、竹弓箭、竹杯、竹勺等。揉皮與製革,如以鹿皮、山羊皮、羌皮製成揹袋、煙袋、服裝配飾等用途。

建築

Cakʉrʉ 聚會所,是卡那卡那富族各項議題討論的場所,嚴禁女子進入 最具代表性的建築物為「Cakʉrʉ 聚會所」,主要做為族內進行祭祀、政治、軍事、教育、社交等族群議題討論的場所,嚴禁女子進入。更早期部落還建有「瞭望台」,日治時期起幾乎未曾再現。家屋喜建築在山腹坡地或小台地上。主要建材為木柱、竹牆、茅屋頂。依地形有縱深與橫長型。室內有石灶、吊棚、床等。日治時期的文獻紀錄,室內還有埋葬先人的場所。家屋的大小主要依居住人口數而定。

服飾

男性的傳統服飾有獸皮帽,逢重要活動必須盛服,帽沿前額加紅布條,一般族人插上鷹及藍腹鷴的長羽毛1 ∼ 4 根,長老級可插5 ∼ 8 根,它有識別階層及功勳的作用。上衣,通常為大紅,內襯為藍色,還有胸袋、腰裙、背心、皮披肩、皮套袖、皮吊褲、皮革鞋、獵囊等配件。男性傳統飾物除皮帽上的羽毛外,有額帶、耳墜、頭飾、腕飾等,據傳以往卡那卡那富族的男士較女子更愛飾物。女性的飾物有耳飾、頸飾、腕飾、胸鍊珠等,服飾表現有頭巾,纏於頭部,方便行動。帽子主要於盛典時穿戴,周圍以五顏六色花環裝飾。另有上衣、腰裙、膝褲等配件。卡那卡那富族在統稱鄒族時代,男女服飾幾乎與阿里山鄒族無異,為了避免混淆,已參考文獻並經過族人的共同討論,將女性的族服略加修改,尤其在顏色上,做較多的調整,盼回復傳統的民族色澤。

祖先資訊 :

傳說

卡那卡那富族曾經有過世襲的Ra’ani 領袖、Kara’ani 副領袖、Vasʉ 征帥、’Ʉrʉvʉ 祭司各一位。族群最高的政權機關與立法機關,為由Mamarurang長老群組成的「長老會議」。現在的家族名稱如下:’Amunuana / Ka’angaina/ Kapuana / Ka’aviana / Kakapiana / Napaniana / Numangiana / Navirangana /Na’uracana / Kacaupuana / Kanapaniana / Kanapangana / Na’upana / ’Ikuana /Namaitana / Naturingana / ’Utungana 等17 個。中文的姓氏有:蕭/鄭/翁/彭/江/楊/鍾 /王/余/蔡/孔/范/藍/施/陳/金/謝。傳統名譜有男名:’Akori / ’Angai / ’Apio / ’Avia / ’Atai / Riau / Pani / Pa’ʉ / Pori / ’Uku / Mu’u/ ’Una / Piori / ’Uangʉ / Pusinga / Cimseeng / ’Upa 等17 個; 女名有:’Akuan /’Ari(e) / ’Apu’u / Kai / Kau / Kini / Kiua / Kuatʉ / Na’u / Rangui / Paicʉ / Pi’i / Vanau /’Usu / ’Uva / Savoo 等16 個。

卡語稱「家屋」為tanasa

「家庭」為cani pininga,字面涵義為「一個廣場」,指的是「同在一個屋簷下生活的人」。在別族(如鄒族或布農族)有明顯的氏族組織以及本家與分家的關係,且會從大社分出小社,由一個中心周圍環繞數個小旁支,形成高低階序的結構關係。而卡那卡那富族是由數個地位平行的家族所構成的一個族。在卡那卡那富族的社會中,每一個家庭都有主掌之人稱為marangʉ(家長)。傳統上家長一律由男性擔任,即所謂的父系氏族。部落事務以體力來分工,粗重危險由男性擔任、家務和製作服飾則為女性工作,農事男女皆可執行。

風俗民情 :

卡那卡那富族傳統的信仰裡有「tinaravai 靈界」之說,在右肩者為「’incu善靈」,在左肩者為「’ucu 惡靈」。此靈界與人類生活於不同的世界,人類生活於mamane,指眼睛可看得見,手腳可觸碰的地方;而靈界只能用心靈去感覺。tinaravai 中的ravai 及vai,是用來稱呼兄弟姊妹的配偶及親兄弟。所以從詞彙意涵看,卡那卡那富族人視靈界為平行的關係,而非排斥的對立關係。傳統的卡那卡那富族人初到新的地方或場所,尤其進到深山叢林裡,在進食的時候會拈一小塊食物沾黏到木頭或石塊上;飲酒之前會用食指沾上酒往外彈撥,這個動作叫maritamu,還要唸出祈福的話。這些都是要與tinaravai 分享與互動,有祈福庇佑的意涵。 現今的卡那卡那富族人大多已信仰基督教,人口雖不多,但分別有長老教會、安息日會、天主教、真耶穌教會等不同教別。對上述的傳統信仰非常陌生,甚至未曾聽聞,只在參加傳統祭儀時,跟著長老做動作,隨聲附和而已。

傳統祭儀傳統祭儀分三大類,最主要的是與小米種植有關的祭儀,其次是獵祭與敵首祭,另外還有以家或家族為單位的河祭與嬰兒祭。這些祭儀因政府的干涉及改信基督教的因素,幾乎不再舉辦,直至三十年前才恢復米貢祭(mikongu)及河祭(pasiakarai)儀式,現為卡族人每年必辦的祭儀活動。

以上的祭儀皆以mikongu 為核心。據傳小米種籽是小矮人給卡那卡那富族的,卡族人稱那些小矮人為「Tapucarake」。據耆老描述,他們身材矮小,爬到樹豆上,樹枝只會彎曲,而不會倒塌,一直是住在地洞裡面。有一年,人類完全沒有食物了,有一位卡那卡那富族人為了找尋食物,在叢林裡挖掘,不小心挖到小矮人住的地方,陷到地洞裡面,小矮人並沒有傷害他,就在裡面生活了很長的時間,小矮人教他農事及種植的方法,那位卡那卡那富族人要回去的時候,他們贈送一包小米種籽,小矮人說:「你們收割小米之後,請邀請我們,我們要試吃你們的新米!」卡那卡那富族依照約定每年邀請他們,招待他們。後來,小矮人突然間就不見了,沒有人知道他們的去向,但是卡那卡那富族並沒有忘記為他們準備食物,雖然他們從此未再出現,族人仍然依照傳統來祭祀。與其他民族一樣,卡那卡那富族也有重視的傳統禁忌,較重要的有:臨出門或要從事重要工作之前,忌打噴嚏及放響屁。若不小心犯忌了,大人要趕緊說出:「kuarʉsu!」,語意是「庇佑你!」。接著通常會先坐下來,聊一些無關緊要的事,假裝忘了有人犯了忌,再做下一步的動作。另外,有親人過世忌諱說出:「nimacai 死了。」,要委婉的說:「niaraka 壞了。」或「’acecu 走了。」不能直呼亡者之名,若要呼其名,名前要加na,表示尊重與紀念。此外,還有男人使用的獵具平時要懸掛高處,女性及兒童不得觸碰,及女性不得進入聚會所等等禁忌。以往卡族的青年人到了大概十八歲,就會被帶到聚會所參加成年儀式,長老們會贈送他們小刀以及束腰帶,還要聽長老們的訓誡。長者經常有以下的訓誡: 不要欺瞞,不誠實的人,沒有人會喜歡跟他相處,也沒有人會相信他的話。不要偷竊,偷竊的人,雖然只做過一次,但是永遠不會有朋友,大家會避開他。喝酒不要過量,經常喝醉的人,都不會有好身體,夫妻不和,家庭艱困。工作要勤勞,懶惰的人只有羨慕別人的分,所謂機會,是給勤勞的人。敬重長者的話,不聽老人言,經常就是犯錯的人,知道謙沖的,也將得到助力。珍惜食物,不知珍惜食物的不會富裕,看到有困難的人,要立即幫助他,而且不必聲揚。這些訓勉的內容並不深奧,但可藉此推證卡那卡那富族人對人格的培養非常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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